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傑遺書全文

來源: FreeTrader 2013-07-16 14:54:4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601 bytes)
曾成傑遺書全文
 
喜崽、珊寶寶:我心愛的好孩子!爸爸的身體已快不行了,因為在看守所呆了四年半了,缺少營養、缺少活動、缺少鍛煉,加之一直戴著腳鐐手銬,監房狹窄,怎麽活動,如何鍛煉?特別是頭兩年被秘密羈押在懷化沅陵縣看守所、長沙望城縣看守所(共轉移了五個羈押場所)時,連爸的名字都換了,所以你們無法知道爸關押在何處,當時你媽媽羈押在寧鄉縣看守所,你姐夫被羈押在瀘溪縣看守所,你姐姐被羈押在長沙縣看守所。我也不知他們是如何度過來的。
 
孩兒:爸爸很可能等不及法院的公正判決那一天了!若萬一慘死在監牢裏,你們也不用過於悲哀!因為我或者比死還難受!法律啊,顯得多麽公平公正啊!訴訟期限審判規定一個半月內審結,可是爸媽的案子一審法院開庭後,等了一年多才宣判!這是為什麽?這是權大於法,領導幹預,導致司法不能獨立行使審判權!你們想想看,湖南省成立的10.2專案組——省政府委派李江書記當組長。他當時是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廳長,可想而知其權威多大(現在已退居二線)。
 
1、 一場觸目驚心的抓捕過程。
 
2008年10月2日的晚上,吉首市政府召開22家民營企業老總、副總會議,爸參加了,還有公司管財務的宋總也去了。這次會議的議題是“評估資產”,市政府從長沙及外地其他城市請來了22家資產評估公司,也參加了會議,還有市人大主人、市政協主席等相關主要領導也到席了會議,共有近百人出席。主席台上由湘西州胡章勝副州長、吉首市政府宋清宏市長、李衛國常務副市長三人主持會議。會議進行至晚上九點鍾時,突然衝進來四五十名特警,他們手端衝鋒槍、頭戴鋼盔把整個會場全部包圍了,齊聲下令“不許動!雙手抱頭,把身上口袋裏的所有物品和手機、提包等全部擺到會議桌上。“(包括評估人員和政府官員都不例外)此時,主席台上的胡副州長問道:“你們是哪裏來的警察?是誰帶隊?”接著一個穿便衣的人,手裏拿著一張紙(可能是按照會議簽到單上的名單)走上台就宣讀執行命令。他說他是省公安廳胡處長,受省政府10.2專案組的委派將下列人員監視居住。此時全場幾十名警察包括那位自稱胡處長的人均無一人對主席台上的人說一句話。名單宣布完畢後,警察命令這些老總們雙手靠背用塑料扣手銬鎖住兩個大拇指,且解下皮帶捆住雙手(當時哎呦2個女士說她們是來搞評估的,怎麽也拷了)後,立即押往樓下的幾台中巴車上,押往一個什麽學校集中關押,幾天後統一轉往戒毒所分別羈押。那時把我們各公司的高中層領導包括家屬全部抓來了,共有幾百人。
 
十幾天後那個胡處長又來了,將22個公司的法人代表安排到會議室開會,主要聽取各公司的意見。會上個個紛紛舉手發言,均表示隻要不關押,願接收政府監管監督,都可自行化解風險,限期歸還融資款沒有問題。處長聽後說:“你們都能歸還?好事好事,先進去吧。又過了幾天,省政府徐憲平副省長與李江書記到戒毒所來視察慰問,當走到我的監室門口時,我說:“徐省長,李書記,你們專案組還說依法整治湘西非法集資案,為企業排憂解難,幫企業挽回損失,怎麽還天天把我們這些企業家關押在這裏,我們這幾百人當中還有好多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呢!”接著李江書記問我:“你是哪個公司的?叫什麽名字?”我答:“我是三館公司的,我叫曾成傑!”李廳長又問:“你公司的賬目賬本都在嗎?”我答:“我們三館公司的賬目都在,很齊全,辦案人員說都抄家了,都將賬本財務資料運到這專案組清查來了。”我還說:“我公司的所有支出都是我一支筆簽字審批的,我可保證我公司的融資款全部對賬,如果查出有問題我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徐副省長站在旁邊一直沒做聲,但在認真聽,李書記聽我說完後答複:“賬目都在就好辦,不會太久的。”
 
