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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深度對話 倪玉蘭:在監獄裏,我被要求爬行

2010-08-02

作者:倪玉蘭、張麗萍、王憧憧

來源:騰訊深度對話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rwcq/article_2010080214662.html


    律師也不給我做無罪辯護了

    深度對話:倪女士,請簡單介紹下您的遭遇?

    倪玉蘭:那是在2001年,政府說要改進城市環境,改善民眾的生活和住房條件。10月份後,就開始陸續拆遷。

    從2002年開始把附近幾間房子給鎖上了,但沒拆,正式拆遷是從2003年我第一次出獄之後,一直持續到2008年。包括附近人家的房子拆遷,都是趁我們不在家的時候拆的。

    深度對話:在房子拆遷之前,他們有沒有跟您協商過?

    倪玉蘭:從始至終都沒有跟我們談過善後的事。他們一共進行過六次強拆,2008年11月21號是最後一次,而且是由法院等幾個政府部門同時拆的。

    他們強拆我們的房子不說,還把我們所有生活用品封存扣押,到現在都沒拿出來,包括我和董老師(丈夫)穿的衣服,想打一小包拿走都不讓。

    深度對話:2008年被強拆的周圍有幾家?

    倪玉蘭:那地方最後就剩下我們一家了,還有董老師的兄弟,按戶口應該算4戶。我2008年4月15號被抓,那時已經坐牢了。

    董繼勤(丈夫):拆我們家之前,周圍包括我們一共是有6家。為了拆我們家,周圍四戶人家無論提什麽條件政府都答應了,所以最後就隻有我們一家了。

    深度對話:當時是什麽情況?

    董繼勤:2008年10月30號法院在我家門上貼了一個開庭傳票:10月30號9點半到西城法院談話。他們既不打電話通知我們,也不敲門告訴我們,我是11點看見的,給法院打電話也沒人接。

    一直等到31號12點,又看見開庭傳票,30號的“0”讓他們塗抹成“1”,也沒有蓋章,經過行政庭的一審談話,11月1號,門上貼的開庭傳票變成強拆通知了,強拆通知就給改成執行令了。

    這中間他們不跟我們談話,打電話他們也不接。因為27號倪玉蘭要開庭,我主要關注開庭的事,11月21號他們就把我們家強拆了。

    這時,案子一審律師跟我們意見不一致。

    27號開庭,律師一直不跟我講辯護的方向,本來應該對倪玉蘭進行無罪辯護的,但這個律師不跟我討論怎麽辯護,我就覺得不對。

    24號,律師要去法院領開庭傳票,於是23號下午我們見麵,他仍然不和我討論辯護方向,直到24號我也去西城法院了,仍然是不談辯護方向。

    26號下午,我已經沒有辦法,隻好找到律師事務所看辯護詞,他說“這不能讓你看。”我就讓他念,覺得不對。他一共寫了四條,我就記住兩條:第一條,倪玉蘭隻踢警察一次,不構成妨礙公務;第四條,不構成五年累犯。

    這個律師原先計劃的無罪辯護,在沒有經過我們同意,不與我們商量的情況下,就自己改成了有罪辯護。

    我再往下聽律師寫的逮捕經過。律師說倪玉蘭毆打他人被抓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裏踢傷警察。但視頻錄像資料都可以證明,倪玉蘭是19號從我們家遭逮捕。

    而這個律師的辯護是,如果罪行成立,是構不成累犯的。那這樣的辯護就變成了有罪辯護。

    我後來就把這個律師給辭退了,因為沒有律師,27號就沒開成庭。

    董繼勤:律師一開始還是挺認真的,準備做無罪辯護。倪玉蘭是4月15號被抓的,5月份我去請律師,律師要看倪玉蘭被抓到公安機關的全程錄音錄像資料。可是到26號下午,我問他看了錄像了沒。他說,法官說到法庭上再看錄像。

    深度對話:後來是怎麽開庭的?

    董繼勤:27號因為沒有辯護人就沒有開成庭。後來我要再給她請辯護律師,幾乎請不到律師,那就隻能自己給她辯護。

    我也一直給法院打電話,但法院也一直不接電話,我就到法院去找人,法官見不到,領導也一個都沒見到,一會兒說在法院裏開會,一會兒說在法院外邊開會,我就一直等到5點鍾法院關門。

    後來是12月開的庭。在不通知我們的情況下開庭。我知道要開庭了,就天天上法院門口看電子公告欄,後來看到公告開庭時間是8點半,地點是13法庭。這時已經有30多人領了旁聽證。

    但是到8點半的時候,法院臨時改成15法庭,所有領取13法庭旁聽證的人,既進不去第13法庭,也進不去第15法庭。法官在沒有辯護人的情況下當場就宣判了。

    法院允許貝貝(女兒)去旁聽,我就把證據都給了孩子,讓孩子轉交給書記員,法院不允許,讓孩子交給法官,但法官不收。

    誰給你檢查了“睾丸挫傷”?

