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自從退休拿到SS的錢,發現自己實在是窮人了,因為生病沒做夠點數,隻能繼承先生的點,又因為生病,早拿了錢,到現在領回的錢一共不到300美元。可是她不能去申請任何補助,因為以前工作的地方有福利,給她存了退休金,當然他們自己也存了退休金,那麽遠遠超過了隻可以有4000元存款的規定。也因為有這退休金,不可以申請租房的補貼,但是房貸加上月租要1600多美元,很困惑。而她的退休年僅也是隻有300多元加利息,經濟不景氣以後,利率總調降,也前景不好。
看看那些沒有做過一天工,交過一天稅的,拿著救濟金,住在有房屋補貼的房子裏,生病了還有全備的保險,連買眼鏡都可以付款,他們動不了的時候,國家付款給找人伺候。而medicare還不行。想想很不明白。可是,那是真的保障窮人的權益的事情,是社會得以穩定的原因。
現在孩子的困惑是:存錢到底是好還是壞呢?如果不存錢,將來的美國如果窮的管不了窮人,不是又完了嗎?
再有,我們的插花匠艾迪幹了一輩子,不存錢,把錢都花到喝酒上了。病了以後,不能工作了,一分錢也沒有申請到,死了以後,我接到電話說他的補助下來了,我說他死了,那位職員說可以給家人。 家人在哪裏?政府幫他找了幾個月,也沒找到,沒有家人認領,屍體就不讓燒,就得等到一年後才可以集體火化。他家人早就不來往了,還是我們大家給他湊錢燒的屍體。所以不存錢也不好。
這倒是個很重要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