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發展[編輯]
但1930年-1936年間,中國工業成長率達7.7%以上。1931年至1936年間,中國工業成長率平均高達9.3%。社會經濟狀況也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相較於其他現代化國家的經濟大蕭條,中國工農業產值達到了清朝末期、民國肇建以來的最高水準。其中,最顯著的工業成長分別為中國電力工業、煤炭工業及鋼鐵工業。除此,就農業方麵,以鄉村自治、合作社和平民教育為三大主體的鄉村建設,提供廣大的原物料與食物,並開始享受到市場整合的現代經濟製度。
此階段中國經濟雖在國有化及私有資本化的歷程頗有弊端[註 2],然而在中央掌控金融主導權與輕工業逐漸成形鼓舞下,中國已進入工業化的起端,並以官僚資本及引進新組織新技術等方式,徹底改善中國既有經濟規模,擴大經濟成果。
大陸學者黃漢民通過對1930年代中國工業產值發展趨勢的分析,指出雖然1930年代前期中國的經濟麵臨前所未有的困境,但中國工業生產的總趨勢卻仍在跌宕起伏中繼續有所發展,並在1936年達到了近代曆史上最好水平,例如發軔於1920年代的針織、絲織、染織、印染、毛紡織等工業都有長足發展,而且又產生了一批新興行業,如電器用具工業、電機工業、染料工業、酒精工業、酸堿工業等等,新興行業又促進了工業部門結構調整。此外產品種類增多,產品結構也起著變化,部份國貨產品開始替代了進口外貨。其次,工業地區分布也在在擴大,工業生產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有較大提高了[註 3]。
十年建國時期中國重化工業建設,主要以國防工業為核心。具體工作則是由資源委員會進行的。1935年4月,國防設計委員會與兵工署資源司合並,改稱為“資源委員會”,隸屬於軍事委員會。資源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就是創辦與國防有關的工礦企業。從此,資源委員會也擔負了整個國家的重工業建設任務,這就表明以後國民政府的經濟建設明顯地具有作為戰時國防體製的一個環節的性質。1936年3月,資源委員會根據國防需要和可能的經濟能力,擬定了一項重工業建設計劃,預定於三年之內,在中部的湘、鄂、贛等內地建設與國防需要直接相關的重工業和礦業,奠定中國冶金、燃料、化學、機器及電器工業的基礎[註 4]。
由於國民政府的重視與推動,上述重工業及廠礦,有的已建成投產,有的進入籌備階段。在冶金工業方麵已建成的有中央鋼鐵廠、湖南茶陵鐵廠、湖北靈鄉鐵礦、江西鎢鐵廠、四川彭縣銅礦、湖北大冶、陽新銅礦、中央煉銅廠、重慶臨時煉銅廠、湖南水口山鉛鋅礦、雲南錫礦、青海金礦、四川金礦等;在燃料工業方麵,有江西高坑煤礦、天河煤礦、湖南湘潭煤礦、河南禹縣煤礦、四川巴縣、達縣石油礦等;在化學工業方麵,有氨氣工廠及無水酒精廠等;正在籌備舉辦中的有中央機器製造廠、湖南湘潭飛機發動機廠、中央電工器材廠、中央無線電機製造廠、中央電瓷製造廠、四川長壽水電廠等等。1937年,這些工廠的產品產量為電力153.3萬度,煤2萬噸,淨鎢砂11926噸,銻14597噸,精銅9噸,鐵砂6313噸,電訊機425具。這些廠礦的建成和投產,奠定了戰時國防工業的基礎。因為資源委員會設立的這些廠礦大多是當時國內沒有或非常缺乏的行業,不少與國防建設有著非常密切的聯係,如鋼鐵工業、飛機製造業、電工電料業、化學工業、鎢、銻等礦產業[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