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是使今天新疆獨立勢力坐大的始作俑者
總體而言,新疆社會最為安定、民族矛盾最為緩和的時期應該是毛澤東時代,幾乎所有生活在新疆的國民都有同感。八十年代以前,恐怖主義基本翻不起什麽大浪,而且那裏曾作為我國戰略縱深的大後方進行過重點建設,如我們著名原子彈研發基地馬蘭基地就是在南疆。
後來個別中央領導對民族分裂勢力沒有意識到嚴重性,政策比較寬鬆,甚至是綏靖縱容,結果慢慢就演變到90年代以後的恐怖活動。認真反思一下,我們不難發現,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實際上是“東突”勢力惡性膨脹的二十年。這既與外部的國際環境有關,又與國內的政策有關。坦率地說,過去我們政府治理新疆的一係列方針政策,有很多地方確實值得商榷,尤其是八十年代以後的政策。今天,“東突”分裂主義勢力越演越烈就是最好的證明。客觀上講,正是這些方針政策,加劇了民族矛盾,慫恿了疆獨問題的蔓延和發展。
尤其在胡耀邦同誌執政時期,曾製定了一個對中華民族貽害無窮的“新疆六條”(當然,如果把所有責任都推到“新疆六條”和胡耀邦同誌身上,也有失偏頗。因為我們的執政方式是集體領導,再加上當時的政治現實,不可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但畢竟他是始作俑者)。大致內容是:充分自治;修養生息;支援大量經費,促進農牧業生產用於新疆各族人民的迫切需要;恢複新疆文化教育科學事業;進疆幹部分批分期調回內地等(同樣的政策也用於西藏)。一時間,中共新疆自治區黨委在全區範圍內大規模調整各級領導班子,增加少數民族幹部比例,漢族幹部可以提前退休,也可以協助調回內地。結果是新疆的政局越來越不穩定、民族矛盾愈來愈深,中央在新疆的一係列政策既得不到包括維吾爾在內的穆斯林民眾的支持,也得不到占新疆不到40%人口的漢族民眾的擁護,很多政策實際損害了全體新疆民眾的共同利益。胡耀幫等同誌大概以為隻要政策對新疆傾斜,經濟發展了,少數民族就會自然而然地心向中央,自然而然地維護國家統一。其實,這完全是一廂情願。事實上,很多維族人根本就不把中國當成自己的國家。有個西方記者講述了這樣一件事:一個負責保管國旗的維族小學生,每天都要在收回的國旗上踩一腳!大家想想,要怎樣的教育和仇恨才能導致這種舉動?分析“新疆六條”的失誤,主要產生了3個方麵的惡果:1動搖了中央在新疆的政權基礎。“新疆六條”中有幾條是直接傷害漢族利益和中央政令權威的,如60%政策——招工,參軍和上大學新疆人要占60%,領導幹部中,一把手必須是維族。這幾條,把新疆的漢人置於事實上的二等公民地位。而即使這種政策也未能增加維族人對漢族的好感,
尤其90年代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政府機構的精簡,國有企業陷入困境,這種60%的政策正在製造一個個包袱。如,下崗包袱。下崗的人很多是維吾爾人,因為工作人員中它們的比例本來就大,素質又相對偏低;甚至連考大學的60%政策,也隨著大學生就業需麵向市場,開始變成了一個包袱,而且是一個危險的包袱。他們掌握了一定的知識,卻又因為找不到工作而對社會不滿。曆史上,任何一次動亂任何一個組織的成功,單靠一群文盲是無法成事的,都需要大量知識分子參與。而現在的新疆各大學,客觀上正在製造著這樣的知識分子。而要求各級領導幹部“一把手”必須是維族人的規定,則直接導致了中央在新疆政權基礎的動搖。
胡耀邦執政時曾講過:少數民族地區應該由該民族自行管理,要下放權力,新疆軍區、北疆軍區、南疆軍區和各地軍分區的“一把手”都換成維族人,各地、州、市的領導班子也要向民族同誌靠攏。所有這些言論和據此形成的政策,都無形中加劇了民族矛盾(即使“一把手”的政策在某些地方沒有落到實處,但其造成的危害性也是顯而易見的。落到實處的地方,漢族幹部不滿意;沒落到實處的地方,維族同胞有意見),也從客觀上助長了“東突”勢力的囂張氣焰。
曆史上新疆有很多維族高官參與過“東突”的活動,或明或暗地支持“東突”。在平暴的很多時候,開槍的命令必須要征得維族“一把手”的同意才能下達,結果無辜犧牲了很多戰士。在巴仁鄉平暴時,一位戰士因為遲遲沒接到開槍的命令,手持著壓滿子彈的衝鋒槍卻被暴徒活活砍殺,死不瞑目。實際上,很多時候維族領導總是有意無意地偏袒維族,使漢族的生存環境大大惡化,使中央的政令權威大大降低。2.損害了新疆漢民族的基本生存權利。按照新疆一些警察的說法,目前法律事實上對維族基本失效,如果真正嚴格按法律辦事的話,一半以上的維族青年都要進監獄。話雖然有點過分,但卻反映了新疆治安的無奈。如果說60%的政策隻是損害了經濟利益的話,那麽,這種治安狀況的惡化,損害的卻是基本生存權利,如果聽之任之,必然會引發大規模的種族仇殺和人口異常流動——新疆漢人向內地的流動!據來自新疆的漢族群眾反映,目前在新疆,漢族百姓基本命不如草。1993年在新疆喀什市發生了一件血案,一漢族女大學生因保護妹妹免受一維族流氓侵害,結果被當場刺死。最後,雖然凶犯被抓捕審判了,但卻是按酒後過失傷人判兩年徒刑完事。還是在新疆的喀什市,兩名漢族婦女隻因為嫌一個維族肉販的羊肉質量不好,就遭到那個維族人的瘋狂追殺,路邊五六個無辜的漢族人也被砍倒在血泊之中。有人想打電話報警,可是巴紮內看守公用電話的維族人就是不讓打,報案人直到跑出巴紮才找到電話報警。110接警後趕到現場,一個剛剛工作一年半的漢族警察上前製止時,被其一刀捅入心髒,當場犧牲;另一名警察也被刺傷,其後又有兩三人被刺傷。如果按110出警條例,警察遇到這種情況,本應立即執法,可是在新疆,對待穆斯林,警察卻沒有這個權力!法律在執法者身上都如此不平等,何況普通漢族百姓!
