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老板 B: 5,6歲的小屁孩兒
場合: A:正式的公司大會 B:娛樂的節目
作為企業的老板,在公司的大會上用如此的話形容他手下的子公司員工是極為不妥的,哪怕是私下聊天都不妥,更何況是在正式的大會上。
我的小女兒在十年級時從台北轉去美國的一所高中,一次在社會學的課上,老師借著六、四事件在那裏說了一些對中國人歧視的話,女兒當下就對老師抗議。盡管老師馬上改口,她下了課還是去找校長,最後校長和老師都為那件事做了正式的道歉。
你們的老板在公司的大會上那樣說,可就不是雞毛的小事了。
個人意見,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