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有些人屬於你說的“不可愛”一類,甚至討嫌,原因很多,大概也包括了性格,觀念,行為,舉止,能力等多方麵,比如,很自私的,製造事端,麻煩多,陋習多的人。
對沒接觸過的一開始是不容易去 “愛”。首先我常提醒自己,不愛,不想愛可以不勉強,但不能對任何人產生歧視。 一旦接觸,必須把尊重對方放在第一位,其次是多了解,不要憑自己的第一觀感去下結論。
舉個例子,單位有一位男士平時看上去有些 depress, 不太理人,穿著也很破舊,幹著最低收入的活,單身多年。 有一個感恩節前夕,單位沒什麽人了,看見他走過來就順便問了聲,你怎麽過節。 他回答說,這一天是我在家禁食的一天。 我第一次聽到這樣的回答,有些茫然。 隨後通過他的解釋了解到他更深層的思想,他用自己的方式在這一天紀念印第安人。 當然,我懂得的不夠多,也不需要完全同意他所說的觀點, 但我感受到他的真誠和善良,在他身上發現了一種很可貴的東西,不是在所有“可愛”的人身上都能找到的。 總之,對他的觀感由尊重和了解帶來了升華。
對上麵提到的陋習多的人也需要將事與人分開,對事情可以不愛,對人不要產生恨。 找到造成陋習的原因後就發現人無非是這些事的承載體,也是受害者,也可能是無知的受害者。當然,要真正做到這一點是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