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基督徒的五個記號
一個已經真正清楚得救的基督徒有五個記號
一、一個真正知道自己得救的人是一個聽過基督為他死而複活的道理的人。因為他已經聽過,他知道耶穌為他死,耶穌為他複活,他相信祂,這是第一個記號。
二、他聽過以後,曾經受聖靈感動,稱祂為主;接受祂做他個人的救主,他歸向祂,請祂進到他的心中,於是生命改變了。
三、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他的心靈裏麵產生了永恒的變化,使他脫離世界情欲而來的敗壞,他開始與上帝的性情有份,愛上帝所愛,恨上帝所恨,這是第三個記號。
四、他不但有了祂的性情,能愛祂所愛,恨祂所恨,他還追求渴慕屬靈的事情,他對禱告、對《聖經》、對屬靈的價值有了新的看法,有了新的定義,有了新的估計,他對待屬靈的事與從前不一樣,這是第四個記號。
五、他開始關心別人的靈魂。一個從來不關心別人靈魂的人,怎能說是一個真正得救的人?從來不管別人得救不得救的人,怎能說是重生的人?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一定關心別人的靈魂。
親愛的弟兄姐妹,一個隻愛唱詩,除了參加詩班什麽都不做的人,不一定是得救的人;一個隻愛作執事,在教會做接待員,對人靈魂的失喪毫不關心的人,不一定是一個得救的人;一個隻奉獻金錢,此外什麽都不管的人,也不一定是個得救的人。
親愛的弟兄姐妹,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是一個關心別人靈魂的人,請問:你信主多久了?你有沒有為主作見證?保羅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麵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麵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9:20-21)“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