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函數】我的係列


(一)

這個主題是我自創的,我也不太清楚真正的意思是什麽。因為:我有很多零散的亮光或觀念,可是無法整合一個特定的主題,或者特定的意義。確實具有一種心理過程意義上的【領悟】。我這幾個禮拜,從想要探討神經心理學這種【腦部心理功能神經係統關係】,慢慢地就牽涉到諸如:生理常識,心理學曆史,量子力學,數學,概率分布等的學問或知識,甚至還有什麽信息論,控製論,係統論這等的【係統科學】。所以我隻是按照我的理解,而不是按照【現代科學的理解】來重新組合。當然我是看了一係列的網絡資料,再來用我所能理解的【簡單形式】來加以讓你我都明白的

 

在網絡資料上:因為神經係統裏麵最牽涉到的就是“信息刺激”及其編碼方式,而現代科學又有關於【神經信息】的計算方式。所以,在整合了許許多多的神經功能“資料”的時候,我突然知道:現代科學對腦部功能的先進詮釋,往往出自於【係統科學】(係統論,控製論,信息論)的理解範圍,並且在哲學思想上,由於後現代主義多多少少都是牽涉到科學認識論的,所以具有什麽【社會建構主義】。而神經心理學,雖然分為許許多多的派別,雖然對建構主義多多少少不一定完全接受,不過基本上還是遵循著【社會建構主義】的方法論(即使不是認識論)而去研究腦部功能神經係統編碼機製。於是既然牽涉到了【神經編碼建構主義問題】,那麽信息刺激之中的“神經信息計算方式”就是我提早需要的。所以我在網絡上最後就尋找到了【信息量】這些資料。雖然我還沒有看完我所有的網絡資料,不過關於信息量的基本方式,或者跟信息量有關的函數公式就是以下這些:

基本的:

信息量==可能性VS結局:一次選擇量

其他的:

選擇量==某一集合中的“某一對象”的觀控指標測度

TI==Log2n

而香農的平均信息量公式乃是:

IXY==HXHXY

也就是:

隨機信號比上隨機事件的函數,等於【先驗熵】減掉【後驗熵】

如果配上剛才【信息量—選擇量】的公式,那麽我就意識到一點:

某一集合==隨機事件?

某一對象==隨機信號?

若把【熵】變成“概率”,那麽

I(信息X:事件Y==後驗概率HXY先驗概率HX

除了這些公式性的資料外,我也整理了以下的信息

信息的科學定義:

事物(間歇差異)——》變異度(集合)——》係統(複雜性)

而“複雜性”(係統)還需要考慮:能量(物質)的時空分布微態

以至於——物質態之間的能量時空分布微態∟》概率分布的變動

還有就是我自己整理出來,為了讓自己方便那些複雜的數學函數定義科學理解信息,所“整合”出來的【以下詮釋】:

  • 每一個“發生意義”(不論是事件,還是集合)都是具有一個命題形式

  • 如果一個事件(客觀),包含了特定的“模糊集合”,那麽:命題就異化成【邏輯概率】

  • 命題的邏輯概率,它本身是求取該事件的客觀性的【可信度】,而不是客觀性的本質意義或說“直觀生態”

  • 邏輯概率並不是服務於事件本身的可信度

  • 但邏輯概率的【誠信意義】僅僅局限在語義試驗統計的“隸屬度”,也就是僅僅按照【語言設計意義上的】統計學形態之邏輯嚴密度,來決定一個信息之中具有邏輯矩陣的誠信意義

  • 於是公式為:

Q(模糊邏輯Aj|客觀事件Xi)——》命題y==“XiAj之中”

  • 但是,如果客觀事件“本身就是”模糊集合,那麽

命題YjXi)——》謂詞Yj(•)

  • 這意味著——模糊事件之中,我們隻能“描述命題”謂詞Yj(•))也就是尋找【描述】本身的概率數,即平均數

  • 其公式為:Q(Aj)==ΣP(Xi)Q(Aj|Xi)

  • 在信息熵之中,邏輯概率就是【分布概率】——因為它是對隨機變量“對應性觀控指標”

 

不過有趣的是,在我這裏,發生了。因為當我稍微再查看網絡的部分資料的時候,當我差不多已經因為理解而寫出了以上的記錄之後,我就有一種想法。當時,是新聞報道,報道了關於敘利亞挾持人質恐怖活動這件事。我在馬來西亞新聞之中播報了一些【信息】,我就好象是一個孩子似的,想要【現場試驗】其中的有趣性。雖然那時候我還不明白以上這些函數公式到底在邏輯以及數學意義上的語言形式,但我還是渴望看看其中的【科學性】是否能夠,在我還沒有理解清楚的情況下,多一份的科學實驗以及科學證偽。於是當我一麵聽新聞,而一麵記載其中對我的神經係統來說可以讓我推理探討的信息之際,我開始整理了以下的【推理信息】:

  1. 情報信息多重矛盾

  2. 武裝分子剿滅恐怖分子

  3. 23人質死1人失蹤

  4. 各國政府或高層領袖卻要求敘利亞提供準確的情報數據

然後我就沒有經過大腦似的,開始【隨意對應】我剛才在網絡之中所記錄下來的科學事實。

隨機事件:恐怖分子,人質,武裝分子

。。。。。高層機製的介入與外交(角色是?)

隨機信息:多重矛盾情報信息,人質死亡或者失蹤

先驗概率:每一次恐怖活動,都無法獲得準確的情報信息

(我會心一笑)

後驗概率:高層介入

可是即使我實事求是的【分門別類】,但是,當我重新想要【理解】甚至【計算】的時候,我突然覺得自己好像在【信息計算】這一門高深的科學之中有很多漏洞無法讓我【順利通過】(“實驗”)。可是更加讓我納悶的就是:從這些隻有信息,卻不知道【概率】的邏輯情況下,我之前所提取的網絡記錄有什麽意義呢?——換句話說,我們可以以一個非常的邏輯來進行一種對邏輯本身的反邏輯性定義:

所有的公式,或者命題,都是在可以【當作常量的變量下】,

才具有函數直觀的意義。對於隻有信息數量的資料,根本

不存在著【常量或變量】。

換句話說:公式本身,既不是常量,也不是變量,乃是【隨機概率性分布】的。就拿剛才渴望整理新聞意義的信息量來說,即使我不懂得如何進行【數學處理】,但是我還是能夠明白其中許多的“一頭霧水函數值”。因為不論你如何【設定】某種常量或者“可計算變量”,你始終不曉得以下的【處理性方法論】:

  • 情報信息要如何計算?——因為存在著真偽以及“參差”的重疊變量,甚至可以說比【變量】更加微積分意義上的變化形式

  • 情報之間的矛盾,甚至還是多重矛盾,你要如何進行【邏輯概率】?

  • 武裝分子與恐怖分子之間的關係,你又要如何超越文字本身那樣般【實事求是】的給予一個先驗概率或者後驗概率?

  • 如果情報矛盾都可以存在著問題,那麽23人質死就也需要【重新考慮】——那麽任何的考慮,就已經是超越了“常量和變量”的可觀可計算的【界限】

  • 各國政府的介入,隻不過是一般的說法,但是實際上介入的情況,我們又怎麽能夠進行【函數處理】呢?

