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淳安在去年出台的人才總政策的基礎上,專門研究製定了《關於鼓勵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淳創業創新“515”計劃實施意見(試行)》、《淳安縣人才專項用房管理辦法》等,對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淳安縣創業創新提供了更加優惠、更加具體的政策。
淳安縣緊緊圍繞該縣經濟社會發展及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需要,確定從2013年開始用5年時間,大力引進和培育帶項目、帶技術的海內外高層次創業創新團隊5個;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10人;引進和培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5家(簡稱“515”計劃),為淳安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淳安縣出台的引才政策對具備較高的科技創新能力、研發水平及成果為同行公認,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海外人才,以及境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或掌握核心技術,具有產業化前景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現代服務業等人才,在創新資助、貸款貼息、房租補貼、住房補貼、安家補助、子女入學等方麵予以政策扶持,力求為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我縣創業創新營造良好的環境。意見規定,自主創業企業,經申報評審後確定A、B、C三類項目,可以享受100至300萬元不等的創業啟動資金和100萬元項目資助資金。對特別突出的創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上不封頂”的政策;對具有一定規模、發展前景良好、流動資金暫時不足的企業,給予兩年內最高300萬元銀行貸款的全額貼息;還將給予創辦獨立納稅的企業,前三年按上繳地方財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縣留成部分80%資助項目的稅收扶持,用於企業在淳安縣繼續投資發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淳創業創新人才,最高獲總額600萬元的扶持;對引進並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或服務協議,每年工作或服務期限不少於6個月的國家“千人計劃”、省“千人計劃”、市“521”計劃人選,以及海內外專家、海外留學歸國人員來到淳安創業創新並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千人計劃”、杭州“521”引才計劃人選,還將給予相應的安家補助和配套獎勵;意見還鼓勵企業引進人才,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為吸引海內外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在淳安縣落戶,淳安縣委組織相關部門保障人才引進。“515”人才計劃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縣委組織部主要牽頭製定重大政策,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計劃落實等工作。縣人社局負責人才及項目的征集、人才資格的認定、組織開展引才活動等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做好人才專項資金的管理、審核、撥付等工作。縣科技局負責做好創業項目的評審等工作。縣發改局、縣工信局、各園區管委會及鄉鎮等負責人才引進、項目洽談等工作。用人單位是人才引進和培養的主體,要提供相應的服務和保障,包括提出引才需求、推薦擬引進人選、提供工作平台等。
(一)創業支持。自主創業企業,經申報評審後確定A、B、C三類項目,可以享受以下創業政策:
1.創新資助。給予海內外優秀創業創新團隊最高3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和100萬元項目資助資金。三個月以內撥付第一期10%的創業啟動資金;通過縣財政局認定的第三方中介事務所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審定後,分期撥付剩餘部分的創業啟動資金。對特別突出的創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上不封頂”的政策。2.貸款貼息。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對具有一定規模、發展前景良好、流動資金暫時不足的企業,給予兩年內最高300萬元銀行貸款的全額貼息。3.財政扶持。創辦獨立納稅的企業,創辦獨立納稅的企業,從產生利稅當年開始計算,於次年上半年,向納稅所在鄉鎮(單位)提出申請,由縣財政局審核,報縣政府批準後,及時劃撥。前三年按上繳地方財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縣留成部分80%資助項目,用於企業在淳安縣繼續投資發展。4.房租補貼。采取“先租後補”的形式,企業於每年12月提出申請,並提供企業租房合同和房租發票等相關材料,由縣人社局受理,並會同縣財政局審核後,按照A類、B類、C類項目最高500平方米、400平方米、3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用於企業科研、生產或經營)標準,次年劃撥。已享受鄉鎮、園區免費提供辦公用房的不再享受租金補貼。5.住房補貼。按照縣委《關於加強人力資源開發推進人才工程建設的若幹意見》(縣委〔2012〕62號)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予以租房補貼。
(二)安家補助和獎勵。對引進並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或服務協議,每年工作或服務期限不少於6個月的國家“千人計劃”、省“千人計劃”、市“521”計劃人選,以及海內外專家、海外留學歸國人員來淳創業創新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千人計劃”、杭州“521”引才計劃人選,安家補助和配套獎勵按照縣委〔2012〕6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子女入學。海外高層次人才隨歸子女,要求入托、入小學和初中,由縣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協調,享受與淳安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四)鼓勵企業引進人才,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為將“515”引才計劃落到實處,淳安縣還製定了一係列保障措施,努力拓寬渠道,大力引才:以“人才+項目”的形式組織引才,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海內外招才引智活動,組織海外留學人員來淳安參觀考察、交流洽談,促進供求對接;進一步加強與浙江大學等高等院校的戰略合作,發揮高層次海歸人才的示範效應,以才引才;著力開發建設縣經濟開發區、薑家產業區塊、縣科技城等創業創新基地,努力打造成為市級以上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基地;將來淳創業創新的高層次人才列入縣領導重點聯係的專家人才範圍,及時幫助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困難;加大考核力度,將“515”人才計劃實施工作納入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製考核。對海內外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工作突出的部門和鄉鎮,縣委、縣政府將予以表彰獎勵,確保“515”人才計劃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