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還有雲南巧家縣爆炸案中的趙登用。。。 :-)


眾多網民說:這讓我想起了雲南巧家縣爆炸案中的趙登用。當時認定趙登用是犯罪嫌疑人,則是依據他以前在網上的言論。說他是厭世報複社會。後來卻證明不是他,所以警方現在的說法未必就是真相。

  大陸著名律師劉曉原發微博表示說:我幸運的是不在廈門,也沒有坐這趟車,不然,就是被燒死了,也可能會被懷疑是凶手,因為警方會翻看我以前發過的微博,說我這人牢騷怪話太多,厭世自絕於社會。遂案告破,皆大歡喜!

  時評作者染香姐姐: 微博上發過牢騷的,哪天不小心遇到車輛爆炸啥的,說不定就成嫌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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