    深度對話:4月15號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麽呢?

    董繼勤: 2008年4月15號,早上不到6點,很多人埋伏在我們家附近。不到7點,他們就把我們家院門砸碎了,開始衝到院子裏拆房子。我出來打了110報警,說有人有搶我們家東西,拆我們家房子。

    不久,一位肖姓警察帶了幾個警察來我們院裏,問我,哪個房子是我的?我說,拆的這房子都是我的。之後他說,拿出證據來證明房子的所有權。我就拿了法院的判決,證明前章胡同19號的房子是董氏家族共有的。

    他看了以後,說,你有藍圖嗎?我說這是法院的判決,判決書沒有藍圖。他說,沒有藍圖他們不管。警察這樣就走了。

    這幫人有一個頭兒拿了攝像機在攝像,後來我就拿照相機給他們照相。

    警察走了以後,他們還拆了一段時間,把電話線、電線也剪斷了,房子直往下掉土。7點,她(倪玉蘭)還沒起床,拄著拐出來,她因為第一次入獄已經殘疾了,說:前章胡同19號是我們家私人財產,任何人不能侵犯。

    倪玉蘭:我跟他們要身份證件和拆遷文書,他們拿不出來,說是西城區新街口派出所、西城區公安分局隊領隊、西城區派出所讓他們來的。

    董繼勤:他們當中就有人躺在院子裏裝死,警察又來了,把玉蘭塞到警車後備廂裏。4月還挺冷的,我去屋裏拿一件大衣給她,追出來時車子已經走了,我就抱著衣服回來。肖姓警察看我在院子裏站著,就說,還有誰打人?他還揪著我頭發把我塞到警車裏,踩掉我一隻鞋也不讓揀。

    我報警時報的是刑事案件,他們不立案調查,警察說沒有人拆我們家房子,沒有拆我們家房子,那拆的誰家房子?說沒有搶我們家東西,就相當於我拿了你家東西,警察來了,我放回去,那就不算拿了。最後,警察把我們抓走,把院裏所有的東西都拿走了。

    警察說她在派出所毆打他人,法院竟然給了她一張傳喚證,也給了我一張傳喚證,理由也是我毆打他人。

    毆打他人程序應該是這樣:警察先做筆錄備案,再給傳喚證。傳喚是民事行為,跟法院開庭、行政開庭一樣的,是自己去的。

    當時是一個喬姓男子報新街口前章胡同19號有人被打傷。警察一方麵向市局匯報沒有打人現象,一方麵又在報案的時候說現場有毆打他人的現象,並且把我們抓到了派出所。

    肖姓警察誣陷她踢他的睾丸了,還誣陷我是謊報警情。在給我的傳喚證上寫著的傳喚原因是毆打他人、謊報警情,拘留我五天。

    肖姓警察到積水潭醫院拍了一個診斷證明:“睾丸挫傷”。(附照片)後來我到積水潭醫院調查,發現醫生沒給他做任何檢查,他的病例檔案裏也一無所有,連最起碼的B超都沒照過,怎麽能檢查出問題呢

    倪玉蘭:經過查證他2008年4月15日的工作說明,上麵寫著:“帶肖姓警察去積水潭醫院診斷,又帶其去市局法醫中心進行了傷情鑒定,其實傷情不構成輕微傷。”不構成輕微傷就是幾乎沒有任何傷,但是整個案卷裏並沒有出現肖姓警察去市局法醫中心進行鑒定的信息。

    我們這些證據和文件都是律師給我們複製案卷時得到的。辭退的律師告訴我們一審法庭上沒有播放錄像。但是在檢察院起訴書上寫的證據之五是音像材料,而在法院的判決書上並沒有提到音像材料,法庭上也沒有播放。

    二審時法院看了光盤,就是拆遷當天在我們院裏拍的光盤,裏麵並沒有倪玉蘭毆打他人的音像。

    董繼勤: 2002年也是這樣,說她踢警察妨礙公務,但要是踢警察,警察應該有防禦意識地就把她的腳給固定了,但警察連手銬都沒有給她帶上,這就不合常理了。

    倪玉蘭:警察在屋子裏會跟你保持一定的距離。

    董繼勤:還給那些拆遷人員偽造了身份,說他們是什刹海房管所的工人。這個身份是很容易調查的,我到什刹海房管所問是否有這幾個人,房管所說沒有這幾個人,又問是否在4月15號派人去拆我們家房子,他們說什刹海房管所不管私房,況且我們家那裏歸新街口房管所管。

    在監獄裏,我被要求爬行

    深度對話:你被判刑之後,還發生了什麽特別的事?