  • 所以以上的這些矛盾,乃是基於這樣的命題信息——我們根本不曉得該如何區分:隨機信息X,隨機事件Y,某一集合意義,集合之中的“某一對象”意義,誠信意義全部都有問題,由命題異化成邏輯概率的途徑無從知曉,語義實驗統計的隸屬度更是變成了一種無稽之談,而我之前所有所說的【邏輯概率=分布概率】根本是自己的意思,而不是事件本身的命題意思。

總之一句話——所有的信息都不是信息,更不是事件,也沒有所謂的【隨機性】,或者命題意義等

 

當我用新聞的信息傳播過程而渴望,按照當前所理解的現代科學最新理論的【計算法】,給予一定的實踐意義,但是發現了這種:科學的“無生活性原則”之際,我並不是想要推翻現代科學理論的最新成果。畢竟,如果結合神經心理學,或者說我所自我了解自身的腦加工過程功能性這種意義來說,【科學理論】隻不過是腦部功能的一種構造法。是感官又兼具交感對應雙重係統所接收的“外部刺激”,在神經係統內部刺激的加工過程之中,所構造出來的一種【脫離生活直觀常識】的“理論記憶”。正如數學雖然是從常識直觀所取得的抽象,但畢竟在諸如點,線,麵,體之意義上,【形態】本身就是一種意識腦功能的構造形式,而不是世界意義上的存在物。於是,我最簡單的衝動,或者說【反駁的衍生動機】,乃是為生活尋找一個科學的基礎。可以這樣說——為科學尋找生活的奇跡。其實,若要解決新聞信息的科學難題,本身既不在於新聞的傳播過程,也並不在於科學理論的問題,悖論,矛盾甚至謬論等。其實所有的信息傳播,不論起自於新聞本身,或者起自於科學理論,甚至也不論是否因為想要用科學最新原理,來檢驗【生活信息】的可信度。所有的一切矛盾,除了我自己本身不夠專業之外,也是由於我從這場檢驗中,發現了一個對於科學以及生活之間的衝突所忽略的【盲點】。可是說,是我們這些檢驗的人,或者渴望檢驗科學是否客觀真實的生活性原則的人,所常常犯下的,卻是似乎在曆史上沒有人想過的一個【哲學盲點】:我們總是將數學形式以及符號形式混為一談。科學理論發展到愛因斯坦相對論之後的數理構造化科學檢驗模型,我們已經不知不覺的——將數學的可靠性,和符號的模擬性【共同構造】在一個科學模型之中。就好象,愛因斯坦相對論理論之中的“物理意義以及數學意義之同時性”一樣。以至於當我們用科學的眼光來審核宇宙奧秘,自然奧秘的種種的【模糊集合】的時候,忘記了自己的科學眼光,其實已經是【模糊集合】了。我們的科學眼光或者說科學構造,往往是【混沌理論】。我們沒有一定的直觀意義來審核我們科學研究的【數理物理化,物理數理化】符號衝突,所可能造就出來的“重疊性雙重悖論”。正如,在數學曆史上的第一次危機,就是因為人們將無理數【放置在】一條實數係的軸線上,而且還是“靜態的軸線”,以至於希臘思想無法解決自身的矛盾一樣。同樣,我之所以用最新科學理論,渴望檢驗新聞信息的可信度,卻造成了如此矛盾重重的【心理障礙】,其唯一原因隻是存在於一個這樣的事實——我因為相信科學,卻忘記了:數理,與邏輯符號之間的相合性,並不就代表【等量性,等值性,等質性,等量性】,以及:【相關性】。用神經心理學的話來說——數學,是腦功能的一種構造記憶;邏輯,也是腦功能的一種構造記憶,甚至:符號屬性,也都是腦功能的一種構造記憶。所以,從這個意義來推論——數理的符號性原則,根本就是腦部加工過程的【三重功能的綜合形式】。如此一來,人如果企圖用這種【功能加工】的思維產物,意識般地去研究,或者檢驗任何客觀的事實,從根本意義上來說,隻不過是【繞梁三日】,牛頭不對馬嘴(即使在檢驗的過程之中【偶然地】湊巧跟自己的理論假設相符,甚至等量等值。)

 

所以如果要讓科學最新理論,不是僅僅表現在統計學上,或諸如航空領域,科學實驗室,科技領域,資訊領域,研究領域之中。如果要讓科學具有生活原則,具有普羅大眾的心態,科學就必須尋找回【直觀意識】。當然不是我們數學史上最起初的萌芽時期的直觀屬性,乃是配合神經心理學,再加上一些不完全是科學原則的【哲學解釋】,而重新強調直觀的神經係統功能性。拿我所檢驗的例子來說,當我覺得科學無法解決我所渴望的檢驗的時候,我的腦構造功能神經編碼,就似乎為我【編碼】了一條開通的路徑。當時我在想:為什麽一定就要計算?為什麽不可以用【純符號形式】來直觀推理一定的原則性結論呢?那時候,我的記憶係統之中,神經係統似乎為我刺激了:【關於神經心理學資料重組】的思維方案。當我重新默想一篇時,我突然就想到——信息本身就沒有所謂的數學形式,信息頂多從腦部可理解,可接受的【構造範圍】而言,隻是具有“符號形式”。而且,腦功能的神經傳遞速率,簡直快到可以忽略不計自身的【信息量】這種複雜的演算形式。而一般的我們意識,即使我已經了解了自身的腦功能之神經編碼速率過程,如果我不執著於【精確的判斷】,那麽我幾乎在生活中根本不需要斤斤計較當我的眼睛看到某種刺激的時候,到底要以多快的速度來反映自身的感覺信息,甚至感覺記憶——因為,一切都已經被腦功能加以演繹,加以反應,如同數學公式一樣,甚至還比【數學公式】來的快速準確——而這種準確,絕不是科學原理所謂的那種精確性,乃是【直觀性】的。從那時候開始,我就想到如何為我自己的檢驗模式尋找一個矛盾的出路口了。換句話說:我用【符號】,並且還是“純符號形式”,來代替我在網絡資料中所尋找到的【科學最新理論】的關於信息量計算公理方式。我舍棄了科學理論之中關於數學形式的符號原則,卻是采用了我從科學理論中【在透過我的直觀意識的腦實用性理解功能構造原則】的符號形態,“挪用進”我心中腦中對於現實人性理解的【推理模式】之中——以至於我的推理模式,就不再是純粹的心理猜忌或者心理過程,乃是具有【神經構造編碼的】記憶功能以及心理直觀禪意功能。其實宗教中所謂的【禪意】,並不是指那些隻有在禪宗中才具有的方法論,或者認識論。禪意,實際上就是那些內心不肯接受現實的標準,卻能誠實自我麵對的人,在尋求思想境界的時候,他所謂的思想境界,其實就是:他的腦部功能加工屬性對於自身的【構造記憶】不斷進行“編碼刺激”,以至他的思維模式在整個心理過程之中,不再是停留在【生活直觀】裏麵,乃是:在記憶的重新編碼之中【層級化地】構造自身的思想形態模式——從【純粹的思維模式】直到【另類高級的】思想形態模式,這就是禪宗裏麵所說的——禪意。也就是說:禪意,從腦加工功能過程來說,它並不是一種特定的宗教形式,更不是所謂的【一種特別思想功能】,或【領悟功能】,好像隻有他很特別似的,很高級似的。不——禪意,所到底隻不過是每個人的腦部功能之中就存在著的【層級化】思維性構造記憶方式。如果用神經心理學來說:具有禪意的人,他的腦加工過程不是單單承認所接收到的【信息刺激】,還包括:在他願意重新思考過程之中,通過腦部對自身的【加工過程的功能的反饋形式】,而讓腦功能與思考者之間,不是停留在諸如被動—主動,相互關係,從屬關係,科學關係,純直觀關係等等。而是【生命活力】在——那個人已經將自身的心理覺悟與他的腦部功能的層級化神經編碼【天人合一】了~即使他並未了解腦功能的層級化加工思想表現演繹形式