後來於08年11月11日我們分別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改為刑事拘留,22個公司每個公司有十人左右,由專案組指令22個地市公檢法辦案,並分別由各辦案人員自行安排羈押場所。當時我們有五六家公司的老板簽完刑拘證後,戴上黑布麵紗罩著頭,由武警押送至懷化市沅陵縣看守所,至逮捕前我一直很支持配合辦案人員工作的,即接收訊問筆錄,又自行書寫供述材料。可是,逮捕時改變了定性,以犯“集資詐騙罪”下的逮捕令。我頓感氣憤,拒絕在逮捕證上簽名。批捕以後,又把我與你姐分別押往長沙縣看守所、望城縣看守所。並要求所有值班幹部把我名字改了,並交代所長:“重點對象,嚴格看管。”頭兩年,因改名換姓,秘密關押,外界無人知曉,無人送錢送物,我們一家人(爸爸、媽媽、姐姐、姐夫)那段時期不知吃過多少苦,受過多少罪。
 
在望城看守所時,我給李江書記寫了一封“匯報信”——68頁紙的長信,交給辦案人員轉交他,但至今沒有回複意見。辦案人員都是長沙市的,起訴書副本下達後,又把我轉到現在這個長沙市第二看守所。你姐與媽也從縣看轉到市看,便於開庭提人方便。孩子,爸爸夜深人靜的時候,有時常在心中自嘲:家裏邵陽老家有棟三層樓房500多平米,吉首有棟四層樓房600餘平米,長沙複式樓接近200平米均是在項目融資之前修的,現在一直空了4年半無人居住,全空著的。你們倆兄妹住在吉首另一套新建的複式樓,二爸爸、媽媽、姐姐住在兩個看守所也像一個大四合院式的“別墅”!真是天公不作美啊!
 
2、 非法處置資產有蹊蹺!
 
特別氣憤的是,苦心經營的吉首商貿大世界項目24萬多平米,地處吉首市區最繁華地帶,底層商鋪價沒平方三萬多元;邵陽新建的五星級大酒店30層,占地55畝,建築麵積七萬多平方米,當時隻差兩個月就營業了;貴州礦山方圓十公裏的采礦權和廠房設備以及東北冶煉廠等項目,當時評估價值23.8億元,卻在爸被關押之後不到三個月就非法秘密處置了。爸是08年10月2日被無辜關押的,資產處置是09年1月6日,上述資產全部低價或無價轉讓給了別的企業。爸從不清楚是多少錢處置的。孩子呀,你們要多學法律呀!爸爸、媽媽、姐姐、姐夫被關押後,爸是08年12月18日被逮捕的;媽是09年1月17日被逮捕的;你姐姐是08年12月18日被逮捕的;公司還有些高管人員也大都在08年12月18日至09年1月17日之間被逮捕。可是處理資產日期是09年1月6日,那個時候,爸爸姐姐才被逮捕18天,其他高管人員至1月17日才逮捕,而提前了11天就把三館公司的資產秘密處置了。而一審二審法院開庭,公訴人也沒有明確告訴我資產被處置了。
 
法律規定(刑訴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受處置資產也應該在生效判決以後才能執行。可鄙的是當晚在市政府常務會議室開會時就有20多家評估公司分別到各企業評估,被抓這22家企業老總法人代表都個個下了授權委托書委托評估,後來評估完到各看守所找各位老總核對簽字。唯獨我們三館公司沒有委托,沒有找我核對簽字。當時,爸就覺得其中有蹊蹺。因為我們公司原已評估作價23.8億,就算再縮水也有10多個億吧,而公司總共隻欠6.2個億融資欠款,公司又未欠銀行一分錢。所以,評估價出來遠遠大於6.2個億的雙倍,找我簽字就無法無理由拍賣資產了。如此之大的利潤空間難道誘惑力不大嘛?難道某些腐敗貪官不絞盡腦汁、鋌而走險嗎?
 