    倪 玉蘭:前麵的事情都知道了,比如說2002年被抓,2008年被抓,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判決書是12月18日宣讀完的,19號送達給我,24號以“修改 宣判書上的錯別字”為由,以法院的名義把宣判書收回去了,到26號他們才把判決書還給我。但是前後判決書內容有所改動了,隻是判刑兩年沒改。

    深度對話:判決書上具體改了些什麽?

    倪玉蘭:原來的判決書承認前章胡同19號是我家的自有財產,那些拆遷人員進入我們家,就是違法的,這對我們的辯護是很有利。

    當時有個檢察官說是來幫我的,但卻告訴我希望我不要再告了。檢查官暗示我,有一個人告官,很多人警告他,他不聽,對方急了就把他雙腳給斬掉了。

    深度對話:這些話都有在場的人證或物證嗎?

    倪玉蘭:檢察院的張檢察員,當時屋裏全都有監控錄像,能記載我們的談話情況。

    深度對話:在你被收押階段,還遇到了什麽事情?

    倪玉蘭:2009年3月,二審維持原判,3月13號下午執行票下來,4月14號他們就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天河監獄遣送處,被判刑的人會先羈押在那裏,然後轉到各個地區。

    深度對話:後來被送到哪裏了?

    倪玉蘭:我在天河監獄大概待了20天,那裏的條件比較差,20天都睡在地上,疊被子疊得比較好的人才能睡到床上,被子褥子非常髒,全都是屎、尿,也不洗,我們就用這種被子。因為我的身體情況比較差,很難爬上鋪,就隻能睡地上。

    20天之後他們把我送到北京市女子監獄。在天河監獄遣送處雖然不方便,但自己能做的我盡量都自己做,不去麻煩他人,好心的人也都在幫助我去刷碗、洗東西。

    但是,自從到了女子監獄以後,我的情況發生了惡劣的變化,他們要求頭一個月寫認罪悔過書,坦白自己犯罪的經過,坦白交代其他人的犯罪等。我把我的事情經過敘述了一遍,我告訴他們我是無罪的。

    就這樣,他們對我實施體罰,不讓我用拐走路,不讓我扶著凳子、扶著牆,就讓我在地上爬行,每天都在爬行。

    無 論其他犯人做什麽事,如果我也要求去的話,就要爬行。比如說要參加車間的勞動,我就要從5樓爬到樓下,然後要經過一個比較大的監獄廣場,經過廣場大概有 500多米左右,再爬上2層的勞動車間。這個距離別人大概走5到10分鍾,我從樓上爬到勞動車間要爬行一個多小時。

    中午回到監獄去吃飯,大家中午吃飯洗洗手再上趟廁所就是一個小時的時間了,我還要再爬回來,下午再爬到車間上班,從來不會讓我們休息。這樣一天我就要爬行四次,差不多要6個小時。

    深度對話:在監獄裏最想做的事情是什麽?

    倪玉蘭:在獄裏麵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和家裏人見個麵,能說說我真正的情況。他們是不讓我們說外麵的情況的,否則會掐斷我們的談話。

    每次探監,他專門對我的電話實施了聲音的監控,我隻能跟我愛人說我們三口的事,哥哥、姐姐、父母或者家裏其他成員的問題他們是不讓說的,一旦你說,管理人員會幹涉你,你要是再說別人的事,就取消你們的接見。

    出獄的時候靠衛生巾帶出監獄日記

    深度對話:今年出獄是什麽情況?

    倪玉蘭:監獄裏麵的警察對我們進行了全麵檢查才放我們出去,所有的衣服都被脫了,拐也卸了。因為什麽都不讓帶出,文字性的東西是一概不讓你帶出的,包括我們在那裏寫的所有的日記。

    深度對話:你最後通過衛生巾帶出來了什麽東西?

    倪玉蘭:我隻帶出了一份認罪悔過書,還有服刑期間的一張小照片。放在褲子上的衛生巾他還是沒有辦法查的。

    深度對話:那你們有沒有得到什麽說法?

