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中心國際合作處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外學曆評估意見書”, Tot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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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內用人單位的人事接收函。
3、出國前係在職人員,需出具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的證明;出國前是學生,需出具未經分配的證明。
4、辦理跨省、市派遣手續,需出具在原地已注銷戶口的證明。
5、本人護照。
6、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7、國外學位證書;未獲國外學位的,需出具國內學位證書和在國外高校、研究單位進修一年以上的證明。
8、填妥“海外留學人才信息項表”。
注:辦理跨省、市派遣手續,需獲得國內外碩士及以上學位。
(二)留學回國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可辦理子女隨遷手續,需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結婚證。
2、獨生子女證;在國外出生的,需出具出生證明和中國護照或旅行證。
3、若男方攜帶子女先期回國,需提供女方仍在外學習的證明。
(三)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的配偶(已出國並注銷戶)可辦理隨遷手續,需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護照。
2、國內用人單位的人事接收函。
3、出國前係在職人員,需出具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的證明;出國前是學生,需出具未經分配的證明。
4、注銷戶口的證明。
5、結婚證。
6、國內學位證書。
7、填妥“海外留學人才信息項表”。
===本中心可以通過特殊的官方渠道為認證材料不全者辦理真實認證,可在國外學曆學位認證係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官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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