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上帝。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麵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25 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