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複'得'(下)

來源: ShanShan33 2012-12-16 13:50:4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584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ShanShan33 ] 在 2012-12-17 07:02:5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兩年的時間在上課,考試和打工中匆匆而過。我畢了業,進了公司,買了新車,日子一天天的好了起來。

一天晚飯後,我捧著一本小說在讀。電話鈴響了,順手拿起了聽筒。一個渾厚的男低音從電話中傳來 “ARE YOU MSXX(我的名子)?“。

“我是”我坐直了身子回答。

“我XXX偵探”還是那麽好聽的聲音,但是我卻一下子緊張起來了。因為我實在想不出我會和偵探有任何連係。接下來他問我是不是在某年某月報過丟車案。我費了幾秒鍾才轉過神來。知道他在講我的那輛”寶貝“車。他講了很多,大概的意思是,他們接到了我的報案後,不辭辛勞做了大量的”偵破“工作。終於一舉破案,找到了我的車,現在是車歸原主的時候了。我不相信他們真的是像他說的那樣為了我的丟車立案偵察。他們一定是破獲了另外什麽案件,我的車是其中的贓物之一。算是摟草打兔子,順便撈的。不管怎麽說”完壁歸趙“是件值的慶賀的事。雖然我現在已有更好的車不再會去開這輛手排檔。但我可以把它賣了,去掉折舊,幾百塊美金總會賣的出來吧。

可是這和”物歸原主“卻是幾盡周折。首先車子沒過戶就丟了,我也從沒給它買過保險。我沒有任何我是車主的證明。我到了指定的停車場,卻不讓我進去。於是我去找原來的車主,拿到”DOCUMENTS“再去,可我的名字和證明上的不符。還是不放我進停車場看車。我要求看門的人讓我就進去看一眼,得到的回答是”NO“。我再去把整個過程寫下來,請每個相關者簽子。總算是放我進去看車。找了好久,我終於找到了指定的停車位,可我卻沒看到我我心中依悉的那輛小白車。停在我麵前的是一輛”花車“。再仔細地看看。發現它就是我的那輛車,我拿出鑰匙試了試,門開了。這就是我的車。就好象與多年失散了的孩子重逢,記憶之中的臉早已改變。

我坐進車裏,發現所有能拆的東西都拆走了。不過車身子除了畫了一些非常豔俗的圖案外,到沒有什麽磕磕碰碰的跡象。兩年的漂泊,這應該算是個不錯的結局了。靜靜地坐了一會兒,讓自己回到現實中。接下來就是去打火啟車。鑰匙插進鑰匙孔一轉,沒有一點兒聲音。再試,還是沒聲。雖然不懂車,但好奇的我還是把前蓋打開想看看究竟。誰知這一看不打緊,我差點兒跌坐在地下。車前蓋下空空如也,發動機的綜影皆無。我這”完壁歸趙”的寶貝隻剩下了一個我不認識的豔俗的殼。我真的是欲哭無淚。我是空歡喜了一場。

再想想不管怎麽說,可以把車子賣給廢車場,到了這個地步能回收多少算多少吧。於是準備叫AAA來幫忙拖車,同時要回家去查電話黃頁找一個肯買我的車的廢車場。我走到了停車場的辦公室告訴那個很不友好的工作人員,我第二天會來取車。他麵無表情地看了看我,然後在一個很破舊的電腦上鼓搗了一會兒。告訴我來取車的時候要帶一張兩千多美金的支票。我一下子就愣住了。為什麽我要帶支票?他不耐煩地告訴我。這裏的停車費是七美金一天,車子從某年某月就停在這兒,總共停車費是兩千多美金(我氣的連具體數字也沒聽清)。我說這輛車不是我要停在這兒的,而且車自連發動機都沒有了,都不值兩百美金。他說那是你自己的事。你的車停在這兒就要付停車費。我當時氣的差點兒吐血。問他,那我不要這車了行嗎?他說不行,這是你的車,在這兒停了這些天就必需付錢,你欠了停車場的錢。我也不知當時哪兒來的機靈立即說這車理論上講還不是我的因為它沒過戶。你可以去找法庭裁決。說完我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這以後我再也沒聽到關於這輛車的消息。我想停車場也沒那份精力來和我打著份官司。而且我記得進來時他隻看了我的“文件”但沒複印就還給了我。

我的這輛失而複得的寶貝車就這樣徹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之中。我與它終究是無緣。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失而複'得' (上)
  • Take Care - 多多保重 (下)
  • Take Care - 多多保重 (中)
  • Take Care - 多多保重 (上)
  • 記憶點滴-快樂的“籠中鳥”
  • 所有跟帖: 

    不得也好,這paper work 沒弄還真不錯,實在是...。 -加州花坊- 給 加州花坊 發送悄悄話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6/2012 postreply 14:36:58

    哈哈。 學習了。 -SINEAD4273- 給 SINEAD4273 發送悄悄話 SINEAD4273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7/2012 postreply 07:09:00

    真懸呀,差點又被剝層皮! -成長- 給 成長 發送悄悄話 成長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7/2012 postreply 07:09:35

    如果你把當時購買車子的合同拿來做證明, 應該會好些? -苗青青- 給 苗青青 發送悄悄話 苗青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7/2012 postreply 07:18:4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