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曉嶸)
我1993年來美國的第一站,是風景優美的長島。這裏的中國學人很多。《北京人在紐約》寫的就是這裏的故事。
到美國的第一個周未,我就被同學拉到一個華人教會,說是有免費大餐。
那天飯菜豐盛可口,而且巧的是,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沒好意思跟大家講,隻是在牧師要求我們填個人資料時,填了自己的出生年日。沒想到牧師當天晚上就打電話到我宿舍,祝我生日快樂,還怪我不早講,否則他會給我準備一個蛋糕。
這件事給我印象很深。因為一同填表的有幾十個新生,牧師竟然一一用心看過!這對一個剛從國內求爺爺、告奶奶、披荊斬棘過來,填過上百個表沒有一個回音的人來說,是何等大的震撼──我因此知道,在這個陌生的國度,還有人在意我。
其實不是牧師在意我,而是耶穌在意我,雖然那時我並不認識他,有時還輕視他。我記得大學政治課上,我評論某個觀點∶“就像耶穌的裹屍布一樣不可信!”斬釘截鐵,就像我已經調查過耶穌的裹屍布一樣。沒想到就是這位我所否認和蔑視的耶穌,愛我、在意我、看顧我,並且領我走過此後十幾年的風風雨雨。
我想特別跟大家分享一點,就是神如何改變我的人生觀和世界觀的。
一、認識神使我認識了自己
“我這個人到底怎麽樣?”這是我過去非常在乎的問題。從前我是一個好好先生,喜歡附和別人,也非常在意朋友們對自己的評價。做事沒原則,有些不想做的事也硬去做。一方麵是因為哥們義氣,另一方麵也是怕得罪人。
現在想想,所謂哥們義氣,實際上是缺乏對自我的客觀認識,希望通過別人的評價來衡量自我。結果是,我不知不覺地成為別人眼裏所認為的我。“我不是我,也不是別人眼裏的我,而是我所認為別人認為的我。”
其實不僅是我,試問這一生中,你有多少時間是為父母活,多少時間是為老師活,多少時間是為朋友活,多少時間是為配偶、為兒女活?又有多少時間是真正放下別人的評價,為自己活?
說實話,認識神之前,我沒有一天為自已活過。但是因為認識了神,我也認識了自己,而不再依賴別人的評價。就像一個木匠找到了卷尺,就不需要自己的手掌之類的東西,來衡量工件的長度。而且我知道我是神的兒女,不管別人對我的評價如何,神視我為珍寶。
這樣的理念,使我對自己有一個客觀的評價,不會因麵臨的困境而自卑自憐,也不會為別人的稱讚而自傲自滿。
二、認識神使我認識了別人
任何人,再偉大,也是一個有過錯、有罪性的人。縱然是“醒掌天下權”的大人物,脫掉西裝領帶,還不是和我們一樣的人?
過去我非常患得患失,特別是在領導麵前,心裏很緊張,生怕說錯話,給人留下不好印象。偏偏越緊張越說錯話,越說錯話越緊張。─般的場合還好,碰上麵試或者特殊場合,往往會因此失去工作或晉升的機會,留下終身遺憾。現在,當我心裏緊張、講話結巴時,我會暫停,深呼吸,默念∶“你也是罪人,我也是罪人,我們都是罪人!我們都靠上帝的恩典而活著!”這是我的小小秘密,屢試不爽。
反言之,當我麵對身分、地位比我低下的人,就像打掃衛生的,送郵件的,過去我會有意、無意地輕視他們。可是信主之後,我會主動跟他們打招呼,幫他們拿垃圾、遞郵件,也會真心說“謝謝”。起初有時我做不到,我就深呼吸,默念∶“我也是罪人!我們都靠上帝的恩典而活著!”這是我的另一個秘密,也屢試不爽。。
三、認識神使我認識自己的罪
古代的“罪”字,上麵是一個“網”,下麵是一個“非”。意思是,網住的就是“罪”,網不住的就不算罪。殊不知天網恢恢,就算瞞過人,也瞞不過神。更何況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是錯,終究有敗露的時候。本來想隱瞞一下,保住臉麵,可是最終會被人揪出來,不但失了臉麵,更被人恥笑。
我在做博士後時,就有這樣的經曆。我在機械加工時,不小心在車床上鑽了一個孔。為了隱瞞自己的錯,我把夾具挪了個位,蓋住那個孔。可是我這一挪,把機床原來的定位都弄亂了。以致後來組裏的老師、學生追查到我時,我羞愧得恨不得整個人鑽到那個洞裏去。
後來我到一個公司工作,手下管幾個人。有一位老師傅,在國內做過機械廠廠長,對我這個“年輕領導”心裏自然瞧不起。有一次我加工出錯,毀了刀具。本想隱瞞不說,心裏還自慰∶“領導沒有必要事事都向下屬報告。”但是聖靈卻在我心裏摧逼,讓我不安。
思想鬥爭很久,還是去跟老師傅講了。結果老師傅不但沒有因此更輕視我,反而變得很尊重我。這正如聖經上所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28∶13)
四、認識神使我知道在罪麵前無力
我們從國內打拚到美國來的,不相信命運,隻相信自己。我過去有一個信念∶沒有做不成的事,隻有想不到的事。即使信主之後,也還想靠自己的能力做一個好基督徒。
1999年我到加州,我妻子因為轉H1身分的原因,留在波士頓的公司。我們分開了三個多月。那段時間,我無法照顧她,也因時差等諸多原因,兩人溝通困難。有一天,我明知不該,但還是跟妻子在電話中爭執起來。
放下電話後,聖靈撥動了一下我的心弦,叫我明白,自己明知和妻子爭吵是錯的,還是身不由己地做了,我在罪麵前是何等軟弱!
