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引以為據的是海德堡要理問答,我不知道姊妹的根據是什麽,就斷定我的定義是混淆。而我說的很清楚,說的是身體的死和複活,同時我也沒有忘記特意提醒:靈魂的複活是在我們重生得救成為基督徒的時候就發生了,我們已經與主永遠同在。耶穌再來的時候就是身體(肉體)複活。
這個不同就是現在的肉體可以朽壞,將來的身體不可朽壞。這個不同是本質的不同,但是二者的聯係呢,後者是前者的複活,這就是聯係。而我的主貼也就是隻討論這個的。
我們的複活必須包括靈魂的複活和肉體的複活兩個方麵,缺失任何一麵都不是人的複活。聖經用了相當的篇幅來教導這個真理,糾正當時人們的錯誤認識。
謝謝姊妹的進一步討論,也許我們要說的是一個意思,隻是側重點不同。也祝姊妹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