省政府成立的22個工作組於09年基本都撤退了,唯獨派駐我們三館公司的政府工作組至今尚未撤銷。其原因是被非法處置的資產變現後,隻給老百姓50.1%的兌付,而這50.1%還要扣除民眾已領取的利息。那麽,按6.2億計算,乘以50.1%不扣利息也隻需付出3.2億左右,何況市政府《通告》規定追回利息可衝抵本金。
 
如果政府追回8個億的利息,用於衝抵6.2個億的本金,相反還結餘1.8個億;如果資產暗箱操作賣了23.8個億,僅隻付出(哪怕不扣利息)3.2個億,這其中應有20多個億的結餘(包括追回的利息)。因此,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大都知道我們三館公司是優良資產,完全具有雙倍歸還融資債務的能力。然後,那些腐敗官員,獲得那麽多利益後,反而要讓老百姓的49%融資本金扣除,迫使破產處理,群眾又敢怒不敢言,告狀無門,許多客戶糾紛本可上法院起訴,按民事糾紛處理的,卻有貪官給法院打招呼,一律不準受理;所得利息不退一律關押判刑;想上網傾訴,宣傳部專派人刪除;想上訪進不去……
 
孩子啊!你們想想看,在這種情況下,專案組能撤嘛?所以,這4年半時間,省政府派駐三館公司的專案組人員至今還在發工資。直至你爸的案子執行槍決以後,專案組人員也許才敢撤退。老百姓如果知道這個真相,知道三館公司有23.8個億的資產在違反法律程序沒找我評估簽字的情況下,就被秘密處置了,有能力歸還而沒讓我們歸還,反而慘遭49%的損失,有3個億的本金都沒退給老百姓。我一直很心痛,心如刀割啊!
 
這些貪官心太狠了,如此對待我們一家——三口人關押至今,又將我判死刑,還要沒收全部財產,我都不在乎,不計較,但,處理了我23.8億資產後連6.2億的本金都不退給老百姓,難道老百姓會甘心?會就此罷休嗎?
 
孩子啊!今後你們要時刻關注資產的去向問題,一定要追一部分回來,先把專案組扣下老百姓的另一半本金補請給他們,這可是他們祖祖輩輩的血汗錢啊!千萬莫讓老百姓吃虧!
 
孩子:爸已了解非法處置我們公司資產的罪魁禍首就是原吉首市市長宋清宏勾結湘西州政府副州長彭武長兩人所為。湘西州。吉首市兩級政府以及三館項目指揮部成員等大小領導(除了宋清宏、彭武長兩位貪官外)都是好幹部、好官員。那麽宋清宏市長、彭武長副州長為什麽要把我們一家人(幸好當時你在部隊參軍,妹在北京讀書,否則也難幸免)關押,以及公司高中層共20多人都關押起來後,不到三個月就以政府名義趕快把公司資產賣了呢?
 
原因是哪個時候的評估報告出來了,據說是10個億左右(實際是23.8億,是爸與工作組08年10月評估的),而三館公司欠融資款隻6.2個億,所以憑單方麵的評估資產大於負債幾個億,才不好拿出評估報告送我簽字核對。其他21個企業資產全部交老板核對後當場簽字認可。不找爸簽字明顯就說明資產大於債務,就不能判刑,不能處置資產。因此,宋清宏他是市長,為了達到個人牟利目的才暗中勾結副州長私下結盟,鋌而走險賭一把。資產處置後,隱瞞評估報告的重要證據,並向公檢法和專案組匯報假情況,捏造了不少“事實”迫害我,並導致李江書記都輕信謠言,真假難分了。要不然李書記不會在會議上說:“曾成傑判死刑,就不要向我匯報了,其他人判死刑的說來聽聽。”
 
因此,孩子啊!怪人要知理,你也不能錯怪李江書記了,從他兩次談話中分析,他本無惡意。例如第一次就是前麵所說的在關押我不久到戒毒所我監室門口說的那一番話:“賬目都在好辦,不會太久的。”另一次是10.2專案組剛成立之前,08年9月上旬,徐副省長,李江書記到我們三館工地視察時說:“這個項目不錯啊,人氣旺地段好啊!”還說:“湘西這些非法集資企業老板還好,一個都沒泡,不像沿海地區老板把錢拿到澳門、香港去賭博、揮霍!”
 
