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二年(天會五年,1127年)二月丙寅日(3月20日),北宋滅亡(960年—1127年),二帝及宗室蒙塵。
洗衣院(又稱浣衣院)是金國為金國皇族儲備女人的地方。[1]北宋相當多的女眷進入金的洗衣院。[2] 多名宋朝的王妃被分別賜給完顏家族的成員為妻。[3]應被虜宗室女見在北人家作奴婢者,金國已降赦,官中二人換一人出,令作百姓,自在居住。應扈二帝親屬四百餘人,為遷二帝往五國,留在遼東,落後養濟焉。[4]多名宋朝的王妃被分別賜給完顏家族的成員為妻。[5]應被虜宗室女見在北人家作奴婢者,金國已降赦,官中二人換一人出,令作百姓,自在居住。應扈二帝親屬四百餘人,為遷二帝往五國,留在遼東,落後養濟焉。[6]一些年幼的北宋帝姬被安置在洗衣院,長大成人後,再服侍金國王公貴族,有些被納為次妃、姬妾。[7]
《靖康稗史箋證》對這次事件所記很詳細,書中所記因為非常恥辱,正史多無法記載,故參考價值頗高。其中《甕中人語》記載: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寶寺火。二十五日,虜索國子監書出城。」次年正月,「二十五日,虜索玉冊、車輅、冠冕一應宮廷儀物,及女童六百人、教坊樂工數百人。二十七日,虜取內侍五十人,晚間退回三十人。新宋門到曹門火。二十八日,虜索蔡京、王黻、童貫家姬四十七人出城。」金兵圍攻陷汴京前後,燒殺擄掠,奸淫婦女。除金銀財物之外,大量擄掠宋朝官員和百姓,其中女性尤多。金人特意索要「女童六百人」,卻沒索要男童。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德劉皇後家、藍從家、孟家,沿燒數千間。斡離不(完顏宗望)掠婦女七十餘人出城。」
據《南征錄匯》載:靖康元年十二月初十,宋臣「吳幵、莫儔傳宋主意,允以親王、宰執、宗女各二人,袞冕、車輅及寶器二千具,民女、女樂各五百人入貢。」金軍守城千戶陸篤詵殺死其兄尚富皂,原因是尚富皂「踞大宅,淫及陸(篤詵)所掠女」”。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原定犒軍費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須於十日內輪解無闕。如不敷數,以帝姬[註 4]、王妃[註 5] 一人準金一千錠,宗姬[註 6] 一人準金五百錠,族姬[註 7] 一人準金二百錠,宗婦一人準銀五百錠,族婦一人準銀二百錠,貴戚女一人準銀一百錠,任聽帥府選擇。」「自正月二十五日,開封府津送人物絡繹入寨,婦女上自嬪禦,下及樂戶,數逾五千,皆選擇盛裝而出。選收處女三千,餘汰入城,國相(完顏宗翰)自取數十人,諸將自謀克以上各賜數人,謀克以下間賜一二人。」次月五日夜,完顏宗翰宴請手下將領,令宮嬪換裝侍酒,不從者即處死,當時有鄭氏、徐氏、呂氏抗命不從,被斬殺,又將一女以箭鏃貫穿喉嚨殺死,又有「烈女張氏、曹氏抗二太子(完顏宗望)意,刺以鐵竿,肆帳前,流血三日。初七日,王妃、帝姬入寨,太子指以為鑒,人人乞命。」
《開封府狀》載:「選納妃嬪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準金一千錠,得金一十三萬四千錠,內帝妃五人倍益。嬪禦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禦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準金五百錠,得金二十二萬五千五百錠。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準金二百錠,得金二十四萬八千二百錠。宮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單四人,宗婦二千單九十一人,人準銀五百錠,得銀一百五十八萬七千錠。族婦二千單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準銀二百錠,得銀六十六萬四千二百錠。貴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準銀一百錠,得銀三十三萬一千九百錠。都準金六十萬單七千七百錠,銀二百五十八萬三千一百錠。」被抵押折價的各類女子統計竟有11,6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