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3:1—24節我所得的“靈修”(靈命)


 

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

但,神的聖言交托給人

(但人的不信 無法廢掉 神的信

唯有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

但人都在罪惡之下

~都是廢物,“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

——滿口是咒罵苦毒,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但是,不能靠著律法稱義的凡有血氣的(20前節),卻仍然“蒙神的恩典”(24節)

因為“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在“如今”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因為世人犯了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21前,23前,24前節)


總結:神的恩典,卻不是孤立抽象的【純粹觀點】

乃是“因耶穌基督的救贖”所顯明出來的“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相”(希伯來書13節)


楊腓力《尋神啟事》228頁有一些抽選話提到

耶穌常常不願意行神跡,而且認為自己離世前,把任務托付給有缺陷的門徒就是一大進展。神像得意的父母,從旁邊觀看自己的孩子有點小成就,比起自己彰顯大能更為高興。。。。。。。

要看重我!把我當個大人!不要把我當孩子!”是每個青少年的呐喊。神,尊重這樣的要求。祂在我裏麵,借著我,好讓我成為祂的夥伴。祂明知我會濫用能力,還是給了我。祂放棄了能力,甚至向人力陳不要使聖靈【擔憂】,或是【消滅】聖靈的感動。。。。。。。


烏拿牧諾的米蓋爾,曾說過

有些人說相信神,卻不愛神,也不敬畏神;

他們其實不相信神,而是相信那些教導他們神存在的人。

有些人以為自己相信神,心裏卻沒有熱誠,沒有任何心靈

的折磨,沒有迷惘,沒有懷疑,在他們的慰藉中也沒有一

絲絕望;

他們相信的,僅僅是神的觀念,而不是相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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