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基督徒如果有那五種感覺,那是屬靈生命的“高低”的自然表現,如果我們不去找出自己生命的盲點而教條式的用 “不應該”,那就容易落入魔鬼控告我們的地步。
我們是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不是聖人。而我們的生命也正是讓神做我們的主,順服在祂的權柄下被建造,被更新的過程,也是我們常說的經曆神。
如果我們都那麽“聖”,不再有或不能有那些感覺,那耶穌就不用再來了。
我們的神,是充滿憐憫和慈愛的神,祂知道我們的軟弱,祂告訴我們:祂的恩典夠我們用!
所以,我主內的弟兄姐妹們,如果在你的生命中有這些感覺的話,不要有罪惡感,而是謙卑的來到祂施恩寶座前,求憐恤和力量及幫助。
我們在地的日子,就是這樣依靠祂,一點一點走向聖潔,見證祂也向世人宣告: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我凡事都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