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灑灑大篇幅,唯覺對學問和曆史的功夫不紮實。

回答: 《洗腦的曆史》傅誌彬11北京駱駝2014-07-20 22:07:41

您這裏對黨史和國史的部分恕我汗顏我不是那麽清楚(細節),但您提及“在三幾年中共河北省委書記因缺乏經費辦活動而把自己的兒子賣了借以籌措經費。。。”時,您括到:[。。。拿自己的兒子當祭品也是佛教、基督教上經常宣揚的事情],這一點就缺乏對學問和曆史考究的嚴謹性了。

我雖不才,但在基督教獻祭的部分還是略知一二。

聖經中耶和華神唯一要人以兒子為祭品的記載是在舊約的創世紀二十二章第二節[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而就在那次的獻祭中當亞伯拉罕要獻兒子以撒時,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

先補課一下:在舊約聖經中耶和華神嚴禁父母以孩子作祭品!因迦南地區在曆史上有拿孩子獻祭的傳統,當耶和華神讓祂的百姓進入迦南時再三告誡他們不可經火更不可拿子女獻祭。

那既然如此為何聖經中還會出現耶和華要亞伯拉罕獻兒子的記載呢?
這就要麻煩您持嚴謹的態度先弄清楚其中的原委和事件真實的結局及其彰顯和預表的真理了。

ZT: 為什麽神命令亞伯拉罕用以撒獻祭?

亞伯拉罕在其屬靈成長的道路中服從神很多,但尚未經曆比創世記22章更嚴厲的試練。神命令,“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22:2)。這個要求令人震驚,因為以撒是神應許之子。亞伯拉罕如何回應呢?立即服從;第二天一早,他帶著兩個仆人、一頭驢、愛子以撒以及點火的木柴和祭品上路了。亞伯拉罕對神令人困惑的命令采取了毫不猶豫的順服,它帶給神配得的榮耀,是如何榮耀神的典範。如果我們像亞伯拉罕一樣服從神,相信神的計劃是最佳可能方案,讓神章 顯並得讚美。亞伯拉罕麵對無法理解的命令表現出來的順服更加突出讚美了神至高無上的慈愛,神的可信賴和神的良善,亞伯拉罕也為我們提供了追隨的榜樣。他對神的信心和愛戴將其置於希伯來書11章中信實仆人的行列。

神使用亞伯拉罕的信實作為例子,教導後人得救恩的唯一途徑。創世記15:6說,“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在羅馬書4:3 和雅各書2:23中得到重申。給亞伯拉罕的義與給我們的義是相同的,即我們憑著信心接受耶穌基督就是神為赦罪獻的祭。“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麵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

舊約亞伯拉罕的故事是新約教導贖罪的基礎,即主耶穌為人類的罪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 。耶穌說,許多世紀之後,“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翰福音8:56)。

下麵是一些新舊約聖經記錄的比較:

? “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的獨生的兒子,以撒”(創世記22:2);“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福音3:16)。

? “往摩利亞地去。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22:2);人們相信這個地方就是多年之後耶路撒冷城所建之地,也是耶穌在其城牆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方(希伯來書13:12)。

? “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22:2);“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前書15:3)。

? “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創世記22:6):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約翰福音19:17)。

? “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裏呢?”(創世記22:7);約翰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

? 以撒,亞伯拉罕的兒子,服從父親要作燔祭(創世記22:9);耶穌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隻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26:39)。

?複活——以撒(比喻)和耶穌在現實中:“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亞伯拉罕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複活,他也仿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希伯來書11:17-19);耶穌,“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複活了”(哥林多前書15:4)。


想您這樣撰寫如此大塊的文章,不能對自己所說的,隻知其一,不知其二。起碼在指責或作為背書的部分應持尊重曆史原貌的態度,這樣讓人對您的文章的可信度上有認同。否則,文章寫的再大,也不過是信口開河,嘩眾取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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