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是俺以前的大學老板那裏學會的,老美同事愛喝,每天兩杯,老板負責供應。打從我進試驗室,第一件事就是學會怎麽作,怎麽品。和作試驗一樣,俺的一雙手太精巧,很快作咖啡就成了俺的Job。老板不喝,但會從本地一家Organic Food店買回各種各樣的讓我們品嚐,定下一個牌子,不管價格,他都會去買。至今還在喝Dancing Goat。這個牌子當年在taste contest裏,比所有Starbuck的都好,所以,就一直喝下來。
離開了原來的工作,喝咖啡的習慣沒變。買咖啡,還是去原來的地方,原來的牌子。買好咖啡豆,磨好,用密封的口袋裝回家,再找一個密封的合子,放在-20度的冰箱裏(香味來自易揮發的植物油,隻有低溫才能防止揮發),每天早上兩杯。那濃濃的咖啡香味就是一劑興奮劑,把人從半睡不醒的狀況喚醒--一種享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