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帝的兒女要與基督同享榮耀,他們就必須與祂同受苦難。這一點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再次提及:“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後2:11-12)。領導我們得救的基督經過苦難得到榮耀;我們要得到祂的榮耀並無其他的方法。這並不是說我們受苦有任何功勞,可以得到祂的榮耀作為賞賜。榮耀隻可憑上帝的恩典白白賜給我們。上帝在這裏要教導的是罪使榮耀與苦難無法分開。要得到榮耀而不經曆苦難是不可能的。對救主來說事實確是這樣。要得到帶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的喜樂,祂必須先忍受十字架(來2:9,12:2)。上帝的聖子未得著榮耀之前先經過受苦成為完全,我們又怎可以例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