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一個很壞的地區在晚上教移民英文,平時都是開車去的,在車壞了的那天我犯了兩個不可饒恕的錯誤,首先,沒車根本就不該在往那兒跑,打個電話請假就是了,可我還是乘公車趕去了,第二,下課後,天黑了,我應該請同事送送我,可我不願開這個口,自己走去車站,車站在一個黑黑的街口,背後是個沒人進出的地鐵口,遠遠看到有個不三不四的人站在那裏,我決定步行到下一站等車,我一個人在人行道上走著,肩上挎著個包,馬路上不時有車駛過,走過一個街心花園,從樹林裏竄出個人來,包就被搶了,還好人沒傷著,那是萬幸。
2)晚上下課後與同學一起討論題目,開車到家已是淩晨12點鍾了,當時我們住在郊區一個不錯的小區裏,我把車停在後門,走出車門,我犯了一個錯誤,我背對著馬路,肩上挎著個背包,打開後車蓋取書,當我看到眼前站著個大男人已經為時晚了,這次我沒上次那麽幸運了,他一拳打過來,我倒在地上,包被搶走了,臉腫了一個星期。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