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王瑛: 我願意無條件為王功權背書

作者:王瑛(北京中恒聚信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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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瑛(北京中恒聚信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功權,鼎暉創業投資基金合夥人及創始人之一


    "為王功權無條件 背書”是著名的《環球時報》在2013年9月14日社評“為王功權無條件背書有違法律精神”中的用語。

    9月14日,是北京警方出動了20幾名警員,以“傳喚”名義,在王功權住所進行了2個多小時搜查之後,將其帶走,並在8小時之後宣布以“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對其予以刑事拘留的第二天。《環球時報》的評點指向王功權被傳喚、被刑拘後網絡社會的一片嘩然——

    一曰,“在不了解警方對王傳喚、拘留細節的情況下,這些人斷言王的無辜、無罪”,“在連情況都還沒搞清楚時就宣布他的清白,抓他的警方是野蠻的,隻能說明這樣的辯護是立場先行的”;

    二曰,“以價值觀劃線,不由分說為王功權背書,同時站到警方對立麵的做法不可取,對警方執法采取征集簽名式的對抗做法尤其不應該。

    環球社評指出,上述作法是為王功權無條件背書,有違法律精神。

    環球社評強調,“警方拘留王給出的原因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這個罪名的最終成立與否還將麵臨進一步的司法程序。現在我們既不能對王做有罪判定,也不能做無罪判定”,“王功權目前已身處司法程序中,對他的援助應當通過法律手段實施”。

    在王功權被傳喚、被刑事拘留這件事情上,我是第一時間為王功權無條件背書的人之一。

    在這裏,我想說,在正常情況下,任何媒體不會有《環球時報》這樣對著社會輿論發出“哼哼教導”。對此,我們這些治下百姓已司空見慣,見怪不怪,本文對社評諸多說法不予理睬。唯有究竟是誰有違法律精神,需要言說,以正視聽。

    我從作為一個曾經的法律人,為什麽在此時此刻為王功權無條件背書說起。

    所謂“此時此刻”,最終指向不外乎王功權先生是目前已經啟動了的中國刑事訴訟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這是《環球時報》指責包括我在內的這一幹人“無條件背書”有違法律精神的基點。

    在中國刑事訴訟程序中證明王功權違法、犯罪的責任僅在警方、在公訴檢方。在中國警方、檢方未證明王功權違法、犯罪之前,我為王功權背書與法律精神無幹。反倒是《環球時報》在王功權還僅僅是一個“犯罪嫌疑人”的情況下,就無條件為警方背書確實是有違法律精神的。

    王 功權被抓捕,被刑拘,與新公民運動、與公盟有關。王功權在被抓前,相當密集地通過媒體對社會就他與公盟和新公民運動的關係做過很詳細的表述,對他為什麽會 參與新公民運動、為什麽會長期支持新公民運動有著極為真誠、坦率的表達。從中可以看到,王功權的所作所為沒有超出如下範圍和領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的規定,以不違背、不觸犯法律規定為前提,理性、和平、持續地爭取和維護作為中華共和國公民應該享有的權利。

    在這個範圍和領域 內,長期以來,中國的諸多部門法在立法和司法上存在著違反憲法,不落實憲法,又不予糾正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在現有製度 框架下,在法治的軌道上,為推動社會重構、社會進步,爭取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在現實生活中得到兌現,毫無對抗之意,毫無暴力傾向,不懼風險,不計得失,不 怕無果,願意學習妥協,學習寬容,願意接受一點點的推動,一點點的進步,在長達十多年的時間裏堅持不解,這對於中國的繁榮和進步,對於擺脫以暴易暴,創建 和維護和平轉型的條件,是多麽難能可貴的踐行、堅守與擔當。王功權們長期以來,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言行規範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既是對自己的保護,更是 踐行理性、建設,非暴力,不對抗的主張。這樣微笑著、站立著、行動著、建設著,也是執政者要動用國家公器當做敵對勢力、反動分子予以嚴懲的對象嗎?如是, 你們和中華人們共和國憲法是什麽關係?你們和法治中國是什麽關係?你們還是中國進步、民族繁榮推動者嗎?對於為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而 進行上述努力的王功權,公民王瑛願意冒任何風險、毫不含糊地、無條件為其背書。

    在這個範圍和領域裏,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在實體法 中放置了若幹個“口袋罪”,模糊了某個行為是否犯法,是否犯罪的界限。王功權們憑著他們對法律的認知和理解,無論做怎樣的努力和退讓,都有可能落入“陷 阱”,被“口袋罪”繩之以法。但是,我堅信這些個與法律精神背道而馳的“口袋罪”終究會隨著中國法治的完善和進步取消掉,被丟進曆史的垃圾箱。如果以這些 臭名昭著的“口袋罪”給王功權治罪,公民王瑛願意冒任何風險、毫不含糊地、無條件為其背書。

    在這個範圍和領域內,王功權和他的夥 伴們即使是“明知故犯”、“以身試法”,有意觸犯這些“口袋罪”,社會也應該明明白白地知道究竟是王功權們“以身試法”對社會的危害大,還是維係如此惡法 對社會的危害更大。公民王瑛對王功權在不止一處提到的“如果犯法,我願伏法”;公民王瑛對王功權談到願意和公盟的夥伴們一起赴難,或許可改變同伴的處境, 或許能讓社會更多、更真切地了解公盟、了解公民運動,給以崇高的敬意,並願意冒任何風險,毫不含糊地、無條件為王功權背書。

    我之 所以願意為王功權和王功權們無條件背書,並承受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一是我認為這才是當下最需要的法律精神——憲法精神!維護著這一精神,我們才能不管有 多大的困難,多大的阻力,都能一步一步地走向光明;二是我認為唯有如此,我們才可能敢於嚐試不恐懼,在王功權微笑著站在監所裏的時候也不恐懼,並堅持不對 抗,不浮躁,堅定不移地相信中國會在越來越多的人的努力中一步一步地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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