於是,我所說的【符號形式】,就不再是邏輯意義上,數學意義上,學術意義上,社會意義上,甚至人所創造出來的一切有形無形的意義上。當我說【用符號形式來代替信息的意義】的時候,乃是指著【腦加工過程的神經編碼】這等意義而言的。因為據我所知的:當我們的感官係統,尤其是我們的眼睛,接收了外部刺激信息時,由於我們的環境有肉眼所看不到【能量,輻射】等等“非物質性”的(從我們的肉眼感觀甚至直觀來說),以至於我們的視覺神經細胞,就不得不將所有的刺激,【透過轉換能量屬性】而將刺激傳送到腦部功能的神經編碼加工機製之中。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對於我們的腦部功能而言,不論是外部刺激,或者是內部刺激,根本沒有符號意義可以去理解。因為腦功能加工過程中,並不是用【符號】(我們的經驗或者常識所狹義化的符號理解方式)來“編碼”我們所受到的刺激——因為:當我們的視覺神經傳導外部信息刺激的時候,從視覺神經傳導進入腦部神經感覺處理器的時候,就不再是【原刺激】的符號意義了。因為,我們的感應係統不能完全接收【原原本本的環境刺激】,不能接收:任何物理(即能量,波形式)意義上的刺激元素。在神經編碼過程中,外部的刺激源已經不再是原有的刺激源了——乃是包含著腦部物理變化,到化學變化的【腦部刺激處理加工】過程了。用我們一般的話來說,當我們從別人的口裏接收到信息的時候,就不再是原來的信息了。我所說的符號,不論從腦部微觀來說,還是從腦部對應的外界的宏觀角度來說,指的就是這種【腦加工過程】之中的【記憶構造法】,是我們的心理活動與記憶功能之間的【建構機製】。哲學上所說的:建構主義,實用主義,現實主義,保守主義——隻不過是我們的神經係統和內分泌係統之間的【協商】(神經編碼)的。

 

於是,如果我們是用神經心理學之中的物理變化——》化學變化的:【神經編碼過程】這種功能性,當作腦部加工過程的符號性的時候,那麽我們根本不需要被束縛於【某種數理科學】理論構造性之中,卻能夠在某某人腦部構造的科學觀察理論之中,就按著自己的腦部加工過程之生活速率,來【檢驗】那種理論到底是【純粹的神經編碼構造】,是為了自身的層級化功能需要來得出【科學客觀性結論】,還是出於自己誠實自己的【神經傳遞功能】,所構造出來的【理解神經】編碼功能。換句話說:如果我們不是讓自己任由【神經編碼】這種構造性,來編碼我們的刺激,使我們在自己的內分泌係統,所具有的神經調控機製之內成為我們自身的思維模式,心理過程——那麽,我們就必須明白:【純粹的神經編碼構造】以及【層級化神經編碼功能】,對於有自我意識的人來說,就包含著兩種不同意義的實用功能~即使我們用的乃是同一個大腦,其神經編碼過程隻是頻率的不同,卻沒有實質的差異。講的神話一點——我們的腦功能,可以改造自身原有的腦加工過程。

 

將我以上的觀點,用在我之前的【新聞檢驗】中。我就可以不必在乎所受到的【信息】本身是對或者錯。也不在乎:信息量之間有多少的矛盾衝突,甚至重疊交錯。隻要我的腦海裏知道一件事:現實的本質從來就沒有本質,隻有人性。然後根據這樣的【先驗原則】,我自己去尋找【先驗概率】:所謂的信息,就是現實與其人性之間的“參差不齊”。當我的神經編碼給予我這樣的【先驗性】,我就不會受製於:【信息量的計算】這種公理專業之中。然後根據這種【參差不齊】此符號形態(作為一種認知功能),我們大概可以推理出以下的實用性:

  • 中東恐怖活動的挾持人質事件“時不時”(另外一種先驗概率)就發生在我們的新聞眼前,然後透過這種先驗概率找出【幕後問題】。例如——為什麽總是恐怖分子在運作著,而世界各國之中存在著的【情報機關】為什麽好像什麽都不知道似的任由事件發生?

  • 找出這種【幕後問題】背後的“模糊邏輯集合性活動”,我們就能曉得“問題本身,與各國領袖與其幕後情報機構微觀邏輯與恐怖分子”等等之間的【現實生態】。

  • 雖然我需要收集資料,但是不必執著於【收集】或【資料】本身。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如果我們誠實的麵對自己的作為罪人身份的罪性權勢,我就可以從【罪性靈界】而理解了所謂的“恐怖分子”就不再是定義的屬性或問題了。因為,現實既然是充滿謊言和假想,又是充滿逃避和詭詐,那麽我們可以說:不該再用【定義】去理解現實,更何況還是隻有人性才會有的【現實構造物】。我們隻能從【量子現象】(甚至可說是“量子關係”),來理解:人,與事情,與變化(加上變化)之間的【幾何形關係】。因為既然“數”本身在文藝複興之後【加入了“運動”】,而變成了【變量】,然後又是由於曲率空間的發現而演繹成為【微積分】出現了“非歐幾何曲率空間”——那麽為什麽我們在現實經驗之中,既然知道【人性】不是一種定義,乃是一種“函數關係”,那為什麽從來就沒有根據【數學運動變化】的哲學意義(其實應該算作是:“原來就是自然意義”),用函數,或量子力學等等的科學公理意義,【類比般地改造】神經心理學意義。不再用:樸素直觀唯物主義的原始哲學意義,來定義【定義】本身;重新“詮釋”(注意這詞)與神經心理學相應符合的【唯心神經構造】唯物論

  • 如果從神經編碼到神經傳遞,或者說:每一秒鍾的神經編碼傳遞方式,本身都是【不同層級的】構造形態,那麽為什麽我們還要用【定義】這種分割法,靜態性來研究諸如人性,社會,信息,甚至“科學研究”呢?——而且很好笑的乃是:我們既然可以從最原始的人那裏接受著【自然充滿變化】這種哲學原理,那麽:為什麽我們人類的知識係統,還是那麽相信“定義”這種固定性,模式性,結構性,靜態性呢?既然我們相信真理是相對的,那麽我們為什麽還相信定義呢?——理由隻有一個:從人性上來說,因為用選擇權去理解哲學變化,曆史變化;從現實上來說,我們從來不願意思想,我們隻是喜歡自圓其說,喜歡用對自己有利的思想來接受同樣對自己有利的思想。如果從神經心理學來說——我們的神經編碼既然是構造性,層級性,那麽:如果我們的思維仍然相信那種按照近代哲學唯物主義所建構出來的思想史意義上的【直觀心理社會學】,那麽我們的現實思維模式,現實心理習慣如果因為社會壓力及其所構造出來的心理惰性,而造成了自身的愚昧無能的話,那麽我們不可以責怪社會的現實殘酷及其無能,也不能責怪自己的腦功能並沒有給予您機會去【構造】一係列跟“神經心理學”相符應的【思維功能構造化之平等性原則】,反而是我們自己——讓自己的腦功能加工過程永遠停留在我們自身,那種狂傲自閉的【唯物論直觀思維】惰性形態。我們嘴巴常說:世界充滿變化,可是我們給予自己的腦功能加工過程一種【抗拒變化】的構造性記憶,以至【我們自己傷害了自己的腦加工過程】



    (二)