    倪玉蘭:沒有人談過拆遷這件事。那些拆遷人員背著我們去房管局偷偷出了一個黑裁決,用的章也是一個過期的章。因為在2005年8月15號前,章用的是“西城國土房管局”這個名字,後來北京國土局把西城區國土局給劃撥到“北京國土局西城國土分局”。

    2005年12月份出的裁決,蓋的是“西城國土房管局”的章,讓一個前章胡同19號管片兒的民警簽字,後來這個法院就是用“西城房管局”到西城法院強製執行強拆。

    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他申請強製執行的180天的期限已經失效了,2005年12月份蓋章的,到2008年10月份強製執行早就過了180天了。

    深度對話:您出獄以後回到自己原來的家去看過嗎?

    倪玉蘭:我在監獄裏麵就知道它被拆了。

    深度對話:現在有沒有提及補償之事?

    倪玉蘭:沒有,從來沒有跟我們談房子的事。無論是開發商還是拆遷公司從來沒有跟我們談過拆遷的事。

    老 伴他們探監的時候,我擔心他們住的問題。西城看守所管教說,給他們住房他們不去住,安排在賓館裏麵了。但根本沒有這回事,女兒在一間很小的小房子裏麵住, 我愛人一直都是在火車站、醫院的急診室、應急招待所、馬路邊兒住,有的時候天實在冷得受不了了,他才花100塊錢在旅館裏麵住一宿。

    出獄:“應急避難所”

    深度對話:出獄之後的生活情況是怎樣?

    倪玉蘭:他們來接我的時候,我擔心是不是出獄第一天就到路邊去住。女兒很懂事,在保險公司打工掙了一點錢,給我買幾件衣服,讓我出去洗個澡,在房間裏麵住幾天,因為外麵太冷,我當時身體肯定受不了。

    出 獄當天,女兒、老伴還有幾個朋友來接我,我們在門口拍了幾張照片,就回到新街口住的附近。女兒找到一家新疆飯館,我們一家三口兩年多來第一次吃了一頓團園 飯。女兒問我想吃什麽,我看到裏麵有酸奶,我說特別想吃酸奶,女兒想都沒想就給我叫了一碗酸奶,然後點了羊肉串之類的讓我吃。

    吃完以後我們就在胡同裏找了一間旅館,120元可以開空調,隻住了一個晚上,因為太貴也住不起。第二天中午,我們找到50塊錢一天的旅館。

    22號,司法局要吊銷了給我做二審代理的劉律師的執照,老伴想去看望劉律師,結果被警察抓了,逼我換房間,我沒換,後來旅館老板說,房間要留給服務員住的。我就隻好換另外一個房間,離監控攝像頭比較近。

    4月28號我們就搬出來流浪了。一些訪民給我們帶來了被褥,我們帶著被褥到了應急避難所,天黑的時候有人指點我們說五四大街的地下通道比較背風,晚上我們就到那裏去住。

    深度對話:這樣的流浪生活持續了多久?

    倪玉蘭:整50天。現在的情況是東城把我們推到西城,西城給我們弄到這。

    深度對話:您提到避難,能和我們說一下你在那裏的生活嗎?

    倪玉蘭:應急避難所是露天的,沒有水,我們看到澆花的來了就拿桶接水喝,洗臉是到公共廁所去洗,洗生菜、黃瓜也是到那個地方去。太熱了或者下雨了,我們就到那個地下通道去住。一些訪民給我們做飯、捐錢、送被子。

    深度對話:您的桌子上放著好多書,您說要寫書,大概會寫些什麽?

    倪玉蘭:關於這幾年的遭遇,我的上訪和幫助別人維權。目前正在回想我過去的遭遇,畢竟好多年了,這兩年又受了這麽多打擊,從身體情況到精神情況都受到了嚴重的摧殘,以前的事,我要一點點回憶,回憶是很痛苦的,但是不管怎麽樣我也要寫這本書。

    深度對話:您教一些訪民維權時,都教什麽?

    倪玉蘭:教他們走正常渠道去上訪,爭取到自己的權利,還幫助他們整理材料。

    2007年我和記者們到順義跑馬場,當時有1200畝農民土地被征用,農民因此和他們當地在打官司。我作為律師幫助他們,公開報道以後,國土資源部下了一個文,撤銷了順義跑馬場奧運耕地的問題,1200畝土地歸還了農民。

    深度對話:您對你的生活有什麽想法?

    倪玉蘭: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自古以來有句話: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無論你是政府官員還是王子,在法律框架允許的情況下都可以去做。隻要我們嚴格依法治理國家,國家肯定會給老百姓一個比較平穩的日子。

    來源:騰訊深度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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