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騰訊向用戶宣布:在360公司停止對QQ進行外掛侵犯和惡意詆毀之前,決定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與此同時,騰訊還宣布,QQ空間宣布不支持360瀏覽器訪問。這意味著,中國最大的兩個桌麵客戶端的“日俄戰爭”,在億萬用戶的電腦桌麵擺開了殺伐的陣勢,對於大多數不懂技術的用戶而言,除了眼睜睜看著這場戰爭在自己的桌麵上上演之外,似乎沒有別的更好的選擇。
騰訊在致廣大用戶的信中盡管表示:“我們本可以選擇技術對抗,但考慮再三,我們還是決定不能讓您的電腦桌麵成為戰場,而把選擇軟件的權利交給您。” 名義上將“選擇權”交給了用戶,但很顯然,這不是尊重用戶的權利,而是一個你必須舍棄自己使用習慣的逼宮行為:要麽舍棄360,要麽卸載QQ。
對大多數不懂技術的我們而言,要搞懂360的QQ保鏢針對騰訊QQ的行為是否屬於劫持和破壞的“外掛”行為恐怕有點勉為其難,但就騰訊給用戶給出的選擇題而言,則很顯然存在明顯的法律瑕疵,做法律層麵的判斷比技術層麵要簡單的多。
眾所周知,自主選擇權是一個消費者天然應有的權利,而該項權利也為中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所明確規定。對於消費者而言,其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這樣的權利,是騰訊無權去剝奪的。
對騰訊的用戶而言,不管其使用的QQ軟件是免費還是付費,騰訊作為產品的經營者都應該履行對消費者的基本義務和經營責任,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很顯然,騰訊起碼沒有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而是將一道明顯帶有“格式合同”色彩的條款交給用戶選擇:要麽卸載360,否則你無法使用QQ。很顯然,這是一種威逼,是一種威脅,是真正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對於大量的用戶而言,其在使用QQ的同時,也在使用360,也就是說,用戶選擇同時使用360和QQ的選擇權,事實上已經被騰訊的聲明所剝奪。而且,考慮到一些騰訊的用戶屬於付費用戶,騰訊用如此野蠻無禮的行為逼迫用戶停用QQ,也違背了契約上的基本承諾,是一種單方麵的毀約行為。
其實,對於騰訊而言,麵對360的“挑釁”,可以做出很多的選擇,但出乎意料的是,騰訊做出的居然是一個無視廣大用戶尊嚴和底線的一個選擇。的確,作為行業老大,作為一個市值3000億港幣的上市公司,騰訊的確擁有牛氣的資格,起碼在中國,目前要挑戰騰訊龍頭老大地位的企業還沒有出現,其QQ軟件的 6億用戶就是明證,這個優勢應該無人撼動。在這種情況下,騰訊底氣十足的逼迫用戶做出選擇,答案就很清楚了。盡管用戶做出選擇很難,但騰訊的這種行為在法律上的認定依然非常簡單。這是一種再典型不過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中國的《反壟斷法》第十七條中規定的三種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情形,騰訊都基本沾邊:其一,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其二,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隻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隻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其三,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也就是說,騰訊在選擇將6億用戶作為人質,破釜沉舟地和 360決一死戰的時候,在法律上已經將自己置於非常被動的境地,騰訊的這種行為,不僅在中國,而且在全球IT行業都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一個軟件生產商可以肆意的決定自己軟件的兼容環境,人為排斥其他的軟件,這是前所未有的,微軟不敢,蘋果不敢,雅虎不敢,MSN不敢,而中國的騰訊卻毅然決然將自己劃入用戶的對立麵。而騰訊之所以敢為人先,仗的無非是6億用戶離不開自己,被QQ綁架的事實。
至此,可以對騰訊和360的事件做一個總結了。筆者強烈地認為,在網絡隱私屢屢被侵犯的今天,一個安全的互聯網需要更多的360,也需要更多的騰訊,隻有達成了製衡,網絡安全才不會淪為沒有任何根基的烏托邦。正是基於這樣的理念,筆者特別希望雙方能不挾持用戶,不要在用戶的電腦上打“日俄戰爭”,而是應該通過司法途徑,明白是非曲直。基於此,自360和騰訊開戰以來,筆者就一直強調,不管騰訊是否侵犯了電腦用戶的隱私,騰訊首先要做的,恐怕不是去先評論360的動機,而是應該拿出真憑實據來證明360是錯誤的。或者直接利用法律武器解決,如果騰訊認為360是商業誹謗,以不正當競爭直接起訴就可以;如果360發現的騰訊的窺私行為存在,360就是有價值的。
但遺憾的是,作為行業龍頭老大的騰訊,在360這個小弟弟的逼宮下,居然出此混招,在侵犯用戶選擇權的同時,直接將自己送上了涉嫌濫用壟斷地位的違法境地,挾持6億用戶。在筆者看來,這恐怕是最匪夷所思的公關失敗的案例了,用網友的話說:“一隻蒼蠅逼瘋了一頭大象”。
常識告訴我們,當一個用戶,如果因為行業巨頭之間的戰爭,連選擇使用一個軟件的權利都被剝奪的時候,這樣的互聯網是可怕的,這樣的IT公司也是可怕的。一個企業無論如何的強大,但如果據此就挑戰6億用戶的尊嚴和底線,的確是自大的有點愚蠢了,實屬讓人大跌眼鏡的法盲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