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個人而言,這是二件事。

來源: 成長 2013-11-04 16:47:3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91 bytes)
回答: .微風徐徐2013-11-04 14:32:45
發言人:
            A: 公司老板             B:   5,6歲的小屁孩兒
           
場合:  A:正式的公司大會      B:娛樂的節目

作為企業的老板,在公司的大會上用如此的話形容他手下的子公司員工是極為不妥的,哪怕是私下聊天都不妥,更何況是在正式的大會上。

我的小女兒在十年級時從台北轉去美國的一所高中,一次在社會學的課上,老師借著六、四事件在那裏說了一些對中國人歧視的話,女兒當下就對老師抗議。盡管老師馬上改口,她下了課還是去找校長,最後校長和老師都為那件事做了正式的道歉。

你們的老板在公司的大會上那樣說,可就不是雞毛的小事了。

個人意見,嗬嗬

所有跟帖: 

說話要分場合,要為別人著想,盡量不開傷害人的玩笑.因為假設這被傷害的是你,你喜歡聽嗎? 若不,就別這麽說話.詩篇第一篇說"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就是這個原因. 開玩笑拿自己開涮,永遠沒人反對。 -苗青青- 給 苗青青 發送悄悄話 苗青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5/2013 postreply 08:40:30

是跟作者的貼,寫到成長姐的評論下來了:)) -苗青青- 給 苗青青 發送悄悄話 苗青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5/2013 postreply 08: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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