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北京警方在朝陽區安慧北裏一小區內抓獲嫖娼嫌疑人薛蠻子,薛蠻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此事此事一經媒體傳播,立即引發了各界人士的爭議。
正如《環球時報》26日所載單仁平評論中提到,“薛蠻子深度涉入互聯網政治,他獲得了較大影響力及與之相關的好處,但他也要承擔卷入政治後對個人品行的特殊壓力。”而一旦出現差池,隻能“認栽”。
從目前來看,薛蠻子本人認罪態度良好。反倒是旁人忙著為他“洗地”,不僅對薛蠻子“嫖娼”的合理性展開了想象,也對薛蠻子“被拘”不平。
李銀河:這可能是一場行為藝術
著名性學家李銀河稱,薛蠻子嫖娼可能是要以實際行動喚起對賣淫法的關注。
近日,網易女人向著名性學家李銀河約稿,詢問她對薛蠻子嫖娼案的看法。李銀河撰文自稱與薛蠻子有過一麵之緣,印象之中薛蠻子“家庭生活幸福,夫妻恩愛”,認為他不至於走到嫖娼這一步。
李銀河對此事進行了合理化,認為他可能像葉海燕一樣在以“行為藝術”,“引起公眾對賣淫法的關注”。
文中李銀河敘述了目前賣淫法的不適用之處,她認為,富裕人群對性服務的柔性需求和出生人口性別比造成的貧困人群中對性服務的剛性需求,使得嚴峻的賣淫法失去了威懾力。
賣淫嫖娼法的嚴刑峻法引發更多的問題,造成了賣淫業黑社會化、腐敗、性工作者大量淪為搶劫強奸謀殺類刑事犯罪的受害者。她表示“基於這一分析,賣淫非罪化是最佳選擇。我們的政策應當改變為所有成年人之間的自願性行為的非罪化,不論其中有無金錢卷入。”
文章最後,李銀河也對自己的猜測產生了懷疑,覺得“如果他的動機是為了引起公眾對賣淫法的關注,那他的具體做法就不如葉海燕明智了:葉海燕提供的性服務並未收費,賣淫交易不成立,所以並沒有違反現行的賣淫法。”
蕭翰:言論自由和褲腰帶無關
原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財經》編輯部法律顧問蕭翰在自己的網易博客中撰文《言論自由與褲腰帶》稱爭取言論自由的人們在公共領域要讓官府和權貴們煩不勝煩,即使這樣無法一蹴而就地實現民主政治,至少也能讓作惡者收斂一些。
蕭翰認為,“這樣的努力有時會給言論者惹來一些不好的遭遇甚至迫害。”說到迫害,蕭翰舉的例子正是薛蠻子嫖娼案。
在他的描述中“諸多中央級官媒聞知此事後,仿如蚊子見血、蒼蠅遇糞,蜂擁而上一頓狂貶。”認為這樣的行為“格調之鄙瑣,趣味之下流。”
在這篇博文中,蕭翰在薛蠻子本人對嫖娼供認不諱的前提下,指稱“諸多跡象表明,薛某某所謂嫖娼被擒可能是有人對他下套設局之果,正如當年重慶警方對李莊的設局誣陷。原因是他在微博上非常活躍,觀點多屬普世價值,關注者有數百萬之眾,因此有較大的輿論影響力,而官府對此十分不悅,意圖整治網絡,拿大V殺雞儆猴,以收噤聲之效。”稱行政拘留薛蠻子“從毀人清譽和形象方麵已是得手”。
在對薛蠻子嫖娼的事實進行不負責任的想象之餘,蕭翰卻回歸對嫖娼合法性的辯解。稱“隻是中國的法律規定嫖娼違法,世界上還有諸多民主國家並不禁止賣淫買淫,另有一些國家則隻是局部禁止賣淫。”
蕭翰在對薛蠻子這樣的公眾人物“網開一麵”同時,特別提到“即使在性交易合法的國家,也有一些特定職業的人群是不能染指賣淫買淫的,例如法官、教師、政府官員、神職人員、慈善從業者等,這些職業的從業倫理中有較高的私德要。”此言一出,讓人怎麽對薛蠻子之流進行歸類呢?
蕭翰在為文末稱“言論自由就是言論自由,跟解不解褲腰帶無關。官府把人搞得再臭,隻能展示自己的下流下作,於言論本身絲毫無損,所以我勸官府不妨算算賬,別幹這種傷人一千自損兩萬的齷齪事。”
但有一句話倒也很中聽“全社會需要警惕的,並不是誰的褲腰帶沒紮好,而是誰妄圖揪住別人的褲腰帶以讓他閉嘴。”——放在薛蠻子身上可能也適用。
薛蠻子此前發布微博調侃上海法官招嫖案 |
瞧這辯護藝術:李銀河稱薛蠻子嫖娼或是行為藝術
摘要: 8月23日,北京警方在朝陽區安慧北裏一小區內抓獲嫖娼嫌疑人薛蠻子,薛蠻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此事此事一經媒體傳播,立即引發了各界人士的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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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蠻子:我喝酒了,睡著了,記不清了。。。 -好酒- ♂ (48 bytes) () 08/29/2013 postreply 03: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