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做衣服,裁剪後我總習慣把稍大塊的餘料留下來。薄棉的、厚棉的、化纖的、毛料的、絲綢的、做裏子的,分門別類,一紮紮地卷起來。時間長了,好大一包。
這些邊角碎料,五顏六色,質材不同,厚薄不等,留下有什麽用呢?放在三、四十年前,大有用處,可以糊成硬襯、鋪成鞋底、紮成拖把、當成補丁、踏成揩布……那時國內政治運動不斷,經濟落後,人民的生活水準低下,身上衣著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邊角餘料,當然舍不得丟棄。非但不丟棄,我們還去特地買邊角碎料。八仙橋那兒有專售零料碎料的門店。服裝廠裁剪下來的邊角碎料,按質論價,稍大塊的零料很難淘到,都開了後門內部處理了。我們能淘到的大多為巴掌大小的碎料,稱斤出售。因為服裝廠是成批生產,所以他們的碎料厚薄色澤大小均等,我們買回家後進行整理,修剪成大小一致的方形或三角形,然後拚接,硬是那些碎料拚成了床罩、縫紉機套、坐墊等物件。拚得成功的,還拚出了漂亮的幾何形等的圖案。花去許多時間和心思,圖得是什麽?不就是可以省布票省鈔票嘛!
那時替別人加工服裝或代為裁剪,是有規矩的,得把邊角餘料和成品衣褲或裁片一起還給主人。有的人在裁剪時動足腦筋,為的是設法落下一付鞋麵布什麽的,但這樣做,是揩油,不作興的。人有時會習慣成自然,我現在留下了這麽一大包邊角零料,明明是在犯傻。於是挑選一下,扔去大半,留下的是可以做口袋布的、做熱水袋套等的一些有用的餘料。見櫥門裏的地方空了出來,心裏為之一輕鬆。
想想,我家裏該扔的遠不止這一些邊角碎料。幾年不穿的衣服、不再用的被褥床罩、過時的麵料、不值得一讀或再讀的書籍、不再喜歡的擺件等、一大摞磁帶CD片DVD片、一大堆長毛絨玩具、舊電腦舊電視機……該丟棄(或送人或捐助)的東西還有很多。我相信幾乎每個家庭都會有像邊角碎料那樣不值得再留的東西,在平時不在意的情況下,就越積越多了。改革開放後,許許多多家庭都改善了住房條件,遷幽穀而擇喬木,喬遷之喜時,很多人家就來次大清理,把過時的廢舊的不再需要的物品統統處理掉,把舊家具丟在舊房裏的也大有人在。
有這樣的說法,叫做“搬三次家等於失一次火”,我覺得這說法不對。失火是毀滅性的,而搬家時的“棄”是有選擇的,性質不一樣。一個人赤條條來,百年後兩手空空地去,什麽都帶不走的,活著的時候身上背負的東西會越來越多,時不時地選擇去放棄一些無用的負擔無疑是明智的。俗話說得好: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明年我女兒出嫁時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到時我將來個徹底的整理和清除。
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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