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很少照鏡子。我想主要的原因,是沒有想到要照鏡子。老娘教育我們,男孩子的長相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出息,要好好讀書。一天到晚照鏡子的男孩子是最沒有出息的。其實,老娘自己就不愛照鏡子。到台灣後,老娘為了我們這個家,就從來沒有想到自己。她說她不愛照鏡子,因為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當年。一副老臉,不照還好,一照自己都不忍心看自己。現在想起來,其實當年家裏就沒有現代基本盥洗室的設備,自然就沒有掛在牆上的鏡子。當兵的時候,洗臉是在一排帶有水龍頭的水泥台,麵對著就是水龍頭,連掛鏡子的地方都沒有。第一年我在中興大學的農學院就讀,宿舍洗臉的地方和當兵一樣。一個讀到大學的孩子,要不然就自己買個鏡子,否則真是連照鏡子的地方都沒有。我還真不記得那個時候,有男孩子拿著小鏡子,看看自己的長相。
等我念第二個大一的時候,住進了可以算是當年挺豪華的男生宿舍。兩人一間就不說了,居然還有單獨隔間的公共浴室。盥洗台子的牆上也有了大鏡子。上了大學,留了個西裝頭,自然每天要梳頭。梳頭就得照鏡子,不然那條分界線不直,看起來自己都覺得不舒服。所以, 隻有梳頭的時候照照鏡子。大四畢業那年,特地跑到台大校門對麵的老二照相館,為的是畢業照。那天一位同學去取照片,回來告訴我,說我成了明星了。原來老板把我的學士照,放大後掛在櫥窗裏麵。知道後,興奮萬分的打電話給老婆。要她陪我一起去取照片。還沒進門,就看到俺那張二十寸的放大照。自然我也加洗了。後來老爸來美國還帶來了。一直到現在還保存在我的一個大箱子裏麵。從那時開始,覺得自己還真是個人物,早上洗臉的時候,自然就多了一項工作,那就是好好端詳自己的模樣。越看越順眼,不在話下。
到了美國,美國人相當注意個人的儀容。自然照鏡子的時間多了起來。而且美國的盥洗室,公共廁所,都有鏡子。而且鏡子擦的發亮。臉上有那麽一丁點異樣都看的清清楚楚。有的旅館裏麵,居然還有放大鏡,照起來就像是妖魔鬼怪。以前在台灣不記得女孩子隨時帶著鏡子,可是在美國,保證幾乎每個女孩子皮包裏麵一定有鏡子。在餐館裏麵,最常見的,就是飯後女孩子的補妝。拿起一麵小鏡子,一個口紅,往嘴上抹來抹去,為的是補充填到肚子裏的口紅。我時常想,愛美的女孩子,恐怕都活不到大年紀。想想那些往臉上,身上猛塗的化妝品,口紅,胭脂,麵霜,香水,指甲油,染發劑等等。這些都是化學藥品,偶而用用還好,可是一用就是好幾十年。長年累月的堆積在身體表皮,不出毛病算是上帝對你特別的眷顧。始作俑者就是愛照鏡子的緣故。如果有人能夠發明一麵鏡子,任何人拿起來一照,都是俊男美女,我想就不會使勁兒的往臉上抹化學玩藝兒了。
其實我照鏡子的時間一直就是早上洗臉梳頭的時候。剛來美國,為了節省開銷。把以前工工整整的西裝頭給免了。剛好那個年代,不管男女,馬路上看到的都是蓄長發的披頭。我有一頭天生的卷發,而且長的其快無比。沒有多久,往鏡子裏一看,居然以為貝多芬出現在眼前。碩士兩年,留了兩年的長發。我時常說,有卷發的人,是可以自己理發的。其實就是拿刀式的梳子,從上往下刮刮而已。看著波浪式的黑發,那一陣子對來自老爸老娘最優的遺傳基因,感恩不已。畢業後,上班,這個那個的,很少有時間仔細看看自己的尊容。一直到46歲那一年,早上梳頭照鏡子,赫然發現臉上的皺紋。這一驚,非同小可。老婆說,皺紋早就有了,隻是自己沒有注意而已。也就是從那時開始,早上照鏡子的時間,加長了許多。沒有別的原因,我正式開始使用麵霜,試圖挽回失去的光彩。
從小我就是胖胖的。到大學的時候,同學還叫我丁胖子。胖子自然油多。所以我一直不必使用麵霜。因為皮膚本身就漏油。晚上洗澡後,臉總是幹幹淨淨的,早上一起來,就覺得油又出來了。而且早上洗臉,一向不用任何清潔劑,自然麵霜就用不上了。可是使用麵霜,並沒有阻止我的皺紋。用了一陣子,實在覺得無聊,就停止了。皮膚老化是自然現象,麵霜起不了大作用。有一年,換了醫療保險。我的家庭醫生為我推薦一位眼科醫生做例行檢查。這位女眼科醫生是越南人,還是哈佛大學醫學院畢業。我一聽哈佛兩字,立刻肅然起敬。約好了時間,如期就診。這位醫生真是年輕漂亮,楚楚動人。還沒有檢查我的眼睛,一看到我就說,她可以幫我拉眼皮。因為人老了,眼皮自然下垂。她還拿了一麵鏡子,同時把我的眼皮往上拉,讓我仔細端詳手術後的樣子。不是因為她長的好看,為了多看兩眼,恐怕我的耐心早就沒了。
所以照鏡子的時間還是那麽短短的,就是梳頭的時候。兩年以前開始遊泳,開始並沒有塗上防曬的麵霜。幾個禮拜的陽光曝曬,除了遊泳褲遮蔽的皮膚,簡直成了一條黑炭。原本就不怎麽樣的老臉變成了其貌不揚。老婆說,人臉黑了,也就完了。自己往鏡子裏細細的端詳,越看越不舒服。怎麽自己快變成了黑人。一年以前開始使用防曬的麵霜。不但仔細的抹在臉上,連手臂,腿部,肩膀全不放過。這樣一來,照鏡子的時間自然拉長。因為遊泳,體重直線下降。而且氣色紅潤,每天照鏡子,越看越舒服。以前就聽人說一白遮九醜。女孩子再醜,隻要皮膚白白的,就好看。我的發現是,一個好的氣色,能夠遮掩所有不好看的部位。
兩三個月以前,幾個老朋友一起吃飯,離開前大家合影留念。把照片分享給其他的朋友。好幾位來信吃俺豆腐。自己看了半天,越看越想看,愛不釋手而且萬分滿意。我還打算把自己的那一部分,挖出來變成獨照,然後放大到二十寸。等到有一天俺不在了,孩子有興趣可以拿出來,憑悼一番。最起碼,留給孩子們的是看起來神彩奕奕的老爸,姥爺。孩子們一定會說,姥爺真是“王豆腐”(Wonderf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