經濟不景氣,有人就想了各種方法弄錢。結果,林達的茶屋上周四就被兩個拿槍的年輕人搶了。聽了他們講那個過程差點沒把我笑死。你說這搶錢就是容易的?你花上幾十元買杆槍,拿上塊手絹就能搶了?
James說他怕留下指紋,用了一塊手帕從錢櫃裏去拿錢,因為緊張或者沒有多練習,拿一張,掉一張,後來
上次槍我們的那個人也是新手,我們沒怎麽著,他倒差點摔跟頭。就這樣還勇敢地又搶了兩家花店,兩家寵物店,和一家出租物品的店(專找沒人進取的店搶,雖然搶不多,可是沒大危險),結果讓出租店的老板娘用一串重重的鑰匙就把他搞定了。還有就是做壞事別長得太有特點,搶我們的是個大下巴,警察拿出六張照片叫我們認,我們一下子就都認出來了。
所以,這搶劫也不是最容易發
總之,人各有誌,幹什麽都不容易。
我這是瞎想。逗自己和大家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