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當然哈過。他們都是有名的科學家、革命家伍的。咱是發自內心的崇拜,不圖物質的一紙簽名,隻求永記他們留下來的精神財富。至於唱歌的演戲的,舊社會統稱為戲子,下九流。新社會,戲子的社會地位提高了,那也不至於讓我去哈。平等原則,我出錢娛樂,你賣力表演。熬夜排隊,就為了充冤大頭?這叫什麽樂趣?本來就夠辛苦的,還要搭上大把銀兩,這能樂的起來嗎?要我說,我熬夜排隊很辛苦,作為回報,給我來個免費打折,這還差不多。就像黑色星期五那樣的,比較合理。
穿上漂亮衣服,讓人眼前一亮,賺足回頭率,也增加自信。這確實感覺很好。如果一件3塊錢的過季服裝,和一件3萬塊的限量版,效果一樣的話,你選哪一個呢?相信我,如果你本身足夠精彩的話,完全不需要限量版就能達到目的。如果你不夠重量級,穿上限量版也不過是自我感覺良好。孫楠打扮得再漂亮,也沒法變成他自己標榜的偶像派。
女人的親和力不在她的行頭(的價格或者名貴程度)。限量版隻能招來吃軟飯和豆腐的。(當然,用這身行頭去掉金龜,另當別論)
你說的那些設計師,我不知道你為什麽要尊重他們。他們應該受人鄙視的才對。他們設計的服裝,並不比普通衣服質量好到哪裏。大多數穿著一點都不舒服,而且基本上穿不出去。這倒也無所謂。最可氣的是,他們的大名往商標上一縫,3塊錢就可以賣3萬塊了。把普通前門換個燙金煙盒,注明極品,就能賣100塊一包了。這不是明擺著搶嗎?這種騙子,我碰見了先扇他一頓。
對了,別給我介紹打折男裝了。打完折還是太貴。另外也沒我這號的——橫著需要XXX,豎著最好是S號。
哦,還有,你是不是90後或者特有錢?前者,沒法跟他解釋數字音頻起家的創通比隻賣外殼的ipod上檔次多了。後者也沒有必要學習性價比和最佳效益。如果你是這兩者,就算我啥也沒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