這些話是當天政府指揮部負責人接到通知;“徐副省長與李江書記要到三館項目現場來視察,要我準備做個簡短匯報。最後,我等到下班以後他們還沒來,我便打電話問:“怎麽李書記他們還沒來?”指揮長說:“李書記、徐省長他們來過了,他們沒提起要見開發商,我就沒叫你了。”我問:“李書記,徐省長他們倆講什麽沒?”他就說了上述這些話:“三館這個項目不錯,人氣旺,黃金碼頭。”……
 
所以李江書記本意並無壞心。後隻因徐憲平副省長調到國家發改委去了,隻有李書記一個人任組長,他事務眾多,認為吉首市市長和副州長都匯報說三館公司和曾成傑如何如何,他就輕信了。主要李書記沒時間看我寫給他的那封68頁長信,我一再要求專案組在處理湘西非法集資案件中,對能夠有能力歸還的好企業不能搞一刀切。事先我又將工作組配合我公司做出的“自行化解風險,平穩著陸,分期還清本金”以及23.8億的資產估價表等方案加印了30多份派陳喜深和司機在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送到州委常委會議室。那晚州市兩級政府的主要領導都在專門研究如何妥善處置湘西非法集資事項,我們的方案給參會領導每人發了一份。但沒過幾天,就在會上把爸抓起來了。
 
被抓的那天晚上,我和你媽一直守在工地上,正開車去接財務老總時,我說老婆,我實在太餓了,下車幫買碗盒飯吃。結果你媽下車買了一盒三塊錢的炒粉,看我吃的很香,宋總又還沒下樓(宋總住在州法院,買炒粉就在州檢察院小街道上),你媽說:“分店給我吃,我一個人回去懶得做飯了,七八點鍾了。”於是爸又分了一半給媽吃。
 
孩子啊!如果爸等不及討回公道的那一天,含冤而死,爸將死不瞑目!一個人們聲稱的億萬富翁,誰又了解到我們企業家創業的艱辛!那半盒炒粉就是爸人生自由最後一天的最後晚餐!那晚開會接宋總的那台車也是借的工地項目經理陳勝錄的新奧迪車。這台車停在市政府,我關押後等了一年多才想起將車鑰匙交辦案人員退給項目經理。一個億萬富翁自己連車都舍不得買一台,(原爸沒收了你姐姐買的一台奔馳越野車,因在出事前兩個月出車禍把車碰報廢了,保險公司賠了70萬,都用於抵付利息去了。所以後麵一直沒買車)這就是爸艱苦樸素的作風。
 
爸被抓後,媽一個人在家不安心,就到廣州部隊來看望兒子,被公安監聽電話,又來到廣東,(也就是看望兒子離開後)把你媽也抓起來了。她身上總共搜出了二萬塊錢,卻社會謠傳你媽帶了幾千萬準備逃出國,在廣東抓回歸案。兒啊!謠言多麽可怕啊! 爸的公司抄家包括爸的辦公室,我們家幾處私人住房全部抄家,在庭上說拖了三卡車到專案組,有公司與個人的所有財務資料及各種物品。三卡車但一張扣押清單都沒有,造成我們打官司舉證困難,至今專案組沒撤銷,所有書證財務賬單都尚未退回,要是有些重要證據毀滅了怎麽辦?
 
例如判決書上講你媽私購房產三處,而事實上這三處房產都是公司辦證人員為了辦證方便和公司貸款抵押而為,但她本人都不知道。你媽在公司沒有辦公室,沒有辦公桌,沒有經辦一筆融資款,也被判了五年半冤刑。要是抄家抄去的證據不毀滅,隻要把媽名下的房產證、門麵鑰匙以及卷閘門都進行技術鑒定,如果這三樣都沒有爸媽或姐姐姐夫的指紋,應該就可以說得清楚吧!
 
