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在中國二千多年的演變和發展,早已成為中國文化、中國人的信仰的重要構成,在中國社會的變遷中顯出日益重要的功能。觀察中國當代佛教的信仰現象,我們可以發現自從1980年代以來,當代中國佛教最初以“宗教文化”作為“人間佛教”信仰的實踐方式,再度進入了中國社會和中國人的精神生活之中,並且在與社會發展緊密適應的要求下,當代中國的人間佛教、佛教信仰,已經獲得了國家、社會和廣大民眾的接納和認可,從而與中國社會其他社會組織、文化-信仰體係取得了相互的理解,建構了為一種信仰與社會建設的資源或機製。
就宗教社會學的方法而言,信仰是宗教的核心;但信仰與宗教卻有一定的分別。信仰,指的是個人作為信仰主體而選擇的終極關懷形式,或是作為人神、人與佛、人與人、人際之間的一種信任關係、信奉關係。宗教則是以信仰為紐帶的群體信仰結構,具有社會組織形式,甚至是製度化的信仰實踐。而宗教和邪教也剖有本質的區別,有些邪教雖然表麵上和宗教“相似”,但實質卻有本質的差別,宗教是教人為善的。邪教是騙人錢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