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私自解鎖 今起違法(轉自美國世界新聞網)

編譯中心綜合紐約25日電
January 26, 2013 06:20 AM | 13348 次 | 0 0 評論 | 15 15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本月26日開始,購買新智慧手機的消費者要小心了。根據國會圖書館(Library of Congress)的最新規定,未經手機通訊公司(carrier)許可,逕自把手機解鎖(unlock,解碼)或「越獄」(JB,破解),將屬違法。

新規定隻適用於26日以後購買的鎖碼手機。這表示,在這一天之前購買的手機,仍可不經營運商許可,合法「越獄」。國會圖書館現在裁定,手機上的軟體隻是授權給消費者使用,消費者無所有權,因此不受「公平使用」規定的保障。

國會於1998年通過「數位千禧年版權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規定擅用有版權的內容及侵犯管理科技的數位權,屬於非法行為。把手機鎖碼使其隻能使用一個通訊公司的軟體,受到此法的保障,而「越獄」的目的,正是要打破此種軟體的限製,讓手機獲得「自由」,得以使用其他的無線網路營運商。

國會圖書館有權豁免限製,智慧手機解鎖早先即在豁免之列,不算違法,但去年10月28日生效的豁免清單有所改變,把它剔除,不過,新規定有90天寬限期,本月26日就要正式生效執行。

有一個辦法可以規避新規定:用全額向通訊公司買一支不綁約的已解碼手機,但這樣做將使消費者多花數百元。業者向願意綁約的消費者提供很大的手機折扣(通常是兩年約),藉以招徠顧客,然後從語音和資料服務月費把錢再賺回來。

大力遊說維持豁免的團體辯稱,把「解鎖」視為違法,違背競爭精神,將導致手機價格更貴,而且會製造更多電子垃圾,因為某些消費者為了更換通訊公司必須購買新手機。




所有跟帖: 

那麽,是不是解了的會漲價? -wooddiy- 給 wooddiy 發送悄悄話 wooddi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6/2013 postreply 18:24:17

從什麽時候起國會圖書館變成立法機構了?! -sandanke- 給 sandank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6/2013 postreply 20:15:51

回複:從什麽時候起國會圖書館變成立法機構了?!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511 bytes) () 01/26/2013 postreply 20:30:04

if u care, u should sign the White House Petition -大熊有形- 給 大熊有形 發送悄悄話 大熊有形 的博客首頁 (188 bytes) () 01/27/2013 postreply 01:43:56

應該發動海外美國華人在白宮網站支持點擊解鎖手機合法 -78級興趣- 給 78級興趣 發送悄悄話 78級興趣 的博客首頁 (287 bytes) () 01/27/2013 postreply 18:37:28

媽的,管的也太寬了。 -純娛樂- 給 純娛樂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9/2013 postreply 13: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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