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華人不具備基本的公民素質

海外華人不具備基本的公民素質

海外華人雖然比中國大陸的華人多了點見識,但無論居住在外國多長時間,絕大多數依然具有如下特征:

1,沒有是非觀念;這點導致沒有原則,因為不知道原則是什麽;
2,有觀點不敢表達;因為怕說錯,怕得罪人;
3,容易從眾;這跟前麵兩點有時有關係,但即使有是非觀念、也敢於表達觀點的情況下,可以由於認為事情與己無關、或者由於無公德心、無責任心而附和多數或大眾;另一表現是,沒有獨立意識,喜歡拉幫結派取得可憐的安全感;
4,容易被收買;這是無公德心、無責任心的典型表現;
5,認為以上都自然地、當然地有道理。

這與西方社會的公民定義差的太遠。公民社會的基石就是基於陪審團製度的法製。以上任何一點都不符合陪審團成員的起碼資格:Common Sense and Independence。很難想象如果陪審團成員是清一色的海外華人,陪審過程和結果將是怎樣的!

海外華人也就或者賣苦力、或者賣時間、或者發奮做份專業工作,賺點可以糊口的飯錢,一旦收入穩定,買了房子和新車,就開始自高自大,並且踐踏別人的尊嚴,蔑視黑人、Amigo、經濟上不如自己的白人,等等。

而實際上,是西方社會給了海外華人作為自然人的尊嚴,這些可憐的海外華人非但不感謝脫離中國社會而不必須做奴才,卻把垃圾文化在高級文明裏展露的淋漓盡致,還毫無廉恥地自以為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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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C這一代好很多。 -yasas- 給 yasa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2/2013 postreply 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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