判決書講轉移資產2.6個多億,那都是我們總公司下層各分公司的項目,都是在營業執照經營的範圍內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公司財務賬麵上都有反映,會議紀要宣傳資料等都是三館總部的財產,豈能認定轉移資產呢?孩子,爸明確告訴你們,爸媽姐的事件及其三館公司,除了融資定性外,其餘沒有任何問題!具體我的辯護理由,找王律師查看。爸在這裏四年半時間了,前前後後自行書寫了上千頁紙的無罪辯解理由,要是李江書記當時能把我寫給他的信能看完,能從網上查看幾位律師的辯護詞以及高銘暄、陳興良等九位法學泰鬥出具的《專家論證意見》,而決不會輕信市長宋清宏等人的假匯報。
 
兒子啊:去年最高法院法官提審訊問爸時,大法官問道:“你是在哪裏被抓的?”我答:“是在吉首市政府常務會議室,晚上開會在會上被抓的。”又問:“是誰通知你去開會的?”我答:“是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通知的。”實際上後來我回憶,應該=是指揮部龔書記通知我的。但爸從大法官的這段問話中,他雖沒透露什麽,但爸可聽出弦外之音:應該是省高院等領導或專案組派人到最高院匯報假情況說爸媽是攜款潛逃到國外被遣送回國的。所以大法官才問的那麽詳細。所以可想而知某些官員千方百計捏造事實陷害爸爸,並把09年吳安英自焚事件,以及08年9月5日的9.25群體事件都歸罪於爸爸頭上。不過,爸已把事實真相一一地向最高院大法官匯報清楚了。
 
最後法官問我有什麽要求,我要求盡快依法改判,在民間融資的新法律沒出台之前我願意接受按刑法176條從輕判處;要求把資產重新評估並追回,首先用於歸還老百姓的錢,不能讓老百姓受損失,我不要求國家賠償損失,但要求兌清老百姓的錢以後,多餘的錢退給我們公司。最後爸還要求如果要發回重審請把案件委托給浙江省高級法院審查,因為媒體上評論浙江吳英案跟爸是同類型,而且又是在前一天同時判死刑的,但爸認為浙江高院齊奇院長的講話很符合現實,齊院長的原話:“是不是屬於集資詐騙,是否要追究刑事責任,關鍵在於有沒有實施詐騙而不是看形式上也是這個行為。也就是籌集來的錢有沒有用於生產經營,還是用來揮霍。如果隻是用於經營的攤子鋪得太大,支付利息又高,再碰到金融危機,資金鏈斷了,還不出來,資不抵債,這種情況叫經營虧損,法律上的出路依法破產,實行企業重組或者破產清算,而絕不是集資詐騙犯罪。”
 
結合爸的案子,爸的公司完全具有雙倍償還債務的能力,可是宋清宏這位霸道的市長,把我們一家四人和公司20多位高中層管理人員關押後不到三個月的時日,就非法處置了資產。所以導致本案至今難以結案。不過,望孩兒放心,最高院那兩位法官最後說了一句話,大法官說:“發回重審到浙江高院去審,幾乎不可能,不過請相信我們最高院辦案公平公正的,我們會慎之又慎的。”
 
因此,請孩兒們要相信,當今社會好人還占大多數,大清官還是有不少,特別是新一屆中央領導,習主席、李克強總理等中央常委當選登台後,及時製訂《八條法律規定》,其中就有懲治腐敗官員,司法獨立,也就是以後辦案,法院可以獨立行使審判權。這些規定,爸深感下達得及時,爸相信隻要大領導和掌握事實真相的廣大群眾了解真相後,應該會同情我們一家子以及湘西人民其他公司收到遭遇的企業與民眾等無辜者。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會公平公正的,相信習主席、李總理會議製訂的《八條紀律規定》會落到實處的。相信省委周強書記調任最高院當院長以後,周強院長了解真相後,不久定會為我們主持公道的!但千萬不能相信宋清宏市長那些貪官汙吏!
 
