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過去有個陳瞎子,為了維權,在中國犯了法,遭到政府囚禁。
領袖說,人權高於法律,底下一幫小嘍嘍也紛紛應聲。
這次snowden, 他在美國違了法,美國媒體公開稱他為逃犯(fugitive) 。
但同時也可能是一個吹叫鞭的人(whistleblower), 好歹也與人權有關。 卻不再有高官呼籲人權高於法律,在強權麵前,多數人寧願選擇沉默。
美國對snowden進行全球通緝。 snowden則從一個國家逃竄到另一個國家。 可是,他所經過的每個國家即使害怕美國,也不願意把這個小小的逃犯抓起來,送交美國法辦。 我們看到有遊行、簽聯名信要求赦免snowden的,沒有再看到通常的小嘍嘍們跟著吆喝,說要法辦snowden的。就連這裏幾個平時人權鐵杆: 挪威星、QinJin都保持沉默。
可見大家並不認為snowden在美國會遭到公正法庭審判。 一個往日打著司法獨立、法製國家的大旗,到了這個節骨眼,看到的隻是沉默的大多數,這已經很說明問題了。
唯一敢公開出頭、出錢幫助snowden的就是那個wikileaks的阿桑奇。 其實wikileaks又不是什麽財神,它的錢不還是後麵有人捐的嗎? 明擺著有人不敢公開出麵,反正阿桑奇已經在與美國公開抗爭,就讓他繼續出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