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n.wikipedia.org/wiki/Smartphone
最早的Smartphone (或叫PDA等)出現於18年前,功能包括無線,觸屏,等。
不用WiFI能無線上網的手機出現於15年前。
現有iPhone的全部功能都在8-10年前已經在各種手機上出現了。
Apple隻是抄襲了一些受人喜歡的功能,做了個iPhone,然後通過市場營銷的手段大吹大擂,使人覺得好像都是Apple的東西。實際上iPhone上沒有一項實際的專利是Apple的。
iPhone的網速慢,很多地方使用受限,所以用iPhone是一個時尚的選擇但不是一個技術的選擇。
上麵幾位不用再爭了,看看曆史吧:
所有跟帖:
• 問好老 π -阿尤- ♂ (210 bytes) () 04/04/2010 postreply 06:10:56
• 老太亂放炮,嗬嗬 -ohlalala- ♀ (224 bytes) () 04/04/2010 postreply 06:12:57
• 上次看到一篇博客,博主在郊外ATT沒有覆蓋的地方用Verizon -kzch- ♂ (0 bytes) () 04/04/2010 postreply 08:58:21
• 用Verizon的smartphone給iPhone做wifi router上網 -kzch- ♂ (0 bytes) () 04/04/2010 postreply 08:59:37
• 嗬嗬,那是老喬整合別的專利。他Cite的其中一個專利是我的... -π- ♂ (0 bytes) () 04/05/2010 postreply 07: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