    形式思維與形式原理之間關係的探討


    形式思維,不同於純粹思辨,也不同於形式邏輯。這是我從愛因斯坦的形式原理構造論之中,【融合了】神經心理學之中所提到的腦加工之耦合意義上的構造編碼過程,而聯想起來的。這個題目既可以說是一種【隨機挪用】,也可以當作另外層次構造的“構造層級化現象”。差別隻是在於,如果能夠發現:人體奧秘—宇宙奧秘—基督奧秘,這三重奏的內在創造論信仰之基督本質,而且如果能夠從此證明,或者說由此【對應出】神存在的神性光輝,那麽我的題目,就不再是隨機挪用了,乃是——構造化啟示層級的終極表現。當然:還沒有揭開之前,一切都隻不過是一種變數。變數,對,就是變數。任何的理論在還沒有得到特定意義之前,理論的前後及其結構,都隻能算作是一個相對於真理而言的【變數】。這種變數既可以是變量形式,也可當作是【不是變量形式】。因為任何的真實智慧,在變量之中並不是為了變量本身的本質而自我構造的。乃是【隱藏自己在變量之中】。智慧必須自我隱藏,如同變量又不是變量,使人不會因為自己的感官或者純粹觀念,而自以為義的論斷奧秘,並彼此譏笑,學習在【自我變量】之中的謙卑意義

     

     

    我們來一起討論吧。我希望能和你們討論。因為我並不僅僅是想要和你們分享我的“奇思異想”,我渴望借助你們的討論,及其智慧,讓你我都能夠在交流中,在【啟示對話】之中,就如同:文明對話般地【不斷的神經係統構造層級化】。你們願意和我一起討論嗎?並不是借著客觀定律,乃是借著:你們腦中固有的【構造形式原理表現】,一同創造出一個全新,卻不單單屬於我,或者單單屬於你們的【心靈革命】,如何?

     

     

    從探討或者資料收集以便考察“神經心理學”的腦功能問題之際,我走進了科學,也走進了數學。我從一個純粹好奇的層麵,研究的層麵,既然衍生了很多【偶然的巧合】。例如:控製論之中的關於神經編碼的耦合形態功能,再到我牽涉了(雖然我還沒有閱讀相關的網路資料)諸如量子力學之中的各種宏觀宇宙問題的數學問題。這兩者之間,有一種【同構性】。就是:一個關於微觀物理新表現(控製論),一個在微觀之中表現出【宏觀物質界】新探索,這兩者之間有著異曲同工之妙。似乎可以從一種神經心理學的理論觀照,而達到古人對【人體是小宇宙】的物理意義神經學形態之心理綜合探討。又或者,似乎可以從一種【物理意義,其實就是神經心理學的同構作用】這個內在視覺,或者是說“宏觀性微觀視覺”(智慧),來探討:人與世界的內在本質作為聯係之形式原理問題。可是隻可惜的是,當我用我【自身的神經構造係統功能】,來探討“忽隱忽現思想亮光,又暗昧不明”的時候,我就能發現到學術之間,學科之間所能給予我的【心靈洞察力】非常有限。不過,就在這樣的有限之中,我發現了一個非常奇妙的【科學漏洞】,它不足以說明科學的問題,或者說科學的悖論。但是在心靈世界之中,這個漏洞,本身就是一個致命的【自閉症悖論】問題。是一種心靈瞎眼症狀的難題,甚至可說是一種【困境】。如同我們罪人常常在神之外被愚昧或虛空(虛空)所捆綁一樣。我所納悶的就是,似乎沒有一個科學家,或者數學家,願意去發現一個在科學觀察或者科學研究之中,最最最最最最基本的【如下】形式思維問題理性與感性之間的數學問題。不論是思辨探討,或者經驗批判探討,即使是控製論,或者發展到量子力學的科學理論,都免不了:去探索理性與感性之間的內在本質問題。即使很多科學家,未必對哲學有著高度的重視以及濃厚的興趣。但是很奇怪讓我啼笑皆非的【悖論吧】問題,乃是:科學最新理論可以有數學公理的命題問題,也可以從諸如神經傳遞不連續性充滿量子化等等,這種種最新現象來批評唯物直觀主義的近代哲學悖論,甚至是從一個我已經皮毛理解而所能接受的【神經構造微觀理論物理學基礎】(我姑且籠統稱之),來直觀到,或說構造出一個跟基督信仰創造論有關的【宇宙基督奧秘】,那麽為什麽任何的科學家,思想家,以及或者說“真心的有心探索者”(其中也包括我這一類流浪在思想曠野之中的小孩),似乎從不願意在數學意義的科學原理上,去發現【理性與感性之間聯係的數學模型】這樣重大的科學漏洞,或者說是一種“心靈盲點”(研究心理的障礙嗎?!我也不太清楚)呢?人的神經係統耦合狀態,既然可以從數學模型的科學實驗之中構造出各種的科學理論以及科學發現等等之類的思想形式——那麽為什麽,就沒有人去從同樣的“數學模型”去構造出,一個神經係統耦合功能的科學數學原理呢?難道,隻有那科學之中的數學構造才是神經編碼之中的耦合功能構造狀態?科學既然可以解釋科學,數學既然可以解釋科學,那麽:是什麽心靈障礙,學術悖論,讓我們忘記了用同樣的科學原理數學構造模型,來【反饋回歸】到:對神經係統編碼功能的數學問題構造之形式原理意義呢?這樣看來——我們注重自己的價值判斷,客觀判斷,反而在思想史上我們讓自己的身體和神經係統走入了迷途,失去了自我觀照性內省判斷。我們有了科學以及數學的偉大成就,卻讓我們忘記了自身的【神經係統身份】的形式原理問題。於是我提出了“形式思維”。因為我相信神經編碼功能狀態之中的自由度,超越度,以及隨機性之中的構造曲率度。人如果失去了神經編碼形式原理構造功能狀態的基礎腦加工過程,那麽他的一切思想即使非常的經驗以及理論,也可以算作是:一種【理論偏見】。因為他忘記了一個不知道是否發現到的一個科學原理問題:理論的規範化,不在於理論形式的本質問題,乃是在於:從一個理論變量發現到自己神經係統變量與其之間的內在同構性。因為,人如果忘記了自己的形式原理,即神經構造意義上的形式原理編碼過程,那他的理論觀察就是一種逃避自己功能的【跛腳證偽】。理論既然是【人的理論】,那麽任何理論,就不能僅僅靠著所謂的【客觀的幻想】,而墮入進“自我逃避的客觀耦合”之中。如果說,直觀唯物主義是謬論的,是自欺欺人的,至少是充滿偏見的——那麽,諸如控製論,或者是量子力學之中那種因為發現了粒子變動問題與其神經耦合功能,而失去了哲學清心以至哲學混亂的【科學模糊代價】,那麽,這些最新理論科學原理,骨子裏仍然是一種用“直觀唯物”的近代哲學方法論,來調整自己對最新科學原理的哲學認識障礙。在這種障礙下,最新的科學障礙,悄悄就是沒有發現到自己內心的【神經編碼直觀唯物性方法論思想史障礙】有人說過:問題是舊的,但是方法是新的。可是我倒覺得應該說成是——問題是新的,但是人類解釋的方法仍然是【思想史的】,是舊的。幾千年來,我們都受製於:希臘古哲學的熏陶,又“混雜著”近代哲學的狹義經驗論,以及無法證偽之直觀唯物主義色彩,那麽:帶著這種【古典與現代的混沌理論】去到一個非常微觀的宏觀本質最新科學之係統理論科學,我們還不會受製於,這種老一輩的方法論基因影響嗎?方法論與認識論之間有什麽本質不同,在那場思想史鬥爭之中呢?但是,我就是從神經心理學的【串改機製】之中,因為脫離了學術規劃的障礙(是否可以說旁觀者清?不止吧),再加上愛因斯坦方法之中所謂的【科學構造法】(但是可惜他本人也不認識自己的腦功能狀態),這兩者就給予我一個嶄新的【科學類比觀照點】形式思維(神經編碼功能耦合方式)以及形式原理(科學構造法,簡稱愛因斯坦方法模式)之間的【同構性】這樣的同構性,不但問題是新的,方法也必須是新的,而且我要說的就是——在認識上也不可以是舊的,即學術的,邏輯上的;乃是【直觀—構造】顛覆法。這是我從<>M.克萊因《古今數學思想》之中的第一冊關於希臘數學成就的描述中,透過我的【腦功能構造】重新邏輯演繹他所著錄的“數學形式”,及其曆史描述中,對自我的解構。於是乎,從結構(思想)上來說,我隻不過是挪用了,也就是【為我所用】。但是從解構(直觀)上來說,與其說我創新,倒不如說我找到了“證偽潛藏客觀性”的基本神經心理形式原理?!於是如果我成功了,並不是我的成功,隻不過是我比較喜歡思想罷了,而且還是轉來轉去自找麻煩的那種思考方式,哈哈。