孩子為什麽不能相信市長宋清宏,其原因是我們雙方發生過爭吵。他懷恨在心,借機報複。事情是這樣:2008年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爸爸為了給融資老百姓兌付融資款,便通知公司各部門經理開會,議題是根據吉首市政府2008年下達的4號《通告》精神:非法集資企業經工作組清查清算,對有能力歸還的企業,可以及時歸還集資本金;有能力歸還但咱不能歸還的企業,可與債權人協商,采取分期規劃;對沒有能力歸還債務的企業,采取破產清算。我們公司屬於2類有能力歸還但暫不能歸還的企業,可與債權人協商采取分期歸還本金,按照公司上級政府的“自行化解風險,平穩著陸,分期還請本金的方案”與客戶簽訂“自行化解風險,分期歸還本金的協議”,並研究拿出一部分房產抵償債務。
 
最後會議形成一致意見:一、由各部門經理分6個組,,每組3個人,分6個窗口簽約,把原來所有單據合同收回來,重新簽約。計劃一周內完成;二、拿出“現代城”房產以抵債形式,客戶願抵者,簽完協議以後,可以抵償債務,這棟房產總價值約2億元以上。可抵掉融資總欠款6.2億的三分之二。 散會後,可能有人把會議內容外傳了,被宋市長知道了,便通知我立即到市政府常務會議時開會(此時已是晚上九點多鍾了),我進入會議室時,隻見裏麵有六七個人,由宋市長主持,但我覺得奇怪,今晚這個會怎麽隻通知我一個人來開會?而且還把市公安局長請來了,什麽意思?
 
我剛坐下時,宋市長說:“曾成傑,你老實交代,今晚你召開了一個什麽會?”我答:“今晚我們公司研究如何盡快還清老百姓的錢,盡快與老百姓重新簽訂”自行化解風險、分期還款”的協議。”宋吼道:“是誰同意你簽的,請示我了嗎?”我說:“你們政府4號《通告》規定,我們企業需與客戶協議一致,可分期還本,老百姓願意放棄利息都沒關係,我們已經簽了100多份了,市委葉書記、清算工作組、工程指揮部等領導都知道。”宋又吼道:“你請示我了嗎?”我答道:“今天下午葉書記專派工作組唐部長、部主任、龔書記三人找我商量此事,已經商量好的事,你莫發脾氣咯,有話好好說。”宋大吼:“曾成傑,你一個外地老板,不守規矩,沒來請示我就與客戶簽合同,用房產抵債,我問你,我同意了嗎?把我沒放在眼裏。”我說:“宋市長,你莫發氣,我們這些企業家,能走到今天這一步,也實在不容易!”宋將桌子一拍,大吼:“什麽鬼企業家,拿集資款揮霍,給我們惹這麽大的禍。”此時我實在忍不住了,心想我並沒做錯什麽,於是,我也拍了下桌子說:“什麽狗市長,吸人民血汗的市長,當官要為民做主,我唯獨錯在沒與你燒高香,是嗎?”
 
於是雙方爭吵了一個多小時,其他幾位參會領導輪流勸我少說幾句,讓市長罵幾句沒關係。我說:“我沒做錯什麽,我開會是要求盡快想辦法把老百姓的錢還清,盡快重新簽訂分期還款協議,而且這個協議書是政府工作組、政府指揮部都審查了,老百姓又願意接受,葉書記也知道的。”他們一次又一次地輪番勸我:“不管怎樣,他是市長,你外地來的,求財不求禍嘛,忍一忍,消消氣。”我說:“我欠債還錢,這是硬道理,講到哪裏去我不怕,哪有這麽野蠻的市長,不準我簽約還錢!真豈有此理!”宋說:“莫勸了,勸也沒有用,他如果明天還要繼續簽還款合同,我就把工作組、指揮部、公安人員通通撤了,看他沒有政府的支持,還能搞的好嗎?”臨走時我又問了句:“我們用房子抵債可以嗎?”宋即刻回答:“不行,聽我的,你先走吧!”
 
