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一切的反抗,從來不是因為看到了希望,而是因為體會了絕望。
一切反抗者的力量,從來不是源於望見了曙光,而是來自感觸到覆亡。
篇四 門鈴大作的那個深夜
2020年7月30日一早醒來,就看到有關香港國家安全處的新聞:高級警司李桂華披露,已於29日拘捕四名香港人,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中分裂國家之相關條文;並宣稱按普通法原則,涉嫌幹犯《國家安全法》的人,隻要做出宣告既已構成煽動罪,不需證明是否真煽動他人做出分裂之行為。
我不是學法律的,不知這種控罪是否站得住腳,又如何界定其與言論自由的區分,但知道一個事實:隻要權力還在趙家人手上,那法律便也一定是姓趙的。這一點,早在31年前便已體會得淋漓盡致了。即使跟他們還算是沾親帶故,但自警察在戒嚴部隊配合下,直撲我娘家來逮人後,我便不敢再輕易留宿,而獨自住回了西三環,以免給父母招惹麻煩。
那也是7月裡的一天,我得知他已第二次離開了北京。深夜時分,我睡得是如此之實,全沒被大批人馬狂奔到六樓的腳步聲驚醒,直到門鈴大作。心裡登時慌張起來,連拖鞋也沒顧得上穿,光著腳就衝去了走廊。門剛開到一半,人已急不可待地魚貫而入了。見是警察,我反倒一下子心安了——看他們這般沒頭蒼蠅,說明他仍安全。
警察不相信這空盪盪的大房子裡,隻住了我一個人。廚房,衛生間,陽台;書房,睡房,客廳;連櫃門都被打開看了,也沒見到我以外的第二個人。搜查人群中有兩個著便服的,看他們臉熟,猜是學院保衛科的;要不是帶路,他們斷不可能有機會進入5563室,細細端詳這成為傳說的三室一廳!
大失所望後,負責的警察回過頭來追問我:「你丈夫人呢?」
「我和他失去聯絡了。」
「隱瞞不報,你知道後果。」
「您覺得他會聯絡我嗎?行動這麼笨拙,又如此被關注!」
「你要認清形勢......」
後麵的話,不聽也知道:跟黨中央保持一致,劃清界限;否則頑抗到底,死路一條。我認真地點著頭,心裡盤算著:他們既沒惡言相向,也沒惡意翻騰,看得出來隻是公事公辦;這與童年印象中的那次文革抄家並不相同,應該是公道自在人心;警察也有家人子女良知,即或不然也知道共和國史上有過多少次翻雲覆雨,到時還不知道要誰為誰證清白呢!既然我態度誠懇,他們也沒什麼話可說,便又魚貫而去。
這次突襲,據說是有線報:人們在學院裡看見遠誌明了。報警的人究竟是出於愛黨愛國,還是因為妒火中燒呢?在有些人眼中,這些文化精英太得意了,既有學位,又有名聲,還比別人更早地分到了更大的房子!但不管通風報信者如何眼尖舌利,奈何天要助人呢!雖然遠的的確確是從外地悄然返京了,甚至還潛回了校園、家中,可奇妙的是幾乎就在警察急火火地趕到的同時,他竟以一步之差先逃出了網羅!
究竟是沒抓到遠誌明才又衝到我家,還是一開始就兵分兩路包抄,我們可沒心思去分辨。後來從學院保衛科傳出的八掛是:誰誰的老婆厲害,回警察的話就跟聊天似地,麵不改色;那誰的老婆臉都白了,人也發抖......他們怎麼可能知道,這不是因為誰更膽大或膽小,而是因為我們同樣深知,肩上不僅擔著自己的腦袋,還有親人的安危!而他們在彼時彼刻,正身處不同境地。
31年後的此時此刻,被香港國家安全處拘捕的四名香港人的家人,還有那些同樣處在港版《國家安全法》威脅之下的人,該是怎樣的焦灼不安?但我相信,這並不是歷史的裁決;終有一天,我們必定會為良知的最後勝利,而歡笑和高呼......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