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上收地稅有不通之處, 地是國家的,

來源: jayLang 2013-05-01 10:05:1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5 bytes)

房子是使用權,而且在出售匪用是一次收了70年的, 再收, 有雙重收稅的問題

當然TG可以找另一個借口

所有跟帖: 

這還不好辦,地給房主就是了。 -相對強度- 給 相對強度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01/2013 postreply 10:24:50

土地私有化,這不要了TG的命 -jayLang- 給 jayLan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01/2013 postreply 10:36:30

這個很有創意。我覺得還是有可能的。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1/2013 postreply 10:42:25

TG辦的事都有法理依據?叫房產稅,不叫地稅。 -趙飛燕- 給 趙飛燕 發送悄悄話 趙飛燕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1/2013 postreply 1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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