幾天後,在一次群訪事件中,市長宋清宏副州長胡章勝以州長名義接待答複民眾,我公司有個客戶對倆領導說:“三館資產雄厚,又講信用,這麽好的企業,政府千萬不能宣布破產。”宋市長說:“我是看在你們股民的份上,要不然三館曾成傑,我要整死他,是分分秒秒的事。”胡州長擔心民眾生氣,便說:“不會的,不會的,三館不會宣布破產的。”可是又過了幾天,於10月2日晚在會場上把所有參會企業老總們全部關押,名義上監視居住,實際上比刑拘關押還要嚴格,幾百人都統一關押到州戒毒所,全由省裏調來的武警和公安廳幹警看管。我們說:“我們中有好多都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怎麽能隨便關人?”辦案人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又怎麽樣,照關不誤,把”證”拿來,我們複印一份寄到你們當地人大或政協了事。”接著把我們的“證”搜走了。各公司人員被關起來之後,那晚開會的22家評估公司單方麵進行資產評估。結果,其他21家企業資不抵債,便將評估報告送到看守所找各老總簽字認可。唯獨我們公司,資產遠遠大於債務,所以一直不見評估書,且連委托書都從沒找我簽過字。
 
在一審、二審法庭上,也沒明確告訴我們資產已被處置了。直至春節前不久,我在州政府官方網站資料上發現我們公司的資產竟在我被關押不到三個月就被市長宋清宏、副州長彭武長非法處置了(詳見官方網站簽約儀式)為什麽市長副州長急於處置資產,其原因三館隻欠6.2個億的融資款(會計鑒定融資總額達34個多億,但已歸還了28個多億的本息,隻欠下6.2億本金)但資產總額有23.8億,就是憑單方麵的長沙評估事務所,哪怕市長授意,也怎麽不敢出具低於6.2億的資產評估報告。因為評估師也會擔心吊銷執照的問題,所以市長未能如願,隻好勾結副州長彭武長(他倆都是湖南花垣人,宋清宏是從湘泉酒廠副廠長調到市政府當市長的,當時彭武長是從花垣縣委書記調到市裏當市委書記,與宋清宏搭配班子)以州政府、市政府名義將三館公司的資產非法處置,並還捏造了大量的事實:如吳安英自焚事件,9.5和9.25事件等都歸罪於三館公司,以蒙騙公檢法的辦案人員。
 
爸原以為一審的二位公訴人故意整我,在起訴書副本來了之後,二公訴人問了我許多情況,我都一一耐心解釋,公訴人說:“嗬,原來這樣?”我猜想她們是上政府宋、彭的當了,將報情況信以為真,但,又無奈。因市長代表市政府,副州長代表州政府,無可奈何。談完話後我問二位公訴人:“你們憑什麽判我死刑?”王處長說:“你一貫勤儉節約,又不浪費,又沒揮霍,在庭上你可以辯護。”但後來一審判決下來以後,我上訴時,仍對二位公訴人有意見,認為是他們的原因所致,便在上訴狀中還發了些脾氣,但我對二審公訴人表示理解。
 
直至年前,我看官方網站:州政府舉行的拍賣資產簽約儀式會上,是市長宋清宏、副州長彭武長坐在主席台上把三館公司的資產拍賣了。公、檢、法沒一人參加。此時,我才解開心中的“症結”,恍然大悟,不能再錯怪公訴人了,因為他們也隻能聽政府的,而政府又恰恰是宋清宏、彭武長兩貪官代表州、市級政府非法處置了三館公司的資產,導致本案已時達4年半了,還久拖不決。其責任完全在於宋、彭二位罪過。不能再錯怪檢察院、法院、專案組的其他經辦人員。
 
李江書記最初的初衷是“依法整治湘西非法集資行為”、“嚴厲打擊湘西非法集資犯罪”本不應該搞一刀切,對還不齊集資款,或揮霍、違法犯罪的集資企業應當嚴厲打擊;但對有能力歸還而且我們能雙倍歸還,又無行賄、偷稅、揮霍、轉移資產等行為,不應一刀切,應當扶植才對。但,李江書記不知道我與宋清宏市長有過結,也不知道宋與彭副州長是老鄉,又曾當市委書記搭班的複雜性,信以為真,盲目決策。

所有跟帖: 

HBG看看國內同學都在指點天下, 心裏實在是不平. -kybluegrass- 給 kybluegras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6/2013 postreply 15:03:51

誰說秘密槍斃了?說的是槍斃前沒有讓親屬見麵,別混淆 -開國際玩笑- 給 開國際玩笑 發送悄悄話 (24 bytes) () 07/16/2013 postreply 15:22:45

假的,東西出來都要被檢查的,這種信流不出來 -hwaw- 給 hwaw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6/2013 postreply 16: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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