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別人問我什麽時候我覺得最幸福,我說在內蒙的11 年,是最幸福的日子。為什麽?第一,雖然工作的地方是內蒙最窮的縣,但是我們副縣長的收入才28 元,我們45 元。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非常滿足。同學說我知足者常樂。第二、我們成天和農民打交道,老鄉特別善良,總幫助弱者,沒原則。雖然是文革時期,山高皇帝遠,不害人。第三、我們是幫助農民致富,發展多種經營,那裏一窮二白,我們可以大有作為,農民特別歡迎我們,所以每天過的很滿足。
每當別人問我什麽時候我覺得最幸福,我說在內蒙的11 年,是最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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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元在那個年代對年輕單身的人來說是高工資,加上很淳樸有愛的環境,是挺幸福的。
-O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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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2021 postreply
06: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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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了跟帖被屏蔽了,因為說五-毛買一個羊架子,那時候請人看孩子10元。買雞蛋,肉類都是4 角一斤。菜自己種,自己做土豆澱粉,做粉條,粉皮。
-加州花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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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2021 postreply
05: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