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星期前,他送了個郵件,把他們教堂的婚禮的布置樣式給我看看。說花不要太大,小點就好,反正也沒什麽用。我說好,選了最小的價格。他的負責婚禮的聯絡人也在電話上跟我說都要什麽花。多少錢,我給她一個數,她說我的價格很很好,比他常用的花店便宜。
過了兩天X又打電話來,說餐桌上的花不做了,他要自己去Wal-Mart買花瓶,到COSCO買點玫瑰自己插。然後就開始抱怨,說婚禮花錢太多了,他剛買了房子,要交分期付款,婚禮是他的未婚妻付款,能不能便宜些。他已經把我花店的名字放在他的節目單上了,等於給我打了廣告,他說每年他們那裏也有一兩個婚禮,能不能再給他些折扣。又說那個經常給他們做婚禮的店說了他們也可以按我出的價錢給他做。我說我已經給你打了8折了,送花我在我這個城市還要75,我送到你那兒幾十哩路,才要你$25,連我工人的工資都不夠。如果你要用他們也可以。
過了幾天他又打電話來,說還是要我們做,能不能再便宜些,他說他未婚妻說讓他問問我,可以不可以給我現金不繳稅。還說人家那家花店在走道裏的紗是不要錢的。又說現在他說了不算。我說:我鬥爭了自己一年才把我自己拉到正道上來,偷稅的事我不能幹。你如果願意用那家店我沒意見。說實在的我要不是因為不景氣,真的不願意給他做了。我的婚禮從來沒有這麽討價還價的。要不就不做,要不就立刻敲定。
24號晚上他打來電話說決定要用我們。但是他的未婚妻讓他來問我,“可以不可以把禮堂裏的花用完拿回店裏來?”我說:“幹什麽呀?”他說“你再賣掉,這樣可以再少要我們點錢。”我就說了:“誰要買別人用過的花哪?這根本不可能。再說你的折扣我打了,走道裏用的紗我變成租給你的(我從來不租的)隻收一點費用,你的桌上擺的花我答應早去免費幫你弄。我們免費幫你布置,你看者辦吧。要叫我做就要趕快寄支票來好訂花。”通常我們是婚禮前兩星期付所有款項,他的婚禮隻差兩個星期了。他說那個店的紗是免費的,不過你就是明寫了。我沒說話,他答應馬上寄錢來。(我當時想我還是比那家便宜啊,否則也不會用我)。
到了28號我才收到支票。這裏郵件都是1天就到的。
30號晚上他11點打來電話說花不做了,我以為他又讓那家做了,結果他說:是他的未婚妻的爸爸媽媽從台灣來了,剛剛跟他說他們兩個背景不同不合適,婚禮取消吧。可是大家都知道他去過了台灣見過他們啊,而且這結婚的日子還是他的爹爹選的吉日。不同意為什麽不早說哪?要知道這時候取消,他付的訂金都拿不回來啊。當然我答應他把錢退給他,因為是朋友,可是別人就不可能了。這叫什麽事兒啊。
當我把這個消息告訴準備去參加婚禮的人時,大家都不理解。我心裏想一定是為了錢。光把我就折騰得夠嗆了,何況他們還有這麽多的事情要辦。說心裏話,要是我也不和他們倆這樣的結婚。還沒開始生活在一起就斤斤計較了,以後這日子怎麽過?
我退支票的時候打電話問他寫誰的名字,他說是他的名字,(不是說女方出的嗎?)他又和我說起此事來,我就安慰他說算了也好。你猜他說什麽?“是啊,要是將來離婚,房子還要分一半呐。”我驚愕的說不出話來了。這是為了愛結婚還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哪?鬧不清了。
1300廣播報道過,通過調查幾百名著名職業婦女,得出的結論是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是為錢的矛盾。
感謝神!我先生從一結婚就讓我管錢,我們從沒為錢吵過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