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下麵花姑娘的“GCD高官婚禮”貼,我的一點意見:
我個人不喜歡,VERY MUCH,GCD的高官,中官和低官,現在的。因為他們她們已經不是為人民服務的了。
他們她們有很多很多事情可以拿出來批判。所以,我們就沒有必要強加轉嫁一些明顯不是GCD高官的表現給他們她們,以免給人一個這樣的印象:我們不擇手段。
國內有錢人很多,不限於GCD高官。勤儉持家是好的傳統,但是人家自己的錢,人家有自由亂花,我們管不了,我們眼紅是可以的。
那個地方很偏,高官不會住到那裏去的。推一萬步,即使是高官,人家自己的錢,人家有自由亂花,我們管不了,我們眼紅是可以的。
如果是貪汙的錢呢?
貪汙犯是政府要嚴懲的。如果這個貪汙犯不是昏了頭,他她是不會這樣招搖過市的。越是貪官越是低調。這點智商,貪官有,我們也應該有。
這點智商,我們有,要有;沒有,創造條件也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