     

     

    神經係統,本身就是構成了人的自由度的最大意義。這種自由度,並不是從自由本身來說的,乃是從【變量速率】整個神經心理意義上來說的。所謂的“最大的意義”,僅僅是從【神經編碼耦合最大限度】這個功能性而言的。神經係統與人,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不是【關係】所能夠三言兩語表達。非常形式化地說:神經編碼==自由速率傳遞功能自由永遠不是一種自由觀念,乃是人與神經係統之間的【自我耦合整頓方式】。這種神經係統“機製方式”(耦合整頓方式),人雖無法自我察覺,但不能由此推論到——人隻能被動的由神經編碼狀態來決定自己的認知耦合結構。因為在人與神經編碼之間,在神經耦合功能與人的自我映射之間,就是由於存在著:【腦加工過程非連續性量子化現象】,所以我們能夠從這種“變量現象”,就得出一個直觀性推理證據:人與神經係統動態(或說【內穩態】)之間,存在著一個媒介,那就是“認知結構”。這種媒介狀態不是一種中介,乃是神經編碼過程中同時存在著的一種由外在感知之人【自我遷移操作】的信息刺激方式及其選擇機製。而由【條件信源】所構成的媒介意義,也就是所內斂著的(選擇著的)認知結構,本身就是神經編碼在接受人之自我操作的刺激信源下,所傳遞出來的【編碼函數】。換句話說:人與神經編碼的從屬關係,是以人與接受信源方式之間,也就是人與環境之間的自我認知方式,【所耦合】出來的自我編碼主導方式。而人的被動性,隻不過是由於“任意”讓自己受製於這樣的情況:信源刺激編導著由於人自身的愚昧,即不處理神經係統編碼內在心理問題而具有的【神經主動性自我心理編碼過程】。用我們時常說的話就是:人家說什麽你就信,你白癡啊。哈哈。神經係統既然有一個調控機製,就說明人有某種限度的自我判斷及其節製的能力。因為人的神經編碼機製,並不完全是出於分泌功能係統影響著人的內心瞎眼問題,以及人的衝動無奈狀態。也就是說——調控機製本身就是一種人具有自我自由約束“泛濫”(分泌功能)的自由速率。人之所以無法節製自己的衝動或者被騙,或者說【被牽著鼻子走】,僅僅由於是——我們的自我認知或者現實認知經驗,僅僅是“唯物的”,直觀的。也就是:我們的神經構造方式,乃是經由其他神經編碼(刺激條件,或者信源條件)所構造。簡單地說,也是我這一篇《信息函數》所要表達的最簡單的形式原理——我們並沒有自己的形式我們隻是從,一大堆對我們有利的簡單形式而【耦合出】一係列不屬於我們簡單形式的簡化形式。我們並不是由於內在的自我認識而自我認知,乃是:由於現實壓力所需要而自我被動認知。我們隻認識條件,而不認識“形式”,也就是【自己】——我們的條件隻不過是人其他條件的神經複製(而不一定是神經編碼意義上的編碼形式)。每個人都有一個與神經係統耦合相關的“形式原理”。我們的“形式”(原理),我並不僅僅是在談做人原則的問題。因為,我們實在太多的【做人原則】,是與神經編碼耦合毫無關係的。其實,當控製論提到“耦合原則”的時候,它似乎將我們的主動與被動混為一談。嚴格來說,按照他們的科學實驗,所謂的“耦合”應該準確學術描述成:隻是按著我們的自我操作,或自我意識調控,來實踐我們對外在環境的【反饋認識】。也就是說,人對【認知耦合】的知識論認識,不能隻有耦合的單向直觀意義,而必須包含著:【反饋認識】這種主觀主動性雙重層級化意義耦合—反饋,這是人主動狀態下的正確認知,而不是人被動認知的行為反映,或者說思想反彈——這不是認知,乃是【墮落】。不是結論的,乃是毀謗的

     

     

    於是當我們談論神經係統的各種耦合功能,其實就是在談論一個形式原理意義上的形式思維。而談論形式思維或者形式原理,我就必須從一個最基本的數學原理開始。談論數學不是為了數學本身,乃是為了做一個對比。讓神經心理學與數學【耦合出】(我自己的耦合思維)一個生命奧秘的整合形態及其功能過程。也就是說,我們要有正確的認知,就必須有一個正確的自我;要有正確的自我,就必須有一個:整合性的生命探索功能;這樣的全新自我必須是一個【耦合思維】所謂的“耦合思維”,就是基督信仰之中的【安息信心】。因為經上說“心中安靜的,就是肉體的生命”。這裏的安靜,不是安靜的定義,而就是一種信心狀態,即【安息過程】。簡單地說:人沒有回歸,人就無法【具有耦合思維的】心靈。耦合的心靈,其實就是:人,得以主動態的,真理自由的安息意義。而神經係統之間的耦合功能,與其“形式原理”具有【同構】。同構,是否等於【等價】?這個,就要看看你我對【形式原理】是如何理解,並且如何理解這種【形式原理】在我們的神經係統的同構行為方式。所以這就是我主題“形式原理與形式思維之間關係的探討”。

     

     

    在克萊因的《數學思想史》中,我隻看希臘數學發展。很多數學問題我無法處理也還未閱讀。不過我覺得【夠了】。因為,即使一路來的曆史我們都對希臘數學的各種問題或漏洞或數學危機等等都有一個認識或者批評,但我們的數理邏輯不得不說,就是從【古希臘邏輯化數學】繼承而來的。沒有數和幾何,我們就沒有解析幾何,以至於:還有什麽【幾何空間變換】,諸如曲線速率,微積分,集合公理,群,概率分布,複變函數等等等了。可是無論它們如何【複雜】,都其實是一種人類在探索過程中,經由神經係統的構造性編碼,所謂的靈感,而【設計】(操作)出的“形式原理”可以當作是一種出自於【形式思維】的構造化形式原理。但是即使之間的關係是如下函數映射:

    形式思維<――>形式原理

    但是這種構造函數,不一定就是說【等價的】。因為數學形式的高度形式化特征,本來就具有一種【超檢驗】或者【超證偽】的純粹思維能力,很難用:諸如科學原理來證明對錯,或者,分析其功能意義的正確度。所以不論是從價值觀,實踐意義,或者從功能形態,都不能對數學理論的存在性提供一個方法論上的【檢驗尺度】(認知)。即使我們可以用其它的理論檢驗或者數學解析方法來反對某一種的數學公理或者數學邏輯方式,但是理論與理論之間隻不過是邏輯問題,而不是一種價值定位問題。於是我們可以這樣說:如果,數學的【高度形式化公理】乃是基於人腦的構造性特質,而數學理論之間的“形式公理”都可以在一個共同的【數學發展框架下】並存著彼此的矛盾性,甚至是悖論性,以至於雖然矛盾,而且無法並存一個相容度,但是卻能夠【共存】在一個“參考定位點”(抽象意義上的,作為一種曆史整合上的模型公理而言)——那麽,【形式思維】為何就不能夠以【人的共存隨機性】而“整合出”(雖然未必是相互包容,甚至相互悖論的)一個不同構造意義的形式自我公理呢?為什麽構造性這種東西,必須是在一個科學原則下,猶如在一個“身份認同”這種諸如此類的社會認同的多元框架下,去尋找一個屬於社會意義上,價值意義上的【判斷尺度】呢?人除了判斷,除了定位,難道就無法,在構造之中同時為自己提出一個“完全不同本位”的構造性形式原理嗎?人的腦功能,難道就無法在心靈深處構造出一個兩種甚至多種不同的【自我反饋的形式原理】嗎?人能夠構造出數學上的不同種類形式原理,但難道就無法構造出屬於自己的形式原理多元本位(而不是多元化,或多元化特征)嗎?我們從數學公理之中所學習到的,永遠隻不過是:一種在無形之手的教育機製下,灌輸在學生腦海中,以及在科學研究中所遺忘了的學術偏見轄製之中的【公理定位法】,以及【邏輯解構法】。我們在研究中,似乎隻是將數學—邏輯—科學原理等等一係列硬梆梆【研究程序】【方法解離程序】當作一種“純客觀標準”或者“純客觀對象”。這樣一來,所謂的形式原理,永遠隻不過是一種腦功能自我調控的【原理偏見】罷了。是一種刻意地對自我形式遺忘的【偏見原理】(神經編碼信息壓抑的構造偏差過程)

     

     

    古代希臘的數學形式,可以算作是一種形式。。。。。的嗎?如果我想從自身神經構造內在行為方式而言,作為一種神經心理學意義上的形式原理來說,它就是一種【形式思維的自我同構】心理方式。不過因為我還沒有完全仔細理解以及分析克萊因的《數學思想史》四冊,所以我隻能從我的【邏輯模式】來“解構”。其中我是以歐幾裏德《幾何原本》來開始作為我的解構平台。我的解構就是我的分析,也就是我的耦合認識自我功能。分析如下:第一,我現在才知,歐幾裏德所謂的【線】,並不是一條直線,乃是指【曲線】。可是,當我從克萊因所摘錄的歐幾裏德的部分定義,定義與定義之間,我看到了一些我不太理解而發現某些問題(對我來說是漏洞或矛盾)的。首先,就是在於定義2所說的“線是沒有寬度的長度”。這是直觀性的形式思維嗎?我用我的【視覺專注】去默想各種可能性的時候,我覺得的基本判斷:這種【直觀性】是夾雜在,直觀意義上和非直觀能判斷之間的【簡單形式】。這種簡單形式並不是基於簡單的定義,乃是基於“我們無法反駁以提供某種確據的反麵理由”。於是,我就開始從神經編碼中,重新因為複習(耦合方式)得出一個結論(信息函數):

    數學的形式,不是表現在簡單的認知上,

    乃是建立在【無可反駁的形式思維】上。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簡單,就是非直觀性的(視覺信息),乃是一種“邏輯直觀”(形式思維)。可是我們在聽課的時候,人們隻是——將明白的直觀性和邏輯的直觀性混為一談。所以我們的數學證明,就在這種【混合的不證自明】“未經思想審核”的前提下,不斷地隻是想要證明前人所謂的直觀性數學形式原理。問題是,如果我們的“神經編碼構造”乃是基於我們【視覺信源】以外的東西,那麽,構造作為一種內在性,就無法用同樣的“視覺神經”,來斷定腦加工過程內部【形式思維】過程的區分功能。這種區分意義,並非基於我們所理解的邏輯直觀性,乃是基於【構造原理】直觀性。我這些想法,乃是我從接下來的矛盾發現之中不斷地“重構性地認識神經耦合”。克萊因的原文乃是這樣:

    定義一線的兩端是點

    這定義明確指出,一線或一曲線總是有限長度。《原本》裏沒有有伸展到無窮遠的一根曲線

     

    定義直線是同其中各點看齊的線(注譯:這也就證明,我們不能單靠視覺信息而自認為歐幾裏德的【線】就是指直線,或者包含著直線和曲線)

     

    定義麵隻有長度和寬度的那樣東西

    定義平麵是與其上直線看齊的那種麵

    綜合以上的摘錄中之自我摘錄。我發現了一個在邏輯上,形式思維上的定義間性矛盾問題。可以用【自打嘴巴】或【眼睛睜大大】來表現。其實我可以舉出一個在以上定義之間“遊走”的結構命題。我就假設有一條“線”的長度乃是如下圖性:

     
     (電腦無法將我的圖片上傳。所以我在這裏補充:構圖形式,乃是一個【彎曲線,以逆向時鍾的方向,饒過你們的身體前方,兩點的距離是非閉合的,並且有一條直線,指向這條彎曲線之間的“寬度距離”,並以A來表示那條線的變量意義】)


    請看看以上的圖片那麽,從我們現在所能明白的直觀性來說,這,是不是一個沒有寬度隻有長度的曲線呢?可是,這種
    【沒封閉空間】的線性狀態,按照歐幾裏德幾何原本所定義的:“一線的兩端是點”,那請問你們的直觀性,我是否能夠表明或者發表意見說

    沒有閉合的線,在兩點之間的距離(一個像a字形的

    符號標注),在形象上,甚至在形式思維構造上,可以

    邏輯地定義為一種【趨近非閉合性寬度的長度線性】

    這樣的命題意義呢?我們一般人對【寬度】的理解,似乎就是表現在一種定性思維(作為一種固定形象而言)上:

    即與長度相互鏈接成一個點,或交集成點而閉合的

    另類長度”,以至於構成一種【空間幾何】狀態

    可是,如果就連數學裏,所強調的直觀性,都是一種神經係統的構造過程,都可以按照我所能夠認知的區分出“明白的直觀性,與邏輯的直觀性,是不等價的,也不能是等價的”——那麽為什麽所謂的寬度,就必須是一種:與長度相合以至於呈現出一個具體的封閉形態,至少是連接形態呢?就像我剛才的構圖形式。一個曲線,彎成一種【極限閉合】的“類似寬度”的長度交界(滯留)處,那麽這條看起來沒有寬度的長度,在兩個點【如此相似】的“形式條件”,一個能用邏輯條件來直觀的思維構造形式下,為什麽就不能將以上那種非閉合型的【兩點距離】,當作是一種這個“非閉合曲線”的寬度意義呢?我們中學時代,不是能夠,從一條比這曲線更加複雜的【坐標係動態曲線】之中,求取出曲線下方的“麵積變量”嗎?那麽,麵積與寬度之間,對於一個曲線速率而言,有什麽不同?是否能夠魯莽地定義說:

    凡是能夠用長度的軌跡變量而構成

    一定幅度的非閉合型寬度形態

    這種直觀構造的形式思維原理呢?看來,我們對寬度的形式化定義,就不能單靠著我們膚淺的【直觀意義】這種認知模式來理解的。所謂【寬度】,一個是平麵幾何意義上的,一個是曲線變動軌跡這等意義上的。一個是常量形式的“狀態”,一個是需要計算的,變量形式的“軌跡重構”。也就是說,我們對寬度的直觀理解,再也不能用那種【明白的直觀與邏輯的直觀相混淆】的曆史錯誤,來作為我們的方法論,乃是從——有多少種理論就有多少種思維構造這個意義上,將寬度暫時區分(按照我所收集到的認知資料構造行為而言):線性上的寬度,以及非線上,或準確地說是【曲線速率上】的。一個是平麵上的常量行為表現,一個是空間幾何上的變量區域範圍這樣的區分,並不是為了給邏輯麻煩,或者為了給邏輯設計一係列的等級機製——乃是為了讓自己的形式思維,不會被【純粹定義】的邏輯常態問題所轄製,所混淆。其實也許你們會批評我說什麽,數學的公理,不能夠單靠腦部構造就得出一個證明的,它需要某種形式證明。不過,你們忘記了一個前提:我並不是用神經編碼來重新構造,乃是從我所發掘的錯誤中,去“設想”(耦合)一個可以看起來不會造成邏輯難堪的重新定位法——例如將直觀性的混淆認知,成功地劃分為:【明白的直觀性,與邏輯的直觀性】。而且你們是否想過,其實,我可以設定一個最基本的【形式原理】來重新“整合”(作為簡單發現)這樣的一個同構體的係列環扣信息函數。請看以下的“圖形整合”


     (電腦無法將我的圖片上傳。所以我在這裏補充:
    構圖形式,乃是一個【大型圓圈,其中有一條線,線上有一點,在中間的點】)

     

     


    我畫以上的粗拙圖形,我隻是想要你們,不論從視覺信息的直觀性,還是從邏輯上的直觀性,都可以從神經構造之中,看出一個很奇妙的事實——歐幾裏德所強調的:諸如,點,線,直線,麵,圓,它們在形態上,在直觀上,在邏輯上【是同構的】,也就是可以“整合”成一個簡單的綜合化形式原理;可是在數理意義上,在證明法則上,和在變量數值上,卻無法當作是一種【等價關係】。
    我所證明的步驟,是一個非常不起眼,而且也可以說是未經審核證明形式根據及其過程信息函數形式法:

    1. 點,動態地可以生成相鄰的點

    2. 數個點的變量構成一個線

    3. 線(曲線)與直線的區別,不是邏輯的方法,乃是向量的方法

    4. 從區別之中,透過軌跡的向量度,而【整合】了一個曲線與直線之間相互聯係也相關的形態分類

    5. 但是線與直線,並不是一個對一個對應,也不是相互自我映射的

    6. 一個曲線可以因為速率或軌跡,而彎曲成一個圓

    7. 圓形是一個“麵”,正如同樣的曲線或者不同的曲線,能夠構成了不同微分的麵或平麵

    8. 麵之中可以有一條直線,一條直線上,不論是否有需要有必要,甚至有充分形式的邏輯意義,都可以有一個【點】

    9. 正如一條直線,既可以畫出一個圓形,也可以在直線與圓形之間【同構出】一個三角形一樣。

    10. 一條直線可以是一個點的參考點,也可以是一個圓形的直徑形象。

    11. 正如歐幾裏德所定義的【平麵是與其上直線看齊的那種麵】。

    12. 從這個意義推論或推理(是兩種不同意義的形式原理)說麵,或者平麵,既可以有長度,也可以有寬度,但也可以“當作”是兩者之中的任何一類——或者有長度卻不能視為寬度,也可以是視作【由一型“寬度”圍繞成的】長度,或者,由長度閉合成的非尺度意義之寬度形式。

    以上所有的定理過程,所有的公理形態,都是基於克萊因對希臘思想的這樣認識——

    作圖之限於尺規(作者也注釋到:這裏的【尺】實際應是

    直邊”,應理解為沒有刻度的尺度)一事也有各種解釋。

    希臘人認為直線和圓是基本圖形,而直尺和圓規是其具體化。

    一個沒有刻度,隻是強調【直邊】的構圖形式,永遠隻不過是根據:直線與圓之間的“尺度配搭”,按照一定的比例而完成的形式原理。也就是說——形式原理,隻不過是希臘古人對直線與圓之間無刻度性的作為比例尺度之構圖操作過程及其形態,所化作的一種數學理念,以及公理性證明

     

     

    我是在徹底反對古人的偉大思想嗎?是在修正嗎?神經係統與神經係統之間,神經編碼與神經編碼之間,在構造上,在知識形態上,是沒有所謂的【相互奉承】的神經編碼方式。那隻不過是一種心理作祟。相互奉承,這種東西隻不過是在現有的構造上繼續在神經編碼中另一層級的【構造形式】,作為構造過程而言。我隻不過是用我的直觀性,也就是:我的神經編碼自身的構造原則,來重新整理,我所直觀到的【漏洞】。漏洞不是漏洞的定義形式,隻不過是相對於我而言。構造本身的神經係統【編碼法則】,從來就沒有所謂的“漏洞”,隻存在著【疏忽】的問題罷了,隻存在著類似“鬥雞眼”的狹窄現象罷了。我提出我的修正類型,我通過我的構圖方式來表達我的修正類型,隻是想要“特意說明”(直觀表示)——在我看來,【希臘古圖形法則】(我籠統稱之他們的數學法則)之中的圖形直觀意義,已經是完全表達了關於:線,直線,麵,平麵,點,圓等等【統一形式】了。也就是說,數學空間上的不同意義,隻不過是形式思維上,所獨立化出來的各種形態理解構造過程。不要忘記一點:古希臘的偉大思想,不在於創造理論,乃是在於它們已經在純粹抽象思維上,發現了“萬物變化”以及直觀形式的原理性問題。希臘哲學的信息函數乃是如此:

    抽象思維――>形式思維

    直觀意識――>原理性問題

    這一組合的信息函數,其本身的信息函數,或說“總意函數”,簡稱【獨立思考】。所謂的獨立思考,它與形式思維模式的形式構造原理“同構”的,這種同構不僅僅我們形式腦海中所“浮現”的兩個半圓之間【構合】一個完整的整合形態,乃是不同關係之間以一種【相合關係】,就反映在思維神經的構造原則裏麵。是這個關係【融合了】第一種定義的相互平行,又是相交的直觀結果。就像柏拉圖的理念論,將思想的世界,以及知識的世界分割開來,將精神的世界,和生活的世界分離開來一樣。隻可惜按照神經係統的反饋原理,你如果對神經構造的記憶法則給予太多的【分割性編碼】,在人類具有的本性意義上,諸如生活與精神之間,就會在肉體神經的交界處,統合出:一個非常奇怪的行為反饋。正如沒有思想的人,就無法得到知識(但是,每個有思想的人又不會是有知識的人),沒有生活的人就沒有精神,因為沒有精神從來就無法生活——這種奇怪的論調,就是希臘哲學的反饋思想的代價,也就是為什麽柏拉圖的思想著作中,會將他自己的理想國,變成了高低之別的等級王國這一類【悲劇思想】的原因。古希臘人的悲劇意識,僅僅就因為,他們並不了解,自己的神經構造的反饋形式原理。如果我們的形式思維所表達的所謂形式原理,最後會因為反饋形式,而背叛了我們原有的形式思維之中一定內穩態的神經編碼構造方式,那麽,我們可以說——那個人的形式原理隻不過是一種證偽的原理,一個等級化的自欺欺人的思想構造。因為,我們的神經係統常常出賣我們的思維模式,正如我們所自認為的思維模式常常會“埋葬”我們的神經係統一樣;同樣,一個理論的可行性,不在於理論有多麽嚴肅,或者多麽簡煉,乃是在於:構造理論背景的那個神經編碼過程,是否會:與神經構造加工過程處在於一種【同構原理】之中人是不可能,在沒有經過大腦的情況下,就產生出形式思維的形式原理的同構意義——這就是我的方法論,是對一個理論值之證偽方式的【方法論】人若自欺欺人,那麽,他的理論雖然可以非常【具有構造化嚴密】,但是它的神經係統以及“他的”神經係統不允許這樣的理論欺騙世人。就好象馬赫的經驗唯心論,就是因為他將可以驗證的經驗方法,變成了僅僅是靠著視覺信息,以及神經編碼的單純收集資料功能,來判斷經驗與經驗之間的比值問題,所以經驗不再是神經編碼意義上的經驗形態,隻不過是他自己個人對神經構造曲解,甚至愚昧認識的神經構造“經驗”(方法)原理罷了。而馬赫的哲學錯誤,或者說【哲學偏見】,卻與柏拉圖哲學的等級構造方式,簡直可以說是一種【思想史上的“同構”】這是曆史的巧合嗎?還是神經係統編碼構造過程在曆史上的【耦合性見證】呢?!可是有趣的是,我剛才提到的那種構圖方式修正類型的“特意說明”(直觀表示),悄悄是從希臘古思想到馬赫哲學,若隱若現的,與我接下來所要表明的修正意義,有一種【同構性】。也就是馬赫哲學提到的:

    對於絕對運動,馬赫批判道:“我們實際上隻認知到

    物體KABC。。。。的一種關係。如果我們現在

    突然想忽略ABC。。。。。,而談論物體K在絕對空間

    中的行為,那麽,我們就要犯雙重錯誤。首先,,在AB

    C。。。。。不存在的情況下,我們就不能知道物體K將怎樣

    行動;其次,我們也就因此而沒有任何方法,可用以判斷

    物體K的行為,並用以驗證我們的判斷。這樣的論斷因而

    也就沒有任何自然科學的意義”“一個物體K的運動總是

    隻有在相對於別的物體ABC。。。。時,才能加以判斷”

    馬赫以上的這種經驗哲學論述,多多少少是否與希臘哲學之中的關於“變化理論”的法則相類似,甚至是【同構的】?可是很奇怪的是,馬赫所批評的悄悄就是用這種:【萬物關係】這種變化理論之中,的【一個環節】,來反對在馬赫時代西方世界的“辯證思維模式”。可是很悖論的就是,希臘人提出來的同構性原理的變化理論,卻悄悄就是一種純粹思辨的產物——可以說是,一種在經驗基礎上構造出來的:【形式原理】。或者說是:一種形式原理之中的經驗直觀方式。那麽,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思想史是否就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理論框架,就是【形式經驗,變化構造,理論(思維)直觀(邏輯上的直觀)】,這些兩者之間是【同構的】?並且並不是同一種等價關係的同構形態,乃是三組相互關係,相互解釋,又是相互對照的【同構方程式】?若用我的信息函數來說就是以下的“組合函數方程式”

    1. 同構類型一:形式<――>經驗

    2. 同構類型二:變化<――>構造

    3. 同構類型三:理論<――>直觀

    4. 類型一二三的共同的【同構方程式】:

    神經編碼(思維)==Σ邏輯直觀的形式原理生活法則(物理奧秘)

    Σ這個符號既代表了“級數”,但是也代表了我所層級化的符號意義,那就是——對於同一種形式的不同神經編碼的【相互聯係觀照原理】也就是說:生活在不同的變化(相互聯係)中,使到(用馬赫哲學的話來說就是)存在性ABC。。。。。能夠同時相互關照出一個物體K【自然界耦合的自我功能方式】。何止觀照出物體K,不是物體的卻存在著的【變量】,也算作是一種“物體”。物體不再是宏觀的直觀(軀體經驗)產權,乃是:微觀形式的功能耦合性表態過程(功能性經驗,即神經編碼經驗原理)

     

     

    其實這種【組合函數方程式】的論述方式,作為一種:直觀了的構造神經編碼方法論而言,具有這樣的曆史意義

    錯誤的就是正確的,即形式的既可以是合理的,

    也可以是“等待證偽的”——曆史的原始性,也

    就是理論的現代證偽,是後現代之中的控製論形態,

    但其實是基督奧秘裏的創造論形態功能啟示

    同構方程式,在神經編碼之中可以視為一種【本真的曆史方程式】,這裏的“曆史”等價又同構予【奧秘方程式】,也就是【啟示意義上的形式原理】。而所謂的【原始性(曆史)—現代意義(理論證偽)】,乃是表示一種函數意義:往往粗拙的錯誤理論,可以同構予一個經過等價功能的形態化形式原理之耦合屬性。看看以下最典型的論述。是摘錄自金觀濤的《人的哲學——論【科學與理性】的基礎》(香港商務印書館,1988年出版)的其中頁數86一段話:

    自從近代科學誕生,科學家意識到為了認識“真理”,

    必須區別哪些知識是不可靠的,是個人的偏見,幻覺,

    哪些是事實。。。。。。於是為了將觀察者從科學事實的描述

    中排除出去,以得到一種與觀察無關的純客觀,科學理性

    主義確立了如下原則:如果某一個科學觀察是有效的,那麽

    對於任何一個合格的科學家,隻要有足夠的時間和金錢設備

    他應該可以重複這一實驗,觀察到同樣的現象,得出同樣的

    結論。也就是說,科學理性是用排除作為觀察者的個人來

    證明不依賴於觀察者的客觀存在。

    請你們好好看看以上的近代哲學唯物主義直觀原理問題。您們不覺得這樣的唯物直觀主義,其中其實已經包含著:某種【雛形控製論】的“形式原理問題”麽?例如,我彩色的部分,裏麵所謂的:“隻要有足夠的時間和金錢設備”,這句話本身不就是一種控製論形態嗎?而好笑的是,這樣一種論調,與馬克思主義的某些思想意識是【同構的】,因為它反映了:人的勞動改造了自然屬性。那麽我們是否能夠用信息函數構造這樣一組的【理論事實】

    近代唯物主義==控製論操作主義?

    操作主義==馬克思主義?

    馬克思主義==控製論?

    這裏的【等號】,不是指等於,乃是指【同構】,以至於:從神經係統構造原理而言,就是一種【等價】。不同學科意義或者學術形態,隻不過是神經編碼的不同時態構造理解過程。從這個意義上來反饋到:理論的發展就是回歸曆史的內涵?還是表達了:曆史的混沌就是科學在哲學曲折之中的理論反饋:任何的排斥,就是任何的同構,隻要那充足條件(重組條件)是【人忘記了學術與等級】,從而忘記了身份意識等等意義上?於是我要說的乃是:自由是一種形式,因為思想是一種形式。這裏的【思想】,不是認識論中的認識意義,思想的定義。思想應該“函數變換”成神經心理學意義上的腦加工過程。也就是說:每個人的神經功能就是思想功能,並從一個【耦合機製】來自我認識的。每一種人的耦合形態,是根據他對自我的認識而對環境進程的【操作主義】。這種操作過程,不能是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見,也就是自己的強求,乃是從一個【神經耦合健康狀態】來確立自己的“環境—思想同構機製”。表現出來的信息函數如下:

    認識腦功能——》操作環境的自我認知——》同構實踐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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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漏洞“, 而是個正在進行中的複雜的跨學科 project -小源- 給 小源 發送悄悄話 小源 的博客首頁 (283 bytes) () 05/02/2013 postreply 06: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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