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家也有意思。C家兄弟姐妹也有好幾個。C的幾個兄弟姐妹其實早在結婚時就已搬離父母家,隻留一個二哥和父母同住。這次動遷消息一來,幾個搬出家的兄弟都想把戶口再遷進去分上一羹。留在家二哥不太願意。於是他們就和二哥達成協議,等分到錢後,如果二哥還是父親住在一起,每個把遷進戶口的兄弟姐妹再拿出兩三萬作為補償。二哥一想,反正動遷後他還得和父親住在一起,有這筆錢可以改善住房條件,就同意了。最後分房後他們幾個兄弟也如約付了二哥談好的價錢。本來此事應是皆大歡喜就此結束。不料事後二哥嫌少,覺得虧了。其理由是分房後,房價漲了,而且漲得厲害。而這點錢要買到原來條件的房子隻能是郊外住房,這住的條件,環境就要差很多。所以其他兄弟姐妹應該再多貼些錢出來。就想唆用其父去說說,讓兄弟幾個再拿點出來。其父自然不願去說。於是父子關係就惡化,不免發生爭吵。結果不久其父因此鬱鬱而逝。這下其他兄妹不高興了。大家劈裏啪啦惡吵了一頓,不歡而散。我估計要解開這怨恨恐怕難。
D家的故事更寒心。
D老太雖然老伴去世早,但D老太還健康。自己照料自己還可以,再加上子女不少,雖然都已結婚住出去了,但平時也常來照顧一下。小日子應該過得還不錯。但這次動遷很讓老太傷心。
D老太家房子不算太大,前樓加上亭子間,曬台閣樓和廚房,大概也有個五六十平米。不知怎麽弄得,一個戶口本上居然有十七八個戶口在裏麵。我想這也真是本事。這樣的人家在這次動遷自然是吃“皇糧”了,也就是按戶口裏的人口計算。如果那樣算的話,D老太家那大概可以分到500萬左右。這500萬在上海節約一點地用,買三四套房子應該沒問題。如果再要上幾套動遷房,那每家一套可以保證,還有零錢可以裝修和改善一下生活。雖然遠一些,但住人沒問題,現在交通這麽方便。還可以保值升值啊。
可結果呢,錢到手後大家一分,房主老太太D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因為子女把錢按人頭勻分了。老太一直是自己一人住,動遷後還是一人。一個人,最多也就那個二三十萬,靠那點錢自然連個動遷房也買不起。隻能去租房。現在上海市區租房大家知道很貴。D老太想要住到原來水平的住房,至少三千一個月。這點動遷費大概不夠租十年的。關鍵是租私人住房沒有保障。不知哪天房主不願租給你了,你怎麽辦。象D老太那把年紀還能折騰嗎?值得一提的是,子女們都不願意再多拿出一份錢。因為他們都覺得沒有虧對他們的媽。他們的理由是動遷費是按人頭計算的,他們每個人隻要了自己那份,沒有占用D老太的錢。各位,你覺得他們的賬算的對嗎?
這種情況類似的還有好幾家。房主,也就是這些子女的父母們,最後都麵臨這樣的傷心而煩惱的結局。如果上法庭,恐怕也沒用。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這些子女都沒有錯。他們輸的隻是良心,道德而已。而良心,道德是上不了法律的公正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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