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就是信心(2)

來源: 尋找無罪 2013-08-21 06:08:1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0210 bytes)


釋放就是信心(2


人說話,都是【現成】的。例如:不是談論天氣,就是談論心裏已經計劃了的。要不然就是談論你的成就,你的失敗,你的愛情婚姻,頂多是和你談論不知道是真是假的【經驗】,所謂的人生至理,人所謂的智慧。——人的話,從來隻有規則,沒有靈魂。其實人的談論,不過是談話,隻講究規則,成了眼光之中的某種限製,充滿變化,猶如油嘴滑舌,猶如自我安慰


人有了規則,就限製了。人活出規則,就變成限製。有規則就有限製,因為人是屬乎肉體的,從情欲生的,人就隻能講究規則,因為他的辯論證明了自己的軟弱,自己的軟弱從而證明了人從來就是沒有智慧,沒有靈魂的人。就連他的憐恤,也是需要規則來幫助他站立得住——所以這個世界的律法主義,向來都是合理化的,因為滿足了世上某種的經驗或意見,或認同,甚至體製



同樣,科學無論有怎麽樣的成就,科學最終隻不過是【規則】:先提出一個理論,這理論又必須滿足科學賴以為生的“體製”,人才能在這個理論的某種框架內,提出批評,或修正,或反對,甚至或者【存而不論】。科學講證據,就顯示了:從人所具有的限製之中,設立自己的思想運作。就正如律法有證據才是律法,律法才是生效。所以——證據,不論是有沒有律法的意義,證據本身就是律法主義的。因為沒有曆史,就沒有世界,也就沒有了各種各樣的規則意義,道德意義,製度意義,話語意義,合理化意義等等等。。。。。這些意義,都是同一個意義;因為,人要意義就成為了曆史的演化,規則的演化,各種傀儡的演化(所謂的:行為主義)



人總是活在條件反射之中;有條件就有反射,不論是有形無形。因為曆史也是在條件之中演化(反射)的——這個世界從來不給人將來的,因為世界本身也沒有將來的;世界都是從曆史之中走過來的,所以人隻能活在曆史的建構之中,世界從來就是曆史的建構,所以世界也是【活在過去的】。所謂的將來,隻不過是從曆史之中被限製(閑置)起來的【事後諸葛亮】——人,從來就沒有將來;人的生命是曆史的,所謂命運的,注定的,人的存在是脆弱的,因為是【變化莫測】的如果被規則出賣,人就隻能此一時彼一時,變化莫測而變化無常,因為曆史也是按人所建構所合理化的規則之中,出賣人心的變化無常,其實是律法的變化無常;所以經上說【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人的悲哀無奈,曆史的悲劇,都是來自於人的惱怒。



人的惱怒,就使世界的法律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律法不夠,就設定潛規則,合理化規則等等。那裏複雜,這裏繁雜,結果:律法或規則之間,見證了彎曲悖謬,邪惡淫亂的時代;因為所謂淫亂者,就是【亂搞關係】——律法或規則其實也是不同關係的【配搭】,【聯係】。所以:同性戀也可以合法化,安樂死也可以變成國會議題,社會輿論,墮胎也變成了人權的象征(因為就連女人的懷孕意義也是時代變遷的【成本計算】)。人在複雜中沒有生命和靈魂,隻剩下【自尊心】,所謂的壓抑對自己能力的挑戰甚至試探;猶如人生病了才知道自己的需要(軟弱),哈哈哈



人總是以自己的限製,當作所謂的信心,所謂的能力,所謂的【有能力的知識】(經驗)。所以人變成了狂妄,因為變成了閉門造車,因為變成在限製之中對自己的【循環幻想】,因為就從此變成了瞎眼——但是神的旨意卻是“我們行事為了,是憑著信心,不憑眼見”;信心乃是神大能的作為,隻有自卑的人才能看見“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神創造人,從不是為了使人活在受造之中,乃是為了使人靠著認識神而借著神的大能不斷地成為新造的人,使人【超越】肉體的債,世界的情欲和迷惑,從神生,與神合一的——所謂的屬基督,就是讓自己的身體和心靈變成神的話語,變成基督的靈,活化【我們是神的】聖靈的殿



信心的本體不在世界的任何一個想得到,猜得到,甚至領悟得到的地方;所以信心的活水泉源也不在人的肉身之中,也不是在人所能感覺,看見,甚至經曆到的生命內涵或變化之中。信心就是不斷地超越律法主義,不本乎行為,也不本乎律法,更是不本乎自己。信心就是,自己不是自己,活著的乃是基督,所謂的因信得生,亦即:因神的大能而活,靠著神的大能向神活著。所謂的信心就是【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信心若不是屬基督的“在基督裏”,信心就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信心就是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信心就是律法主義的自我埋伏的集中營——信心不能成為曆史的,反而應該讓曆史因信而從基督裏死裏複活,成為神的靈的引導,成為了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工】。這種信心使人成為人,而不是使人成為曆史,成為【某種的】。因為神是個靈,叫人成為活人的靈,主耶穌所謂的“並且使人的生命變得的更豐盛”。信心讓人成為【靈】,與神的靈【合一】,使神的大能在人的身體所屬基督的聖靈之殿中“彰顯”神的完全,所謂的神的榮耀,所謂的【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人若誤解這句話,就是誤解了人在神裏麵的奧秘,並不曉得——基督是信心的磐石,經上所謂的【我們是基督的信】,經上所謂的【人是屬基督的】,經上所謂的【我們的軟弱見證了我們是神的大能】。