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今天,新疆的漢族同胞卻在法律麵前低人一等地生活著。3.縱容了分裂文化的複興。每個民族的文化基因,都有其狹隘、自我的一麵,中華民族有56個成員,如果個個都無視國家民族大義,過分強調特殊性、強調自我發展,那麽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民族永遠也不會成為真正和諧的大家庭。因此,必須站在中華民族的大局上,理性客觀地對待每一個民族的文化發展。胡耀邦等同誌最大的失誤,就是讓一部分有損於民族團結的維族文化放縱發展。1980年,在中共十屆三中全會決定重新開放少數民族地區的寺院、重印伊斯蘭教《古蘭經》之後,新疆、寧夏、青海等省,紛紛重開過去被封閉的寺院和經堂,重修毀壞的寺廟和宗教遺跡。農村和城鎮中的經文學校,如雨後春筍,幾乎遍布各個城鄉,成千上萬的學齡兒童進入經文學校,學習念經和老文字。不少維吾爾族和回族家長索性讓孩子不再去上漢文學校,或是政府辦的少數民族語言學校,而隻到經堂去誦習伊斯蘭教經文。一時經文學校人滿為患,而公立學校卻學生不足。從這一點來看,當時的中央領導人拍拍腦袋就想當然地以為,宗教在偉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麵前不堪一擊,結果卻是恰恰相反,在經過三十年的無神論宣傳和意識形態灌輸後,宗教對少數民族仍有如此巨大的號召力。
更讓人扼腕的是,1982年9月13日,以自治區立法的形式,宣布全麵恢複使用維吾爾族和哈薩克族老文字,並使老文字與漢語並列,成為新疆自治區的官方語言文字,從而斷送了毛澤東時代開始的文字改革——融合新疆的最重要的一環!維吾爾族的文字改革,始於1971年。經過一段時間試行,由中央和自治區強行規定,廢止使用維吾爾族老文字,而在全自治區境內使用羅馬字母改編的新文字,由小學到初中的教材,也一律改用新文字印刷。這種強迫推行的文字改革,使得維吾爾族文化和宗教傳統麵臨後繼無人的局麵——在公立學校教育出來的年輕一代,不識維吾爾老文字,不能閱讀老文字的曆史文獻,而諳熟老文字的上一代,大都又不熟悉新文字,結果當然是文化斷層現象日益嚴重,漢化越來越普遍。而維吾爾族老文字,是載負本民族文化和宗教傳統最主要的工具,它也是使維吾爾族與其它信奉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區別開來的特征之一。如果這種政策持續下去,今天的新疆,也許會好辦得多。畢竟,當年的中國在封閉中發展,可以不考慮國際的壓力,而今天的我們,卻經常不得不在國際壓力麵前退卻,這種文字改革的事情,雖然還可以繼續以別的形式開展,但卻已經不太容易。
胡耀邦等人,靠著“拍腦門”,天真地以為恢複維吾爾族的老文字,就能向維族同胞示好,結果搬起石頭砸了國家和中華民族的腳,更貽害給後來的繼任者。就因為此事,一些新疆和西藏的幹部稱呼胡耀邦為“胡亂邦”(《天葬》,王力雄)。而維吾爾人對這些政策也絲毫不領情:“中共在新疆對維吾爾人的高考教育實行‘照顧製’,實際是變相地剝奪了維吾爾人生存和受教育的權利,想想看,維吾爾人從小學到高中受的是維吾爾教育,上大學學一年的預科漢語,其後再上四年的漢語專業課程,能學到什麽。”其意很明顯,從小受到維吾爾教育,結果不會說漢語,知識水平上不去,畢業找不到工作,原來都是中國共產黨的錯。當然,造成“東突”組織日益做大、民族矛盾日益突出,除了民族政策的失誤外,還有其它方麵的原因。比如,狂熱的維族沙文主義、部分政府官員的腐敗等,但失誤的民族政策確實難辭其咎。如果說狂熱的維族沙文主義是恐怖產生的根源,官員的腐敗是恐怖發生的導火索,那麽失誤的民族政策就是恐怖裂變的催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