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美國聯邦政府已在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庭起訴1名中國籍男子馮嚴豐(Yanfeng Feng,此前媒體依據FBI的信息錯音譯為馮岩),他向警方自首在元旦夜間向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正門潑汽油點火。馮嚴豐被控兩項聯邦刑事罪。
6日下午,中新社記者從位於舊金山市的聯邦地區法庭獲得了起訴馮嚴豐的法庭文件。該文件依據FBI公布的紕漏信息仍將嫌犯名字稱為“YanFeng”,但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6日向記者證實,該嫌犯實名為“Yanfeng Feng”,中文名為“馮嚴豐”。
馮嚴豐6日上午曾現身法庭,目前在押。7日上午將有法庭聆訊。
根據FBI舊金山地區辦公室特別調查員邁克爾·埃爾德瑞吉4日向聯邦法庭提交的文件,馮嚴豐被控兩項聯邦刑事罪。
馮嚴豐被指控的第一項罪名是惡意縱火罪,這項罪名成立,將被處以5年以上、20年以下刑期,並罰款。
第二項是蓄意破壞位於美國境內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國官員或官員個人財產罪,罪名成立,將處於5年以下監禁,並罰款。
記者了解到,FBI官員向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表示,馮嚴豐若兩項罪名成立並罰,最高刑期25年以下。
文件還記錄了總領館和街對麵居民樓的監控錄像記錄,FBI、美國國務院外交安全局和舊金山警察局的調查取證內容。
根 據居民樓的監控錄像,1日晚上21時左右,一輛小型麵包車停靠在總領館正門前,一名男子從駕駛座下來,沿正門前的拉古那街北向行至相交的蓋瑞大街,又折回 車內,再次將車停在領館正門,坐在車內等候了15-20分鍾,男子下車到乘客座位一側,取下兩桶物體,放在領館正門,停留片刻。錄像顯示,大約21時32 分,一團大火球竄起,此人步行離開,上車,大約21時33分,麵包車離開拉古那街往東轉向蓋瑞大街。
總領館的監視錄像與居民樓相同,但記錄了該男子的外貌特征,留長發,身材瘦削,戴眼鏡,穿深藍色外套或套頭衫及長褲。
文 件顯示,1月3日中午12時34分,舊金山以南的帝力市(DalyCity)警察局911報警電話中心接到一個電話,通過普通話和英文翻譯,一名自稱 YanFeng(實為Yanfeng Feng)的男子承認自己元旦晚上在總領館門前縱火。帝力市警察局確認男子地址後上門將其逮捕。
FBI 調查人員阿倫·黃、馬修·斯坦格以及美國國務院外交安全局調查人員詹姆斯·古安其聯合調查馮嚴豐。馮坦承,他在1日晚上駕駛綠色本田奧德賽麵包車,在蓋瑞 大街的76號加油站灌滿一桶汽油,分裝在兩個塑料桶內,約21時停靠在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門前,等候數分鍾,抽了一支煙。他先將汽油潑向正門和台階,試 圖用自己的護照點火未成,再換用一隻打火機點燃一隻塑料桶,火光起來後,他走回車內,駕車離開,回到帝力市住所。
早前報道:
據美聯社報道 FBI探員在通報舊金山中領館縱火嫌犯情況時表示,嫌犯稱有神秘聲音告訴自己這麽做。據悉,馮岩告訴調查者,他之所以對舊金山總領館縱火,是因為他聽見的聲音講的是中文。因此馮岩才決定前往總領館縱火。
另據路透社報道,馮岩在自首後向警方表示,他之所以向總領館縱火是因為“我滿耳朵聽到的都是漢語,而這一定與中國領館有關……”
據悉,馮岩將被聯邦以破壞外國領館和縱火兩項罪名起訴。負責此案的聯邦調查局特工戴維·約翰遜表示,本案不涉及恐怖襲擊、政治和人權問題
根據FBI證詞,馮承認他駕駛2002年本田Odyssey汽車到中領館,隨後離開又到一個加油站灌滿3箱汽油,再回去縱火。馮說,他最初想用護照點燃已經澆到前門和台階上的汽油,但沒有點著(護照),就幹脆用打火機點燃一個汽油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