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的小姨在知青上山下鄉年代的冤逝是一個塵封在我們家族中不願被提起但又難以忘卻的心痛與悲哀。
小姨是我母親最小的堂妹,但她們之間的感情與同胞姐妹無異。我的母親出生3天就不幸失去了父親(我的外公)。不久,我母親唯一的伯伯(我的大外公)也因病去世。我母親唯一的叔叔(我的三外公)承擔起撫養1個侄子,4個侄女,和2個守寡嫂子的責任。除此之外,我的三外公和三外婆有7個孩子,4男3女。小姨是我三外公最小的女兒,第6個孩子,出生在新中國。三外公在解放前是上海一位成功的企業家,擁有工廠,洋房,汽車,專職司機。。。不幸的是,這一切使他的成份在解放後被定為“資本家”。他的7個子女,除了因小兒麻痹症瘸腿的大女兒之外,其他6個作為“黑五類”的子女,全部從上海被支邊或下放到全國不同的地方。15歲的小姨被下放到離上海很近的崇明島的一個農場。當時,我們家族中所有親人們都為小姨感到高興,大家都認為小姨比起她的被下放到其它地方的哥哥姐姐來說是幸運的。然而,二年後,花一樣年華的小姨(17歲)卻冤逝在她那接受“鍛煉”的農場。
上個世紀70年代初期,我的父母作為醫務工作者也被下放到農村合作醫療站。在一個寒冷冬天的中午,父母接到上海三外公發來的加急電報,告知有急事,請我的父親速去上海。那時,電話和其它通訊不象如今發達。在不知具體何事的情況下,我的父親就匆匆趕到上海。焦急的母親趕到鄰近鎮上的郵局,用公用電話與我的上海其他親人聯係上,得知她最小的堂妹,我的小姨,在崇明島農場“出事”了。具體的情況是等到一周後我的父親從上海回來才明了。
原來,8天前,我的三外公和三外婆被政府告知他們最小的女兒在崇明島農場“不幸失足溺水身亡”,通知家人前去認屍火化。三外公和三外婆在小姨去世前的3個月收到小姨的好幾封信,在信中她提到她被一位年輕的農場領導追求。但小姨表明了無意與這位領導談情說愛。在最後一封信中,小姨語氣和情緒顯得很煩躁,敘述她依然受到那位領導的追求和幹擾。接到那封信後,三外公和三外婆打算去崇明島農場看望小姨。不幸的是,尚未成行,就被政府告知小姨去世的惡耗。
由於我小姨去世前幾封信的緣故,我的三外公和三外婆對她的死亡原因產生了懷疑。因此,通知我的父親與他們一起前往崇明島農場向當地政府要求屍體解剖,查明準確死因。然而,作為死者家屬的這一合理請求被地方政府拒絕了。並且,我的親人被扣上“資本家不相信黨和人民政府”的高帽子。在那個無法無天的瘋狂年代,是沒有人權而言的,更何況是“資本家”及其子女。無奈之下,我的父親答應放棄屍體解剖,請求做簡單的屍體檢查。這一請求也被拒絕了。同時,政府對我三外公和三外婆軟硬兼施,提出如果他們答應立即火化屍體,上海相關部門將照顧調動他們剩下的5個被下放子女中的一個回上海。如果他們執意屍解或屍檢,一切後果自負,並且沒有調動另一個子女回上海的補償。想到他們還有另一個女兒被下放在蘇北農村,擔心她是否也會遭受她的妹妹同樣的惡運,三外公和三外婆含著老淚,答應火化他們的小女兒,並請求立即調二女兒回上海。就這樣,我17歲的小姨,剛剛盛開的花蕾就如此夭折了。
恢複高考後,我在外地支邊或下放的4個舅舅分別以考研究生和考大學的方式回到了上海。後來,他們活躍在政界,商界,和學術界。自從我的小姨去世後,我的三外婆就像祥林嫂一樣,逢人就要講我那可憐的小姨。街道裏的鄰居們對我的三外婆非常同情,都說是因為我的小姨長得太漂亮,性格又好,應了古語“紅顏薄命”。
上個世紀90年代中旬,我的舅舅們曾經陪同我的三外公再訪崇明島,告訴當地政府不想追加任何人的法律責任,隻是想了解事實真相。終於,有知情人告訴他們,我的小姨是被勒死後扔下水的。難怪地方政府那時連我父親提出的簡單屍檢都不同意,因為小姨頸部有很深的勒痕。那時是冬天,殯儀館工作人員給小姨不僅化了妝,而且用圍巾掩蓋了勒痕。至於凶手,在當地幾乎人盡皆知,那是一位當時被重點培養的年輕領導幹部。不幸的是他單戀上我的小姨。被我的小姨多次拒絕後,他失去理智,造成了我的小姨被害悲劇。這位年輕人從此也處在半瘋半癲的狀態,當地人稱之為“花癡”。知道真相後,我的親人們難以對這位已經不再年輕的凶手產生仇恨,隻有無言的悲哀。
但願像我小姨那樣在瘋狂年代發生的悲劇永遠不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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