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違法的聲音也應該遭到抵製。
我發貼,是我自己的意見。你作為斑竹行使的操作,不僅代表你個人的意見,而且是代表本版官方意見。甚至部分代表文學城的意見。這個幹係不是你用一句“我並沒有支持或反對什麽”可以推托幹淨的。
作為一個壇子,促進交流,應該;宣揚違法,不妥。就好比在車壇,幫人用carfax查某個vin,是非常好的交流。但這是違法的。所以在車壇是禁止的。
為了壇子好,為了整個網站好,你至少要站出來說明一下,雖然置頂,但本壇不讚成該貼某些觀點。
也不盡然吧。恐怖的聲音就不能表達
所有跟帖:
• 請你閱讀實用電腦公告,謝謝! -搗亂mm- ♀ (88 bytes) () 08/17/2007 postreply 08:54:46
• 大姐,i服了u -小能- ♀ (433 bytes) () 08/17/2007 postreply 09:37:21
• 如果你還有其建議請用QQH發我斑竹ID,省得浪費版麵如果你願意的話。 -搗亂mm- ♀ (41 bytes) () 08/17/2007 postreply 09: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