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靈修學習的都是管理好脾氣的題目,很有意思,拿來與大家分享。
格林多前書 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管好你的脾氣
聖經上說:“愛是不輕易發怒。”這並不是說,愛永遠不會生氣。事實上,有時候因為愛才會發怒。耶穌就曾在寺廟生氣,因為他看到他父親的家成了鬧市。
同時,我們可以愛一個人,仍然可以對那個人發怒。有時憤怒可能是“正義”,有時也可能是“自私”,但我們最熱愛的人最能使我們生氣。
我的觀點是 - 神在你的性格中放入生氣,生氣不是一種罪過,如果我們允許它把我們推向破壞性行為,它可以成為一種罪過,但情感本身不是一種罪過。聖經上說,即使是上帝也會生氣。
你無法避開憤怒,但你可以學習如何控製它。你可以決心來管理它,所以它成為一種資產,而不是一個責任。這意味著你結束找借口,替你的憤怒找借口:“我就是這樣,我又發脾氣了,我無法控製它。
憤怒是可以控製的。你有沒有過與別人吵架,事情變得非常大聲,但是,這時電話鈴響了?請注意,你可以停止你的憤怒的速度有多快!你控製的速度比你認為你可以做到的要快得多。決心管理,然後,承認,“我可以在上帝的幫助下控製我的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