於是乎,信心就是,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信心。信心曉得神的應許,看見神的大能,活化在基督裏的產業。信心是大能的,因大能大到不被律法捆綁住,也不因律法而惹動憤怒,卻是讓自己經曆患難,經曆逼迫,經曆死亡,因為他是靠著基督的靈而大能的【向神】活著神是個靈,所以喜愛豐盛的生命,不喜愛祭祀,不喜愛律法——律法乃是,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給懦弱無用的小學作奴仆(加拉太書439節)。這是關乎神的預定論,表明【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拉太書322節),正如神說的:因為我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來憐恤眾人(羅1132節)。所以信心就在此曉得神的大能,所謂的忿怒: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隻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馬書112122節)。這種信心,既不會試探神的忍耐,也不會褻瀆神的生命與聖名。因為神的恩慈就是神的嚴厲,隻是看您是跌倒的,還是【長久在他裏麵】的



中國人遵從諸子百家,猶如法利賽人【崇拜】死去的先知一樣。諸子百家都是以尋回【上古聖道】為自己哀歎的尋求,但是以後的中國人卻不去“領會”諸子百家的哀歎,反而將諸子百家之中所提倡的各種法規禮儀(利益),當作中國政統道統的利益機製;這其實是以儒家的名義【行出】韓非子的法規理論,猶如新舊約的聖道被舊皮袋,舊衣服所承載著,所包裝著一樣。畢竟,諸子百家之中的【禮規】被後來古人自己的實用理性道觀論所變革了,參雜了各種陰陽學說,各種的經學專製,背後其實是:中央集權及其地方專政(封建意識)做意識形態的監督者,立法者,甚至包裝者。結果——從殉道(尋道)者的哀歎所設立的智慧禮儀,變成了中央漩渦猶如循環反複的【經學規章】,還有陪伴著規章的各種理論鬥爭,形成了基督教式的“紛爭結黨”,不理解聖道真理的義,反而設立自己的義,為利混亂神的道,變成了【道統】這就好像西方的文明其實是從哲學的語言意識流,所謂的愛智慧開始的,卻在羅馬部落的律法嚴謹之【荊棘】下,就將智慧擠住了,後來變成了各種共和國理念設立,到國家主權的權利鬥爭,再到民族主義的“潮流解經”。。。。。使到西方不再是智慧的西方,乃是人文主義律法化的西方。律法變成了邏輯,邏輯變成了律法;就好象諸子百家變成了道統正統,禮儀變成了經學,聖道變成了中央集權一樣。從此,古今中外的任何一個人,都是活在【消費文化】之中,因為到處都是有形無形的【解經學】,簡稱經學的精華,經學的進化設立了各種屬世界的智慧,人的義,屬情欲的律法主義,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徒有智慧之名。因為,人人都是順從了世界的各種法規,就不再需要各種各樣的智慧,反而隻是在“消費”(順從)法規的道德意義,神聖意義,真理意義。人道主義,民主主義,人權主義,人文主義——這些都隻不過是不同形態的關於天賦權利的,對於法規支持度的轄製力量,成為“世界的神弄瞎了人的心眼”的黑暗權勢,死亡毒鉤,罪惡牽引以及【標準官僚運作】所以經上說——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哥林多前書1556節)。



從此律法就不本乎信,因為從來就不本乎應許。



人世間的應許都是為律法服務,甚至為自己人權辯護的【傀儡】。沒有律法或人權,人就不是罪人。但是有了律法,人權就是惹動憤怒的;所以傳道書說:【惱怒存在愚昧人的懷中】。因為人就在罪惡之中,罪惡使他惱怒,因為罪惡使人瞎眼而隻能用暴力,用隱藏怨恨來【煩躁不安】,人心的恐懼其實就是人心最深刻,又隱秘的【惱怒】,如同怨恨,仇恨,悔恨,性欲,淫亂等等都是以“騷動”(從心裏發出的隱藏)來證明人自己的暴力形式以及瞎眼功效——這就是人從裏麵或者從外麵所【領受到】的怨恨,一種被製造出來的私欲的牽引誘惑——其實,人是沒有私欲的,隻不過是被牽引誘惑,才會被誘惑【製造出】各種的私欲,其實是無形的怨恨,以無形的莫名方向【侵占】人的生命,神所造的生命;所謂的血氣,其實就是:一種惱恨怨恨,甚至無形仇恨的象征及其屬靈特寫象征所以罪惡的權勢從來就不是人心,乃是【權勢】,在毒鉤之處——你的財寶在哪裏,心就在那裏;神的話語果然是真的,是亮光,沒有一處是可以逃過【審判與隱藏】