那天晚上我跪在床前痛哭了好久,說不出其它話,隻是不住重複∶“主啊!Have mercy on me(憐憫我)!Have mercy on me(憐憫我)!”
談到我們在罪麵前的軟弱,很多人不以為然。你也許會拍著胸脯講∶“我這一生做人光明磊落,做事問心無愧,沒犯過罪。”其實你是不知道什麽是罪。你心中有沒有過忿恨、嫉妒?你跟家人、同事、朋友之間,有沒有過紛爭?你是否沒有真心原諒冒犯過你的人,包括你的家人?
以聖經的標準,這些都是罪,因為罪就是“射箭不中的”,罪就是“達不到神的標準”。這樣講來,誰沒有犯罪呢!
基督徒跟其它人的分別,不在於是否犯罪,而在於是否認罪、悔改。當我們承認自己在罪前軟弱,並求神的憐憫時,神會寬恕我們,並使我們被罪壓迫、束縛的心重得自由。
五、認識神使我認識生命
我跟妻子在美十幾年,經曆過多次磨難,不少是生死攸關。我自己胃穿孔出血兩個多星期,被送進ICU(監護病房),還輸了兩袋血。妻子摔傷,折斷兩根肋骨,劃破脾髒出血,在ICU也住了多天。後來又是肺炎,尿血,以及被醫生誤診為白血病┅┅
但是在這一係列的磨難中,我們看到人的軟弱,生命的可貴,以及上帝的恩典。
最近我身邊發生的事情,更提醒我,原來“死亡”離我們這麽近。
先是我們係秘書一家遇車禍,她姐姐喪身,她僥幸生還。
接著聽到我同學的噩耗。我大學時的同室好友,患癌症不治而亡,年方37歲。
我的一個學生開車又出車禍,衝出高速公路的柵欄,車子全毀,人當場昏迷,幾天後才醒來。
我的另一個學生去外州看親戚,被一場大火困在四樓,後來終於被消防員救出來,同樓有四個人死亡。
我的同事和合作者中,還有多人自己或配偶患癌症。前些天我去醫學院一個科研組開會,到了之後發現,竟沒一個人在。後來聽說,他們組的一個成員突然死亡,大家去參加他的葬禮了。
在這些不幸事件中,我看到人麵對死的恐懼與無奈。
我有一位合作者,是很有名望的教授,患直腸癌。手術後化療,我問他恢複得怎樣,他說∶“身體還好,可是我嚇壞了┅┅”我的另一個同事,最近也查出頸部有腫塊,難過地說∶“我真的覺得恐懼!”
死亡的臨近,讓我們更加珍惜生命,也讓我們更加認真地思考人生∶我從哪裏來?我又要到哪裏去?我該怎麽度過一生?
我的大學同窗去世之後,我寫了一篇悼念文章,說∶“假如我們的生命起始於一個偶然的細胞組合,結束於一個沒有盼望的休止符,其間的過程縱使轟轟烈烈,也沒有太多的價值。就像一滴水,掉在地上很快就蒸發掉,不留一點痕跡。
“可是,如果我們的生命跟一個永恒的實體連接起來,那就被賦予了無限的價值和盼望。好像把那滴水匯入茫茫大海,它會恒久奔騰。因為這,我相信靈魂和永恒的生命,也相信宇宙永恒的主宰和創造天地的主。”
作者為機械工程博士。現任教於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
原載於OC99期(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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