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在1517年諸聖節前夕,也就是10月31日那天,宣布他反對贖罪券,寫了九十五條論綱。其實這九十五條的目的並非是號召宗教改革,隻是路德以一位大學教授的身份將贖罪券的神學提出來討論罷了。路德反對贖罪券的曲解和誤用,認為這不但對人的得救不利,還影響了教會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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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運作。當時的人們認為天國的鑰匙在教會手裏,一個人進入天堂前要先洗清生前所犯的一切罪行,他們最怕的是死後在煉獄中的刑罰,他們相信隻要用贖罪券就可以上天堂,一張贖罪券能縮短死後在煉獄中的刑罰。馬丁路德發現這樣的說法與作法完全不能見容於聖經與理性。贖罪券的買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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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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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券的買賣鼓勵了處於罪惡中的人,不去思想基督,不去祈求上帝的饒恕。就這一點,路德的神學與天主教會的神學有明顯的不同。1518年路德又用簡明的語言將他的論綱的宗旨和他的認為寫成了大眾能夠理解的方式。 以上是有關曆史情況介紹, 供網友們參考。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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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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