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同意“專利就代表發明”的說法。專利是用於保護專利擁有人的權益的法律手段,可以是Invention,也可以是Innovation,更多的是The way of implementation。
俺老π也算是專利擁有人,數量上雖比不上Jobs,但比Bill Gates要多一些。想當初申請第一個專利時,俺忙得天昏地暗,結果Review的時候,不光是Partner加上了名字,老板,老板的老板,老板的老板的老板的名字都出現在上麵...... 許多年過去了,世道輪流轉了,後來就坐在那裏不動(連腦子都不用動),莫名其妙就會受到這樣的信:“XXX,祝賀你的專利申請成功,感謝你為公司的貢獻....” 說明什麽問題? 老喬的專利是不是這樣來的?
說實話,俺名下的專利,隻有第一個是真正的完完全全屬於我的,其他的都是搭順風船的,後來的更是來路不明的。反正專利在性質上不屬於自己的也沒有經濟上的好處,隻是掛個名在上麵,也就算了,否則真的是欺世盜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