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兒送到學校,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她的睡衣藏起來。這就是我最近“東躲西藏”的日子,藏好了,也就得意一秒鍾,因為那裏埋伏著末日一樣的嚎叫和催人淚下的痛訴,而罪魁禍首一定是媽媽。我再看不順眼那件睡衣,臨到最後都得“繳械投降”,每晚都要以愛的名義擁抱和解。
這應該定性為“窮作”。但我看這件睡衣實在太不順眼了。
這件睡衣,原本是她的及膝連衣裙,5歲左右還有點大,現在已經變成小背心裙。變成小背心裙也還好,可是在長期的“蹂躪”下,棉布已經開始有小麵積破損,最近更是無法挽回地破了一大塊兒,穿在身上活脫脫就是“蘇乞兒”。可是她就是不肯扔。不舍得扔,咱們就供著,改良後給她的娃娃戰隊當衣裳可以吧?還是不行,依舊當做睡衣,沒有一件衣服可以替換TA。
是的,這就是“戀物癖”的一個症狀。我女兒有戀物癖,我不得不正視這個問題。
那還是在她不到兩歲的時候,我要回京參加考試,白天他爸爸帶她到處玩兒,等媽媽回來再鑽到媽媽懷裏。可是兩歲不到的孩子要午睡,睡前焦慮一定會找媽媽。媽媽不在怎麽辦,就裹著媽媽的睡衣吧,有媽媽的味道也是好的。那時我有兩件顏色不同的棉質睡衣,手感極佳,她粘不到媽媽就粘媽媽的睡衣,到哪裏都要把那件睡衣帶上。
後來分床,家裏有小弟等等一係列需要她獨立的環節,所有的畫麵裏一定會有媽媽的睡衣相伴。
後來那兩件衣服壽終正寢的時候邊上已經磨損得破破爛爛。那時候她小,中間有那麽幾件替換,到現在不依不饒的就是當下我手上拿著的這件了。
其實這種戀物癖挺小可愛的,多半是因為戀母延伸到戀物。比如,我有位姐姐的一對兒女,十三四之前到哪兒都會帶著枕頭,上飛機去他州夏令營受訓什麽的,淩晨下飛機還抱著大枕頭,讓人忍俊不禁。還有時常得拽著自己小時候流口水的小棉被啊,小娃娃啊什麽。手裏拿著小娃娃,或者小玩具什麽的還算普遍。有這樣一件小物件兒寄托某種愛戀,還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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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些戀物癖其實蠻讓人受不了。我最受不了的就是多,東西一多就開始堆,一堆就開始沒秩序,沒秩序就根本就顧此失彼,照顧不周全,再買就是再堆。那不叫更新,因為都是新的,不救,或者看著可能都是寶,看著就頭大!
我有位老師有一次課後特別沮喪地和我們說,她的婆婆非常喜歡買東西,很多東西堆在車庫根本就沒拆封,目前已經買到手軟,破產了。請我們感興趣的同學去光顧她婆婆的車庫買賣(Garage Sale)。我的老師就和她的朋友們在工作、照顧家人和家務之餘幫她的婆婆去處理資產。她那段時間非常辛苦,非常樂觀搞笑的一個人在我們麵前說著說著忍不住涕淚橫流。
我家那時剛來美國定居,家裏沒什麽東西,因為老師待我很好,一仗義就買了很多書,老師還贈送了一套手繪的手工工具書,現在就堆在書架上當古董。後來知道,我們是唯一去捧場的學生。我們沒有見到她婆婆,不過在查看物件的時候,確實感受到了我老師將要承受的壓力。無論那些物品多麽精美貴重,沉積在櫥櫃裏,存放在車庫裏或者任何角落裏,就與堆砌的垃圾別無兩樣。
然而她的婆婆把所有的情感都寄托在了購物這件事上,信用卡透支最終破產全都記在子女的賬上,從很多物品都不曾開封和擺放來看,說她對物品有感情也是很牽強的。這也是明顯“戀物癖”症狀。
別怕別怕,這應該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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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比較閑,采訪和拜訪了很多家庭,也受邀去一些家裏做客,近疏都有。這兩年活的真是了無遺憾,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了,想見的人也都見遍了。
三十幾歲要麽抓耳撓腮絞盡腦汁往上爬,要麽混跡在江湖稱兄道弟信口胡謅扯淡,喜大普奔也好,花自盛開也好,人生如我這樣,回想起來,任誰都會憑空很得意的。這種意誌和自我成就源自內心發酵,定性便是“自我膨脹”。而當下,我躲在圖書管的某個角落可以趁溜號,隨手速寫塗鴉,更是美事一樁。
人一旦進入這種狀態,很多物的屬性就顯得多餘了。
我拜訪過那麽多家庭,其實隻有那麽幾家會感受到通體的舒適,任誰進去都有一種自然的融合感。
這種感覺往往不是專業設計師設計出來的,而是能夠感受主人傾注心思的。家的氛圍始終是人來滋養的,物的屬性也是通靈,帶有主人氣息的。
我自己的家麽,也許是自己內心還不夠獨立,總還有對母親的眷戀,始終沒有擺脫學生宿舍模式,唯有廚房是最自在的。想想可能也跟廚房物品的流通性和更新節奏有關係,因為我愛廚房,所以我家的鎮宅之寶是電飯鍋,是當時市麵上最高端的多功能高壓電飯鍋,通三種語言哦。但除此之外,我對物沒有那麽執著的追求。即便愛廚房,一旦什麽堆滿了廚房,料想自己可能會滿腦子的逃離。
最終,物其實是一種負擔,尤其是那種不協調的物。所以,到那種東西多的家庭做客,就會各種不自在,再任主人怎麽“顯擺”介紹,我就"不識抬舉"地滿腦子的“該扔了,該扔了”+“再不扔就得付費扔了”... ...
不用說,最美最爽的時候不是買東西,而是扔東西了,扔東西比買東西要順爽。
在物什上獲得滿足感往往是缺少某種安全感,內心恐慌的表現。在中國稱之為奢侈品的美國的衣物,歐洲的物品往往按照當地的消費標準價格並不貴,有其合理性。美國的很多家庭都是多子女家庭,物質非常多,但流通也很順暢,物品的更新很流暢。有一些衣物會傳遍家族成員傳幫帶,但大部分的東西送和扔都很及時。因為勤更新,所以都不會太舊,也就具備了二次流通價值。
好像“戀物”不如“戀一個人”這個邏輯是不成立的。不是也有和桌子結婚的人嗎?人的獨立性都是相對的,這樣想來,用購買欲來獲得滿足的“戀物癖”,或是通過擁有物件來滿足征服和陪伴的潛在陪伴欲望的“戀物癖”都是情有可原的。然而,自古戀物癖就不少見,小到一個貔貅擺件兒,大到江山土地,誰說“戀物”隻是“戀物”,誰說此“戀物”就不能延伸為彼“戀物”?。
小“戀物”好比小可愛,但“戀物”當真變成一種寄托,其實是相當病態的。恰到好處的“戀物”,眼前盡是淨土。你是小可愛還是大怪物,看看你的衣櫥,查查你的廚房,時不時搜搜各個角落,該扔的就扔,該更新的就更新吧。
腦子裏的也一樣,沒完沒了反反複複的,該更新就更新吧,尤其是那種動不動就別著幾千年去的那種!
9/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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