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剛聽到 “For greater good” 這句話時先注意到 "good" 這個單詞在這裏是名詞而不是平時習慣用語中的形容詞 --“好的”,這裏的 "good" 可理解為好處益處,開始聽起來覺得有點別扭。 聽多了就對這個小詞組的內涵產生了一些思考:
從字麵上理解,“greater good” 可指更大範圍的受益, 超出個人範圍,大到群體,國家,以及整個人類。當 ”For greater good“ 作為一種理念,價值觀時,光從字麵上理解是不夠的,"greater good" 應指包括個人在內的人類整體(mankind)的共同利益(比如,人類的和平,健康,環境,資源,科學,藝術,道德,文明,知識等humanity 方麵),如果僅僅是為了個人和某個群體的利益(即使是大群體)而損害了人類共同利益時,就不能稱為是 "for greater good",所以這句話強調的是 Alignment,即個人/群體與人類共同利益的一致性,是一個源於大愛的可行的觀念。
“For greater good” 當然不是自私自利,也不等同於公私兼顧和大公無私,因為這個“公”的定義不夠明確,它可能僅僅是指一個群體的利益而不一定 align with上述提到的 Humanity 方麵,同時這個理念並沒有排除個人。明白“For greater good”理念的人會常用這個標準來判斷檢驗一項建議,創新,申請,答案,決策,成果等等。 當”For greater good “ 成為動機和檢驗標準時,to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才會成為目標和行動。
(據我所知,在北美受過教育的孩子們一般都聽過這句話,懂得這個觀念,具有一定的判斷力。)
Awareness 並不等於能做得好, 私欲過強, 觀念狹隘, 知識缺乏都會影響這個alignment, 導致 off track。
靠什麽力量才能 stay on track 呢? 這是另外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