但是如今,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以外顯明了;因為神的義是本乎信,以至於信;而律法卻不本乎信。神的義乃是應許,所以隻能本乎信以至於信。這句話的經意其實就是暗示(重複著)——神揀選亞伯拉罕,這就是神的義;因為神的揀選是在律法之外的。所以使徒保羅就說:我是這麽說,上帝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的。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加拉太書31718節)。“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314節)。



在律法之中,你根本不需要信心,更不需要信神或信基督——你隻要遵守,隻要在你能夠在【行為的能力】之中遵行就可以了。隻要你身體健康,心靈幹淨就可以遵行了。但是,信神必須要有信心,信基督更是要有信心——因為他們不是憑著你們自己,也不憑著你們的行為,乃是【神道成肉身的完成】,是從神來的靈,是神所賜的恩。得救更是需要信心,因為我們肉體的軟弱也會讓我們疲倦,讓我們放棄救贖,隻是順從自己的信心,自己的肉體安慰。但是如果我們有一天身體衰殘了,甚至衰老了,律法對於我們曾經行過的榮譽而言,都隻能【歸於虛空】。因為,當我們無法遵行律法,隻能“依靠別人的可憐”或幫助的時候,我們就真的會感到自己的虛空,那種虛空感其實就是我們對自己怨恨的【無能感】



這就好像:你吃飯不需要信心,隻要肚子餓了,甚至有錢有閑又無聊想要找事情做的時候,【隻要去吃】就可以了,完全是在乎行為,不本乎信心,更不本乎應許——但是當神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說出的一切話,這句亮光的時候,人若隻是當作【一句命令】,他就無法【行】,因為叫人活的乃是靈,律法隻能叫人知罪,所以律法也是“無能的”,所以才說【肉體是無益的】;因為肉體有軟弱,即使年輕時血氣方剛,到了中年也會感慨萬千,哈哈哈哈所以嚴格來說——神的話,不是神的律法,乃是神的應許,隻有本乎信以至於信的時候,才能在應許的承受之中看到【神的義】,因為從來就是【神的義在律法以外】



這就好像,你終於知道你會死,這也並不需要什麽信心;你隻要【等待】死亡的招呼就可以了,哈。但是當主基督來到拉薩路的墳墓麵前,對馬利亞說【你若信,必看見神的榮耀】,或者說:複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凡是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當耶穌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們的確要對死亡有一個【超越死亡的信心】,甚至是:一個超越生命意義的大能信心。這生命,無法本乎我們自己,也無法本乎我們的行為,更是無法本乎律法(律法從來無法叫人死裏複活的)。所以才說——人若重生,從死裏複活,是需要極大的信心,一個本乎信心的大信心,因為【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的】,神的義是在律法以外的。



所以,信心的奧秘,說到底就是【道成肉身】——所謂的從死裏複活,其實就是“道成肉身”,在那基督的奧秘裏麵。而所謂的道成肉身,用普通話而言——就是神對我們說:你們什麽事情都不必做,我不在乎你們的行為或者自己,你們隻要相信我的應許,我就來到你的心裏代替你們的肉身與行為,我要為你們做事的,因為人子來就是要服事你們,使你們接待我,叫你們從我裏麵而【生】(從神生),代替你們完成任何事,和任何心聲,隻要你們全然相信我,【與我合一】,必得安息,得通達,因為我的恩典是我自己設立的,為要幫助你們,使你們自由與豐盛,把我的榮耀與憐憫流傳千秋萬代,與基督有份,因基督而靠著我的大能活著。



所謂神的恩典,其實就是——神自己設立神的義,然後神在道成肉身之中實行救贖,使凡信基督的人,必【借著神的義】而因信得生,成為屬基督,屬聖靈,與神結為一體,做成神的工,榮耀神的聖名,身體成為聖靈的殿。因為神的義是在律法以外的。人若屬乎律法,就不屬乎應許,不屬乎信心,因為他就沒有大能的產業,靈性的產業,隻能歸回虛空,自表謙卑,徒有智慧之名

所有跟帖: 

信心和律法的關係是神學一個難解的課題。確是律法隻能幫助我們知罪,信心才能幫助我們赦罪和遠離罪。約翰一書說“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 身份來自信心。有了這個身份是我們一切恩典的來源。感謝主! -苗青青- 給 苗青青 發送悄悄話 苗青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1/2013 postreply 05:45:55

因信稱義。 -加州花坊- 給 加州花坊 發送悄悄話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1/2013 postreply 10:37:12

這一貼看著又有點眼花 .. -雨前茶- 給 雨前茶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4/2013 postreply 14: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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